民国时期的地方心理观念论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续添,1963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100872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文章探讨了民国社会的地域性特征及这一特征的三种观念表现形式——家乡观念、地界观念和同乡观念,分析了三种地方心理观念的相互关系、特点及其社会功能。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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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民国社会的地域性

      在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程中,1912—1949年中华民国的38年,仍算是一个短暂的转型初始阶段。38年间,民国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某些方面甚至是剧烈的、带有根本性的变动,但从总体上说,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社会为主体、一个微小的城市社会和庞大的乡土社会的组合。整个社会呈现出高度的离散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此,毛泽东曾作过具体形象的表述:“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几百万产业工人和几万万旧制度统治下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同时存在,管理中央政府的大军阀和管理各省的小军阀同时存在,反动军队又有隶属蒋介石的所谓中央军和隶属各省军阀的所谓杂牌军这样两部分军队同时存在,若干的铁路航路汽车路和普遍的独轮车路、只能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注:《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8页。 )这种特性从另一种意义上反映了民国社会所具有的很强的地域性。

      从经济结构看,这种地域性表现尤为强烈。整个民国一代,基本上并无太大的变化,占据绝对优势的始终是个体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其极强的独立性、封闭性和自足性,几乎在每一个地方,每个省、县、乡、村都可以体现出来,任何一个地方基本上都可以脱离其他地方而独立存在;任何一个地方的自然经济状况都带有该地方鲜明的自然和社会的特色。所以,毛泽东称这种具有很强地域性的自然经济为“地方的农业经济”(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49页。)。

      从政治结构看,这种地域性亦极为显现。一方面,表现为全社会缺乏高度的整合和内聚,国家对社会的刚性强控制亦无法改变中央政权与地方社会的隔离状态,有时甚至走向反面,加重这种隔离。“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注:林语堂:《中国人》(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9页。)另一方面, 社会上却普遍存在着具有较高整合性和内聚力的地方群体和地方政治集团,它们不仅控制着基层社会,而且往往成为国家各级地方政权的统治者,成为割据一方的土皇帝。正如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开幕词中指出:“大皇帝推倒之后,便生出了无数小皇帝。”(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97页。)国家政治亦因之呈现出不统一甚至是四分五裂的状态。

      从社会生活看,这种地域性亦是其一大特征。不可否认,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剧烈动荡等原因,民国一代人们的社会联系、人口流动亦发生着变化,有时乃至扩大和冲破地域的限制。但这只是变态,常态则仍体现着社会生活的较强的地域性,即大多数社会成员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依然是在极其有限的地域空间之内;而各地方之间的社会成员一般则缺少广泛的交往。正如费孝通所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注:《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9页。)人口流动亦是如此,“即使象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也“还是微乎其微的”(注:《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8页。)。毕竟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页。)。

      一句话,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基本上就是家庭、亲族和地域共同体”(注:〔日〕富永健一著:《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中译本),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3页。)。民国社会亦大体如此。 这种社会土壤所孕育并生长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亦必然带有浓厚的地域性。

      二 地域认同和乡土情结

      当一个社会基本上处于传统社会而它又发生着激烈的振荡、急剧的变动时,人们的地域认同意识和以乡土为纽带的相依互助的情感就体现得尤为强烈,民国一代正处于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种地域认同和乡土情结主要表现为家乡观念、地界观念、同乡观念三个不同层次的地方心理观念。

      (一)家乡观念

      家乡,在中国人的心中是一个神圣的字眼,被誉为“桑梓”、“乡邦”、“乡国”等,大则一省,小则一个村落、社区。它作为一块行政、地理区域,不仅是人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栖息之地,而且是父母、兄弟、亲朋的所在之地,有的甚至是祖宗发祥之地,总之是血缘和地缘相统一的充满浓郁亲情的地域。人们由此产生的对家乡的自豪感、责任感、依恋感、归属感,即所谓家乡观念。

      中国人的家乡观念是其悠久农业文明的一种社会心理反映,可上溯到商、周。征之历代,赞美家乡、思归家乡的作品,不可胜数。近代以来,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乃至整个民国一代,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豆剖瓜分、肆虐入侵和中央政府的腐败无能、私心自用,中国人在民族意识觉醒、昂扬的同时,家乡观念亦变得强烈起来,二者有时并行不悖。不要说社会底层的乡村民众,就是社会中层的士绅,社会上层的当国当政者,甚至是革命领袖,也常常会把视线移向自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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