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对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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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志为 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编审,北京,100017

原文出处:
党的文献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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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和伟大的战略家,毛泽东十分重视西藏问题,重视我党的对藏工作。他从西藏的实际出发,亲自提出有关解决西藏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从而推动了西藏革命和建设向前发展,使西藏在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今天,我们面对已发生了巨变的西藏,重温毛泽东在西藏问题上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疆,自元朝起就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以后一直处于历代中国政府的主权管辖之下,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但是,自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在侵略我国沿海、内地的同时,也侵入了我国西藏地区。它们用挑拨离间、威胁利诱等手段,在西藏上层集团中积极培植亲帝分裂主义势力,策划“西藏独立”,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从此,围绕着西藏问题,展开了一场长期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旗帜鲜明: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208页。)

      1949年7月,正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节节胜利, 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之时,西藏地区部分分裂主义分子在国外反华、反共势力的挑唆、策划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驱汉事件”,搞所谓“西藏独立”。为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捍卫领土完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指示新华社发表了《决不允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庄严宣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解放包括西藏在内的中国全部领土,不容有一寸土地被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之外。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统治;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绝不允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毛泽东十分清楚,“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 册,第154页。)但是毛泽东同样清楚, 西藏地方当局以摄政大扎为首的亲帝分裂主义势力,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种种“独立”、“反共”的活动,帝国主义也正在加紧策划分裂西藏的阴谋。为了打击亲帝分裂主义势力的疯狂气焰,清除帝国主义在西藏的侵略势力,让西藏尽早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怀抱,巩固祖国的西南边疆,毛泽东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胆略,及时提出了解放西藏、经营西藏的战略决策。1949年12月中旬,他在访苏途经满洲里时,给中央领导和刘伯承、邓小平、贺龙写了一封信。信中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我非常有利,为不失时机地解放西藏,打击帝国主义侵略扩张野心,促使西藏向内转化,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越早越有利,否则夜长梦多。(注:《中共党史研究资料》第35辑,第81页。)1950年1月2日、10日,毛泽东又从莫斯科致电中央,确定由西南局担负进军西藏和经营西藏的任务,并对进军西藏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进军西藏,解放西藏,毛泽东决心已定。但是以何种方式解决西藏问题呢?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毛泽东决定采取类似于解放绥远的方式,即以谈判的办法和平解放。这样既有利于人民解放军顺利进驻西藏,又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实现西藏长治久安。为此,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渠道要求西藏地方当局派代表进京商谈和平解放事宜。但西藏亲帝分裂分子对中央政府的劝告与等待置若罔闻,并调动兵力布防于金沙江沿线,妄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进藏,以此来关上和谈的大门。面对这一形势,党中央和毛泽东决定发动昌都战役。昌都战役的政治意义如毛泽东指出的,是以打促谈,“如我军能于十月占领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求得和平解决(当然也有别种可能)”。(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475页。)

      昌都战役完全是促使西藏地方当局回到谈判道路上的一种必要手段,但是当时的印度政府却对此大做文章,三番五次向我国政府提交照会,说什么“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中,中国军队之侵入西藏不得不被认为是可悲叹的”,“印度政府对此深表遗憾”,干涉中国内政。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严正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549页。)“中国军队是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无论西藏政府愿意谈判与否及谈判结果如何,任何外国对此无置喙的余地”。(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 册,第627页。)毛泽东的这一严正立场, 表达了中国人民一定要进军西藏,解放西藏,实现祖国统一的坚定决心!

      昌都战役后,西藏上层集团出现了分化,爱国进步力量在增长,大扎被迫下台,和平解放西藏的障碍被扫除。在中央人民政府政策的感召下,经过双方的协商和努力,1951年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正式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毛泽东指出,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符合于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于全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从此,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在伟大祖国大家庭中,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得以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异民族的压迫,站起来,为西藏人民的事业而努力”。(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329页。)

      此后,毛泽东又多次指出:“西藏在祖国大家庭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西藏如果不参加祖国的大家庭,这个家庭的事便不好办”,(注:毛泽东1956年2月12日同藏族人士的谈话。 )并对企图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种种图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58年6月, 针对西藏少数上层反动分子妄图通过发动叛乱把西藏从中国独立出去,毛泽东严厉警告:“只要西藏反动派敢于发动全面叛乱,那里的劳动人民就可以早日获得解放,毫无疑问。 ”(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282页。)1959年3月,这伙反动分子悍然发动了武装叛乱。毛泽东指示,彻底平息叛乱。在广大藏族人民和西藏上层爱国进步人士的支持下,不但叛乱被很快平息下去了,西藏的民主改革也同时展开,封建农奴制度被推翻,百万农奴站了起来。西藏社会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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