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光复前后台湾省建制之过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褚静涛 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人员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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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行政区划上曾隶属福建省,1885年清政府设置台湾省。日本侵占台湾后,台胞为恢复台湾省的地位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直到1947年5月, 国民党才建立起台湾省政府。笔者试图就海峡两岸已公开的档案史料,探讨民国时期台湾省政府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一、台胞发起恢复台湾省运动

      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遭到惨败后,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台湾人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武装斗争,提出“摆脱日人统治”、“恢复台湾”、“台湾复归中国”等口号,遭到残酷镇压。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大规模侵略中国的战争, 中国人民奋起抵抗。1938年4月1日,蒋介石代表中国政府公开提出收复台湾的目标,极大鼓舞了台胞的抗日激情, 纷纷回到祖国大陆组织团体参加抗战。 1940年3月,台胞建立“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1941年2月又组成“台湾革命同盟会”,斗争目标是争取台湾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

      1940年3月, 蒋介石令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朱家骅等人“负责约同日韩台在渝之革命首领会商”,筹划推动“日本台湾朝鲜的各项革命运动”(注:秦孝仪、张瑞成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2 集《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305页。)。4月,朱家骅向蒋介石报告:“台湾本我辖地, 兹拟迅速成立本党党部”。不久,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设立“中国国民党直属台湾党部筹备处”。就此,台胞提出为何不用“国民党台湾省党部”的疑问,朱家骅解释“台湾将来光复以后的行政区域名称尚未确定,所以不用省字”(注:秦孝仪、张瑞成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2 集《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300页。)。6月4日, 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向朱家骅送上《对台湾革命问题之请示与批答之意见函》,提出“台湾受日本统治已久,社会形态与祖国略有不同,倘实行复国,中央对台湾政府,拟采如何办法?”,台胞草拟的批复是“可成一省或一行政区,依照地方自治原则组织各级政府”,要求国民政府作出明确的答复。不久,朱家骅作了批复,在“台湾当然复归祖国”下加“因台湾原系福建省旧府层”一语(注:秦孝仪、张瑞成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2集《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 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307—308页。)。其时,国民党高层尚无暇顾及收复台湾的具体问题,对台湾作为一个什么样的行政区划来看待并没有定论。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次日, 国民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向中外宣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据此,中日过去所订的条约当然废弃,《马关条约》对台湾的束缚完全消失(注:蒋子骏著:《国民革命与台湾之关系》,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第223页。)。1942年4月,在重庆掀起了一场声势颇大的收复台湾宣传运动。国民政府一些军政要人如孙科、陈立夫、冯玉祥等人,或发表广播演说,或出席宣传集会,或撰写纪念文章,阐述台湾与中国的隶属关系和收复台湾的意义。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行政区划,有人主张将其归为福建省的一部分,有人主张将其划为一特殊区域,也有人主张恢复台湾省。其间,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届大会发表宣言:“祖国都应早定收复台湾大计。其最重要的一着,就是应该设立台湾省政府,正式承认台湾为沦陷省区。”(注:秦孝仪、张瑞成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2 集《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125—126页。)要求国民政府迅速恢复台湾省制,并成立台湾省政府。

      1943年4月, 国民党中央将台湾党部筹备处升格为“中国国民党直属台湾执行委员会”。8月,丘念台上书国民党中央:“惟复省之议, 对倭宣战废约已将两载,竟未实现,不独未依东四省例设立台湾省政府,即党部亦未用台湾省党部之名,不能不令国内志士台岛遗民嗒然失望。”9月,台湾革命同盟会向蒋介石送上《台湾党政意见六项函》, 指出:“胜利非遥,应速以筹备台湾省政府以慰台胞喁喁之望也”(注:秦孝仪、张瑞成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2 集《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166页。)。 行政院秘书长兼全国总动员会议主任陈仪亦表示:“今台湾革命运动日益展开,其总代表台湾革命同盟会,积极推进光复运动,要求祖国增设台湾籍参政员,要求设立台湾省政府,俾便争取台胞内向,诚属适时适切”,声援广大台胞要求成立台湾省政府的运动。

      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朝着有利于同盟国的形势发展,蒋介石意识到日本帝国主义的覆亡只是时间问题,中国收回台湾主权排上了国民政府的工作日程。1943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与罗斯福总统、邱吉尔首相签署开罗会议宣言,明确表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注:陈志奇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台湾渤海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6年,第6036页。)。通过外交上的努力,国民政府使美英两大国承诺将台湾的主权归还中国,解决台湾在日本战败后的归属问题,为中国最终收复台湾奠定国际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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