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问题与日本战争罪责

作 者:

作者简介:
卞修跃,196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辑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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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在华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问题的研究,近些年来,在抗战史研究领域逐渐形成一个热点问题,在民间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但是,由于相关资料尤其是档案资料的难以搜索、当年受害妇女随着年岁的增高而相继辞世,以及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慰安妇问题研究的进展却很缓慢,与世人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形成了十分明显的对比。

      在日本国内,一些右翼学者和内阁阁员,为了推卸日本侵华罪责,也不时站出来,发表歪曲历史事实的言论,蒙蔽日本国内视听,伤害中国人民感情。1998年8月,以小渊惠三为首的日本新内阁在组阁当夜, 其农林水产相中川昭一即迫不急待地跳出来,发表了“从军慰安妇并不带有强制性”的言论。(注:参见《参考消息》1998年8月15日,第2版。)起而与之唱和者是号称日本第一大报的《读卖新闻》。8月11日, 《读卖新闻》发表了题为《损害联合国权威的“慰安妇报告”(注:此报告当是指1998年8 月发表的由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特别报告人麦克杜格尔草拟的《战时有组织的强暴的性奴役》。)的社论,声称:“现在还没有证据显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所谓慰安妇的亚洲妇女被迫当军妓”,“不应只单独指责日本,尤其不应在还未证实战时日本政府曾强迫慰安妇提供性服务前便作此定断。”(注:参见《参考消息》1998年8月15日第2版《日本政治上的“没落”令人震惊》一文。)

      发表上述言论的日本人,在“慰安妇”问题上似乎一直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二战已经结束半个多世纪,当年的受害妇女能活到现在的已不多见,能见到者也许会由于各种个人的或社会的原因不会开口说话,即便说出话来又可以对之加以歪曲或否认;而中国国内学术界由于档案资料缺乏等原因而导致的对此问题研究的相对薄弱,和日本现政府当局乃至一般民众对上述类型言论有意无意的纵容,更使得这些人在歪曲历史时肆无忌惮。于是,他们置历史的真实和亿万亚洲人民刻骨铭心的记忆于不顾,大肆宣扬“慰安妇问题”是“没有证据”和“未被证实”的说法,对日本人民进行反历史的教育,对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亚洲人民的感情予以极大伤害。

      那么,真的就如中川昭一或《读卖新闻》社论等所说的那样,当年日军随军慰安妇并不具有强制性吗?真的就如目前日本国内一些人所希望的那样,没有证据来证实日军当年强迫中国妇女充当其慰安妇的罪恶事实吗?回答是否定的。下面,我就这些年来所搜集到的资料及最近发现的10件档案资料,谈一谈侵华日军当年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暴行事实以及日本国家对此所应承担的战争罪责。

      一 征集中国妇女充当日军慰安妇是在当年日本最高当局和军部直接策划指使下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罪行

      二战期间,日军曾大规模地征集中国妇女充当其随军慰安妇,这已是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事实。在日本全面侵华的八年时间里,在天津、山西、河南、安徽、南京、海南,在日军的铁蹄所到的每一个中国地方,都有无数的中国妇女受到耻辱的蹂躏和残酷的摧残。这一事实,同样也已为无数幸存者的血泪控诉和当事人的回忆所证实。

      至于实际上有多少中国妇女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人们的估计相互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战后协助美国处理军需情报的一位日本人曾经说过:“中国慰安妇的数字,占日军在亚洲战场征用占领区妇女当随军妓女的67.8%。”(注:引自江浩著《昭示:中国慰安妇》,作家出版社1993年版,第53页。)也就是说, 在当时日军所设的慰安所里, 每100名慰安妇中,就有被强征的中国妇女同胞近68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的管宁先生根据自己的研究估计认为:“当时日本军队中慰安妇的总人数,最高限应为30万人,最低限应为20万人……在这些日军慰安妇中,数量最多的不是朝鲜人,而是中国人。”(注:管宁:《慰安妇问题与日本的国际化》,《世界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9期, 第36页。)而上海师大历史系教授苏智良先生在其《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略论》一文中,则进而估计认为:日本军队中的慰安妇总数“不少于36万—41万……按国籍来分析,慰安妇的主体是中国和朝鲜的女子,朝鲜慰安妇的人数在16万左右,日本慰安妇人数为2—3万人,台湾、东南亚一些地区的慰安妇各有数千人,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荷兰、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慰安妇各有数百人,而中国(大陆)的慰安妇人数最多。”“中国被日军掳掠充当慰安妇的人数总计在20万以上。”(注:苏智良、陈丽菲:《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略论》,《历史研究》1998 年第4期,第103页。 )这些估计数字与慰安妇实际人数之间或许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日军在侵华期间对数以万计的中国妇女同胞残酷蹂躏,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

      更重要的问题是,当年日军如此大规模地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是出于某些日本士兵的违犯军纪和个别部队长官对这种违纪行为的纵容,还是出于日本侵华当局和日本军部有组织、有计划的策划和安排?弄清楚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判定日军强征数以万计的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暴行的总体性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我们这些年对慰安妇问题的关注和资料的搜集分析,我们有理由认定,当年日军强迫广大中国妇女同胞充当其慰安妇,绝非是哪一个违纪士兵和部队长官的个人犯罪,而是出于日本侵华最高当局和日本最高军事当局的蓄谋和安排,是日本军方和日本国家有组织、有意识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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