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被日劫物的追索与归还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翁有利 四平师范学院历史系

原文出处:
松辽学刊:社科版

内容提要:

在所有的抗日盟国中,日本发动战争给我国造成的损失最大,劫掠的物资也最多。国民党政府对日本劫物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和追索工作。但是,由于负责处理赔偿和归还事物的远东委员会的议案久拖不决,进而美国改变对日政策,由严惩转向扶植;日本政府又进行抵赖;国民党政府自身影响和地位的改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民党政府处理此问题与实际损失相差甚多,未尽人意。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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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问题历史上是由国民党政府处理的。

      日本侵华,劫走或消耗掉我各种物资究竟价值多少,国民党政府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况且,由于战事历久,劫运之巨,日本掠夺地区广阔复杂(当时包括国统区、解放区、沦陷区等),抗战胜利后国内战争又烽烟四起,再加上有些被劫物又短时间被消耗掉,时间仓促,国民党政府主要精力又用于内战,等等因素,决定了它也无法彻底统计出劫物损失的总数。 此项工作是连同整个战争损失的调查统计一并进行的。1947年,国民党政府公布:日本对我发动侵略战争造成我“全国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合计为559.43844亿美元。 ”(注:台湾“国史馆”典藏“行政院赔偿委员会”档,《赔偿委员会档存损失统计》,本会工作报告卷。)(由于战乱、国民党政府统计的时间、范围都不完全。据《人民日报》1995年7月7日第三版《中华民族的胜利》一文统计:“从‘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8月,按照1937年的比值计算, 日本侵略给中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1000亿美元相当于国民政府277年的财政收入,26年的工业总产值, 是自鸦片战争以来历次帝国主义战争所索要赔偿总数的数十倍。”)这其中包括着相当数量的劫物损失。

      虽然没有单独列项,但在调查整个战争损失的过程中,对于劫物损失,国民党政府也掌握部分概况。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仅据北平聚义银号、张三赊堂、班禅驻平办事处等三十几个所有者的调查,即发现损失黄金44554572388市两,白银104584912732市两。(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四)192-194页。1981年台北版。)被劫矿产概况:1941年开滦煤矿年产量的61%;1942年关内铁矿产量500万吨之中的414万吨;1942、1944、1945三年间有案可据的稀有金属钨砂541吨、纯锑256 吨、锡249.5吨、铋5.6吨。被劫船只123艘,计215998吨。公私文物仅有据的有书画、古物、仪器、标本、地图等共3607074件又1870箱,古迹741处。(注:孟国祥著:《中国抗战损失与战后赔偿始末》,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111、120、117-118页。)这仅是有据者, 无据者(包括农副产品即刻消耗掉者,机器设备损坏废弃者,出于种种原因公、私损失不上报者,等)恐怕还有大量。这足以证明,日本劫掠我物资数量是惊人的。

      当时对于日本劫物,美国1945年9 月制定的《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中有如下表述:“任何掠夺物资,一经认定,应立即全部归还。”(注:〔英〕休.博顿等著:复旦大学外文系英语教研组译《1942-1946年的远东》,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751页。 )并指令盟军最高统帅执行。因为当时的美国基本上在对日处置问题上执行有利于盟国的政策,所以此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为各国处理被日劫物的法律依据。据此,国民党政府也表明自己的态度:“日本应将自中国境内(包括东北)夺去之一切公私财物(例如机械、货币、金银、珠宝、古物、文献书籍及艺术品等),凡经证明者,悉数归还。”(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四)27页。1981年台北版。)

      在所有被劫物资中,文物看得见、摸得着,又价值连城,它也就倍受社会各界及国民党政府的重视。国人纷纷致电国民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追回我被日所劫文物。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致电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这样写道:“日本帝国主义于甲午及庚申之役,据其淫威进驻我国,在北平故都掠夺无限宝物书籍宝玩等,彼更显扬威,在东京开设博物院专陈设在我国掠夺之宝物,且加标题标此物是何朝所有,由某役劫夺而来。我华侨经过倭邦一见此景,莫不发指皆裂,久怀敌忾同仇”,因此盼望“收回前失去古代宝物及书籍图书等,一洗国耻而维国粹。”(注:南京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档案:《墨西哥使馆第四支部呈请行政院请索被劫文物电》全宗号5,卷号1168。)国民党政府在1945年4月1日, 由教育部成立“战时文物保存委员会”,从事文物损失的调查和未损失文物的保存工作。该年11月,将该组织更名为“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制定损失文物登记办法,并派员分赴各地进行调查。

      国民党政府在初步掌握了一些物资被劫的基础上,经盟总同意,派出驻日代表团赴日本,专门办理赔偿和劫物归还工作。到1949年,美国改变对日政策行使否决权使此案搁浅为止,共追回书籍、古物、货币、整厂机器设备、计件机器、汽车、船舶、工业原料、贵金属(银)、杂项、盟总经售物资等,共计18132357.56美元。 (注: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710辑《在日办理赔偿归还工作综述》, 台湾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93-95页。)数量之少,不仅与我国实际损失,就是与上文提到的仅仅有据可查的劫物损失数量之间都形成天地之差。一些大案悬而未决,如“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等案至今仍在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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