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界普遍认为,陈独秀在1923年二七惨案前后发生了思想变异,即“由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以前重视工人阶级,转为重视资产阶级”,并由此推断他形成了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倾向。笔者认为,陈独秀在二七惨案前后,确实在思想上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是由此推断他形成了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倾向确有商讨的必要。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任何历史问题都必须置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的基本观点,现对陈独秀思想变异问题提出几点粗浅看法,不妥之处,请专家学者不吝指教。 一、陈独秀的思想变异,是他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趋于深化的反映 中共在创建的初始阶段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实践经验缺乏,使得党的缔造者们在认识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时暴露出了明显的幼稚性。陈独秀也不例外,他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也经历了由浮浅到深刻逐步深化的过程。 首先,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革命性质和革命对象问题。19世纪中叶,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全国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面临着双重的历史使命,即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然而中国共产党在初创时期并不懂得这一点,他们没有来得及认真分析中国国情及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就秘密地投入了复杂的革命斗争。在中共一大宣言中,以十月革命为自己效仿的模式,提出要“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这表明当时共产党人并没有认清中国的社会性质、革命性质和革命对象。 中共一大以后,陈独秀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对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他在1922年6月写的《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一文中,结合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在社会性质方面,他提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民主的国家”等概念;在革命对象方面,他把“国际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军阀”确认为革命的主要敌人;在革命性质方面,他把中国革命划分为“资产阶级对于封建军阀之民主主义的争斗”和“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之社会主义的争斗”两个阶段,并且强调第一阶段民主主义的争斗,是当前“至急切要的工作”,其目的是实现“对内完全倾覆封建军阀”,“对外促成中国真正的独立”(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376页。)。陈独秀的这些观点在中共二大时就已被全党所普遍接受,因而制定出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战略和民主革命纲领。 1923年二七惨案发生后,陈独秀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将中国的民主革命改称为“国民革命”。他说:“人类经济政治大改造的革命有二种:一是宗法封建社会崩坏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一是资产阶级崩坏时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此外又有一种特殊形式的革命,乃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国民革命。国民革命含有对内的民主革命和对外的民族革命两个意义”(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57页。)。对于中国来说,“民主革命这个口号,未免偏于纯资产阶级的,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经济地位,决没有欧洲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革命之可能”(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18页。)。“只有这各阶级群起的国民革命是可能的”(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7页。)。由此可见,陈独秀主张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改称为“国民革命”更符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更有利于实施中共的革命统一战线政策。 应该指出的是,陈独秀在强调国民革命的重要意义时,并没有孤立地迷恋于国民革命,在他的革命观中,已经包含了国民革命与社会革命两部分。他说:“社会主义者目前的工作,对于国民运动也自然是必取的步骤,这是客观事实的必要一条路”。但是社会主义者“于国民运动以外,同时须特别注意劳动的宣传及组织,尽量促进其革命的精神与阶级的意识,以预备社会革命的基础”(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478页。)。不难看出,在二七惨案以后,陈独秀为实现国共合作,在纠正党内急于“干共产的社会革命”的“左”倾思想时,不仅将两个阶段不同性质的革命区别开来,而且还将这两者顺理成章地连接起来,这无疑是他全部革命观的闪光点之一。 其次,关于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 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把政治目光由西方转向了苏联,“走俄国人的路”成为一部分人的政治向往和追求,效仿“俄罗斯式之革命”便成了支撑早期共产党人的心理定势。陈独秀在接任中共总书记职务时所抱定的主张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消灭剥削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注:任建树:《陈独秀传》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37页。)。他的这一主张与中共一大纲领确定的革命前途是一致的。这种革命的前途观,一方面表明早期共产党人坚持了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基本要求,把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与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相统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对中国国情及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缺乏必要的剖析和理解。他们还不清楚,当时统治中国的国家机器根本就不是“资本家阶级的政权”。这种矛盾性的革命前途观,紧紧束缚着中国共产党人,直到中共二大时,才有所改变。 中共二大把中国革命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为此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这较之中共一大时期前进了一大步。但把资产阶级获得政权确定为第一阶段民主革命的发展前途,而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则不能不说是党在当时的幼稚表现。 中共二大以后,陈独秀开始对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的资本主义前途产生怀疑。他认为:“照中国社会的现状,要开发实业,只有私人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这两条道路”,而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在中国是很难成功的。“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来开发实业,是国民革命成功后不能免的境界”(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90页。)。显而易见,陈独秀对中国革命发展前途的选择是倾向于国家社会主义的,这在当时是非常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