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知州及其职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苗书梅,1963年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开封,475001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宋代的知州经历了从文武臣僚作为临时差遣权知某州军州事到以文臣知州为主作为州级长官的渐变过程。作为一级地方政府首脑,知州的职能涉及州级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监察等诸多方面,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维护地方统治秩序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宋代集权过甚,知州在某些方面有职无权,特殊时期又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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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建立于唐末五代方镇长期割据混乱的历史时期之后,它之所以能够维持三百余年相对稳定的内部统治,与宋政府确立的地方行政体制有较大关系。本文试图对宋代州级行政长官知州的职能与地位进行初步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从朝臣知州到文臣知州

      宋代知州全称为知某州军州事,习惯上又称为郡守、太守、刺史、牧、州将、州长吏等。根据官品的不同,又有判某州、充某州、权知某州、权发遣某州等之区别。

      《宋史》卷167《职官七》载:

      宋初革五季之患,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二品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职事,称判某府、州、军、监。

      关于这段史料,《文献通考》卷63《职官考一七》称“宋初”为“宋太祖开基”,明确地将罢节度使之权,命朝臣知州,归功于赵匡胤。其他类似记载还有很多。如赵彦卫的《云麓漫沙》卷4 载:“艺祖尽收节度使归京师,授以虚名而赋厚禄,命朝臣出知州事,则前日节度之制亦不可用,复置转运、提刑为监司以督察之。”这些记载往往容易误导后人,把“命朝臣出守列郡”、“命文臣权知州事”当成宋太祖的集权新举措。事实上,命朝臣出任诸州刺史或知州事、知府事、权知某州军事的做法从唐代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末五代所任知州多系武将出身。五代时期,随着中央政府逐步削夺地方武夫悍将之权,将化中央集权措施的推行,一方面是刺史、节度使等出现了变成阶官的现象,某州刺史不一定是某州长官,节度使也可以遥领;另一方面,以朝臣出典州郡日益经常化,所派朝臣中,文臣的比例已有所上升。赵匡胤立国以后,不过是继续推进这种做法罢了。(注:参阅王曾瑜《辽宋金之节度使》,载《大陆杂志》第83卷第2期; 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第一章,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李昌宪《略论宋代知州制的形成及其意义》,载《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而且, 宋太祖朝,除了在新收复的州郡如扬州、潭州、襄州、衡州、成都府等地派文臣京朝官权知外,在后周原有版图内的广大北方地区,仍大体上沿用五代旧制,由武将担任节度使兼治所所在刺史或由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作为州级长官。在吴廷燮所著《北宋经抚年表》所列43个节镇州中,除上举扬州、成都府、谭州之外,其余州府多以节度使长期兼任刺史,在节度使入朝时,才暂时派朝臣权知州事,节度使归镇,权知州者即回朝。如建隆元年(960)八月,忠武节度使兼侍中张永德入朝, 改授武胜军节度使,出镇邓州,其全称是“武胜节度使、官内观察使、邓州刺史、领邓、泌、随、复、郢五州”。直到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 )五月才罢任。又如石守信,建隆二年被罢除侍卫都指挥使军职后,由归德节度使改为天平节度使,出镇郓州,在任侍卫都指挥使时,他所带归德节度使仅为虚衔,系遥领,出镇郓州后,所带天平节度使则变为实职,石守信镇守郓州17年,直至太平兴国二年改为西京留守。虽然赵匡胤已经认识到了以文臣知州的重要意义,并曾指出,如果“选儒臣干事者百余,分治大藩,纵皆贪浊,变未及武臣一人”(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13,开宝五年。),但是,宋朝建立后,已逐步采取了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削夺地方长官权限的措施,武臣领州形成分权之势的危险性已大为减弱,加之朝中派出之文臣有限,所以,在太祖朝文臣京朝官出任知州者还很有限,远没有武臣为州长官者多。而且,当时作为临时差遣的权知某州军事的地位低于刺史,诏令中往往把知州与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等相提并论,而将知州置于刺史之后,在升迁过程中,一般由知州升任当州刺史或防御史、节度使等,而不是相反。

      宋太宗即位后,知州的任用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太宗即位之初,派少府监高保寅出知怀州,按旧制,怀州是河阳节度使的支郡,而高保寅与时任河阳节度使的赵普素有嫌隙,诸事不谐,太平兴国二年,高保寅上书“乞罢节镇领支郡之制”,太宗“乃诏怀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接着,保平节度使支郡之一虢州的刺史许昌裔也上诉节度使杜审进之失,太宗命右拾遗李瀚前往查治,李瀚乘机上言:“五代以来,节镇领支郡,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为了“分方面之权,尊奖王室”,他建议罢节镇领支郡之制,八月戊辰,太宗遂诏将邠、宁、泾、原等40州原分属于18个节镇的支郡直隶中央。(注:《长编》卷18;《宋会要辑稿·职官》38之1至2。)这是对唐末五代以来节度兼领数州擅权割据以对抗中央这种局面的彻底改变,虽然现存史籍没有明确记载其余节镇罢领支郡的具体时间,但维持时间不会太久,所以史称此举使“天下节镇无复领支郡者矣”(注:《长编》卷18。)。此后,以节度使直接镇抚某州者大为减少,仅有曹彬、赵普、田重进等寥寥数人,节度使遂变成了“皆不签书钱谷事”的荣誉官衔。与此同时,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也更多地成为迁转阶官,无论文武臣僚,出任州级长官,率以权知某州军州事为称,简称知州。这一进程当然也是从五代就已开始的,到太平兴国以后更为普遍化。如宋初武官安守忠,在太祖建隆四年初平湖南时被任为永州刺史,这是实职。太平兴国初,守忠知灵州,在官七年,雍熙二年改知易州,又徙知夏州,因功就拜濮州团练使,端拱中知沧州,改知瀛州兼高阳关驻泊部署,迁瀛州防御使,淳化二年知雄州,三年加耀观察使兼判雄州。这里的濮州团练使、瀛州防御使、耀州观察使,显然是升迁阶官,而非实职差遣(注:《宋史》卷275,《安守中传》。 )。刺晚等原有州府长官已官失其职,因此,端拱以后“权知某州军州事”的“权”字被正式支掉(注:《咸淳毗陵志》卷8,《秩官》。), 知州始成为名正言顺的州级最高长官。

      州级长官由知州取代刺史之后,节度使仍有个别回本镇治事者,但须由诏命令其“归镇”方可。而且在太宗朝,虽然在新收复的福建、两浙、江南等地区一开始就用文臣知州,但在北方大部分州府,特别是陕西、河东、河北所谓沿边三路,仍多用武臣出任知州。如河北地区的瀛州、定州、镇州,在仁宗景祐乃至庆历以后才主要由文臣担任知州,陕西地区的延州、渭州、庆州在太宗时有用文臣出任知州者,但只是在西夏立国以后,即仁宗宝元、庆历以后开始主要任用文臣。因此,可以说,以朝臣知州取代刺史制完成于太宗初年,而以文臣出任知州取代武臣知州,则是真宗朝乃至仁宗朝才成为主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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