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词社会文化学论纲

作 者:

作者简介:
沈松勤,男,1957年生,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杭州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唐宋词并非仅仅作为一种独具审美价值的文学艺术样式而存在,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但需要燕乐这种具有时代特征的音乐环境,同时还涉及到当时的各种社会风尚习俗,是综合了多种社会风俗而产生的“文学—文化现象”。因此,研究唐宋词,离不开社会文化学的环节与视域。


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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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始于唐而盛于宋。它曾以其特有的艺术形式和魅力,吸引过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广大听众和读者,也为后世人们所传诵,并将它与中国文学史上取得辉煌成就的楚辞、汉赋、唐诗、元曲等,交并而誉,称之为“一代之胜”。然而,唐宋词的意义和价值,不仅是审美的,而且是历史的;不仅在文体史上构筑了一座艺术丰碑,同时还展现了它赖于繁衍的那个时代的社会文化,是唐宋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的文化层面。而且,较之当时的诗文,词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有着鲜明的自身特点;较之意识形态中的儒、道、释、词所揭示的社会文化内容,更贴近生活,因而更具生动性。换言之,唐宋词给我们留下的,既是一种具有审美价值的文体,又是一部为其他文体所不可替代的社会文化启示录。因此,跳出单一的艺术审美范畴,站在社会文化这个坐标上,考察唐宋词的形式和发展及其功能和特质,无疑是一个富有价值和意义的课题。

      一、词是一种“文学—文化现象”

      在唐宋诸多文体中,词“别是一家”。然而,唐宋词却象一面多棱镜,从不同的方位可以看到其不同的面貌。从音乐文艺观之,词自形成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文学与燕乐相结合的产物,两者互为表里,相依为命;从体裁观之,词为有规则的长短句,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从风格观之,诗庄词媚,诗言志,词则缘情而绮靡。对唐宋词的这些旧有的说法,都从不同的角度,道出了词之为词的特征。

      然而,旧有的这些说法,能否囊括唐宋词的全部内涵?如果回答不怎么肯定,那么如何来解释“别是一家”的词?业师吴熊和先生在其《唐宋词通论·重印后记》中,从发生学上的种种关系和词体功能特征的角度,对词的定义作了这样的界说:“许多事实表明,词在唐宋两代并非仅仅作为文学现象而存在。词的产生不但需要燕乐风行这种具有时代特征的音乐环境,它同时还涉及当时的社会风习,人们的社交方式,以歌舞侑酒的歌妓制度,以及文人同乐工歌妓交往中的特殊心态等一系列问题。词的社交功能与娱乐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同它的抒情功能相伴而行的。不妨说,词是在综合上述复杂因素在内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文学—文化现象。”

      如果承认中唐刘禹锡“以曲拍为句”的《忆江南》,标志了词体的成熟,那么至终宋之世,词所占“一代之胜”的地位拱让于元曲,其间经历了近五个世纪之久的漫长历史。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唐宋词的机体风貌的变化,是毋庸赘言的。将词视为综合了当时歌妓制度等复杂因素在内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文学—文化现象”,是否确切无疑地概括了词体的全部,不敢断言,但这较之囿于词体艺术样式和风格本身的独特性与自足性的观照,其意义不完全在于开拓了视野,活跃了思路,更重要的是为深化唐宋词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想和方向。

      词以及其他所有的文学艺术样式,不论人们如何强调其自身的规律性和自足自立的独立性,都不是由某一个人苦思冥想出来的,而是社会文化活动的产物,是某一特定的社会文化生活的载体。唐宋词一方面与当时其他样式的文学艺术,以及哲学、宗教、制度、机构等领域,都是构成社会文化的方式和层面;另一方面在构成和维护社会文化的总体形态,为社会化的人服务的过程中,既与其他领域网状交错,又有自身特有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将唐宋词视为一种“文学—文化现象”,作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一种产物,较之囿于词体艺术本身的观照,无疑更有助于我们全面地获得词之为词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的真实性。

      其实,对宋人而言,有的早已将视野扩展到了社会文化中,如北宋黄裳《书〈乐章集〉后》:“予观柳氏乐章,喜其能道嘉祐中太平气象,如观杜甫诗,典雅文华,无所不有。是时予方为儿,犹想其风俗,欢声和风,洋溢道路之间,动植咸若。令人歌柳词,闻其声,听其词,如丁斯时,使人慨然所感。呜呼!太平气象,柳能一写于乐章,所谓词人盛世之黼藻,岂可废耶?”(注:《演山集》卷三五,《四库全书》本。)柳永是唐宋词坛上的大家之一,其《乐章集》所收录的二百馀首词,在北宋广为流传,影响甚大,即所谓“凡有井水饮处,皆歌柳词”。但是,对于自具风貌的柳词艺术本身,自晏殊以后的不少文人雅士,除了肯定其“新声”之美听外,几乎都是“侧艳俚俗”、“词语尘下”(注:李清照:《词论》,引自《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54页。)、 乃至是“野狐涎之毒”(注: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词话丛编》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3页。)之类的批评。而黄裳的这篇跋文,则作了与之截然相反的评价。那么孰是孰非?回答是:两种评价都符合柳永词的实际。综观《乐章集》,主要由羁旅和艳情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侧重抒发宦游生活中的见闻与感受;后者则集中展现了仁宗时期的社会气象与风情。黄裳之所以将柳词与杜诗相提并论,主要是从柳词赖于生成的“典型文革,无所不有”这个开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为视野,将它作为“太平盛世”的独特载体并为之服务的事实而言的。这一评价较之柳词“虽极工致,然多杂以鄙语,故流俗人尤喜道之”(注:徐度:《却扫编》卷五,《丛书集成》初编本。)、“长于纤艳,然多近俚俗,故市井之人悦之”(注:黄升:《唐宋诸贤绝妙诗选》卷五,《四部丛刊》本。)的说法,显然更能说明其广为流播的根源所在,同时又赋予了历史的和文化的地位与意义、价值与作用,比诸停留于柳词艺术风格的批评,无疑更客观、更全面,因而也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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