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4世纪建立的朝鲜朝以与明朝等周边国家保持密切交流为基本国策,故从建国初期即开始成立司译院(1394),进行汉、清、蒙、日四学的语文教育。随着《训民正音》创制(1443)而得到发展的译学事业不断与中国首都交流,留下了《洪武正韵译训》等韵书、辞书、字书及汉语教材等珍贵的对译汉音资料。 一般认为,《韵略易通》(1442)、《重订司马温公等韵图经》(1605)、《李氏音鉴》(1805)等近代北方官话音系列的韵书和韵图充分反映了以北京音为基础方言的现代普通话的发展。本人曾据此对15世纪到19世纪朝鲜朝的对译汉音资料,即《洪武正韵译训》(1455)、《翻译老乞大》和《翻译朴通事》(1515)、《译语类解》(1690)、《朴通事新释谚解》(1765)、《华音启蒙谚解》(1883)、《华语类抄》(1883)等汉语教材和辞书的译音与上述中国资料进行比较,发现两者具有极为相似的音韵体系,从而指出这在近代汉语音韵史料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注:拙撰,从朝鲜对译资料考近代汉语音韵之变迁,博士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86)) 然而,本人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在朝鲜的对译汉音中,除朝鲜语的音韵体系中可能出现的语言习惯外,其他方言与一些难以解释的模糊的音韵变化也有不小的关系,这个问题将留作日后研究。另一方面,最近有一些学者对近代官话的标准音有一些相互不同的见解,而且各有各的说服力。因此重新探讨近代音研究中的这一基本问题不仅对评估过去的研究,而且对解决今后的课题都很有必要。所以本文一方面对以前的研究作一再研讨,同时也打算进行些补充。 因此,本研究拟对朝鲜朝对译汉音与中国哪一种方言的语言具有最密切的关系,以及围绕着其音韵特征和译音存在的问题。同时,由于对译汉音资料多是出自外国人之手,是为了正确学习当时的标准音而编撰的汉语教材,对其进行研究相信会对阐明中国音韵史研究中尚未明确解决的近代官话的标准音问题助一臂之力,并可以重新认识其作为音韵史料的价值。 本论文的研究范围限定在与朝鲜朝使臣的中国使行路线有关地区的现代官话方言,只是在必要时将其他地区的语音也一并列出作为参考。这些方言的语音主要参考了各地区的省志、市志、县志和诸家的研究成果。 二 开国初期就重视对外关系的朝鲜王朝(1393—1910),自太祖以来,为了维护政治上的安定和吸收外国文化,采用了积极的外交政策。一方面推行译学政策,致力于培养译官和译学学者,推广外国语教育,特别是汉语教育;另一方面是主动与中国明朝建立和平的外交关系。 首先,建国以后,决心秉朝政的历代国王一贯关心译学,尤其关心汉语译学,最突出的例子是世宗,他集中学问家的意愿创制「训民正音」,以及试图利用中国韵书的译音都成为推进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并奠定了译学发展的基础,可以说功勋卓著。在壬辰倭乱中,朝廷得到了中国的帮助,因而译官发挥了比往常更大的作用。当时朝鲜王朝没有理会清朝势力的影响,仍重视并加以积极鼓励汉学,以至于在设有汉、清、蒙、日四学的「偶语厅」内,汉学学习者仍然过半。所以当时熟悉中国语的人很多,这一点也应该注意到。肃宗以后又继续编撰了大量的译学资料。可以说这体现了历代的国王孜孜不倦地推进译学发展的决心和所取得的巨大成果。 到中国的使团的组成虽随使节种类和时代的不同有所变化,但都分成正官和从人两种。正官包括正使、副使、书状官、通事、军官、医员、写字官、画员等,从人包括马夫、奴仆等,大都在40人左右。其中的通事即译官,是从朝鲜王朝汉语教育的中心机关「司译院」的上通事、杂学通事、打角通事等30多名通事中选拔的,主要由上通事全面负责翻译和贸易。初期,上通事只有1人,16世纪以后,因贸易逐渐活跃起来,配备上通事1~2人、次上通事1~2人,使节团规模也日益扩大(注:柳永烈等,《韩国史大系》5(汉城,三珍社,1975),p.111;金九镇,〈朝鲜王朝前期的韩中关系史试论〉,《弘盖史学》(汉城,弘盖大学校史学会,1990,),6—15页。)。成宗以后, 派遣使节同时还派质正官(注:参照朝鲜《成宗实录》,173卷, 成宗十五年十二月甲戌条;200卷,成宗十八年二月壬申条;《中宗实录》,102卷,中宗三十九年四月庚午条:“国家每於科举之后,文臣年少聪敏者,选属承文院,令习汉语吏文,其有将来者,称为质正官。”),以便在校正汉语学习或了解儒学礼仪问题的同时,更正确地了解、掌握明朝的文化。从这些积极的语言政策和所做的努力可以知道当时使行中国的重要性和作用是很大的。 因此,为了掌握朝鲜王朝的译官还是质正官所接触的汉语,都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出使路线。这在本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派往中国的大部分使臣都是奉朝廷之命去中国京城的,常根据当时国内外的形势,考虑使行的便利和安全,选择不同的出使路线。因此,当中国的辽东、辽西地区安定的时候,一般选择通过此地的陆路;但在元朝的蒙古族和女真的满族势力强大而发生骚乱时则避开此地而选择海路。大体上说,在元、明交替时期和明、清交替时期,即14世纪末和17世纪初选择海路,其他安定时期主要利用陆路。对此《增补文献备考》〈交聘考七〉有如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