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与切分

作 者:
文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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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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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学科都有一些特定的概念,用术语来表示。这些概念是认识的结果,同时也是认识的起点,向来为学者所重视。通常认为,各种学科的概念包括两种:一种表示实体类别,一种表示关系类别,所谓实体类别指根据事物属性归纳出来的类,例如化学上把碳和其他元素形成的二元化合物归纳为碳化物;一提到它,人们想到的是它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这属实体类别。又如化学上根据含不含碳元素把化合物分成有机化合物与无机化合物;人们一提到甲,就会想到乙,这属于关系类别。严格地讲,实体类别也是一种关系类别。比如碳化物,与它相对的是非碳化物,这当然也是一种关系。

      关系类别有两种:一种是划分(assignation)的结果, 一种是切分(dividing)的结果。划分是把大类分成小类,如把学校分成大学、中学、小学,子类都具有母类的属性。切分是把整体分成部分,如把大学分成文学院、理学院等等,整体和部分各有其属性。把音素分成元音和辅音,把词分成单音词和多音词,把句子分为单句和复句,都属划分。把音节分成声和韵,把词分成词根、词缀,把句子分成主语、谓语,都属切分。

      一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说,划分必须遵守下列规则:第一,每次划分只能使用一个标准(可以是几个特点构成的标准);第二,划分出来的次类应该互不相容;第三,次类之和要与大类的范围相等。根据这几条标准考察汉语语言学方面的划分,有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通常讲词汇,先切分为基本词和一般词,然后把一般词加以划分。划分出来的是古语词、方言词、外来词。这是一种不完全的划分,因为一般词当中除了上述三类之外,还有大量的其他的词。这也许可以这么解释,只提这三类词,是为了突出有特点的实体类别。如果作为实体类别,不宜一次并列三者。应该进行多次划分,即先把一般词划分为古语词与非古语词,再划分为方言词与非方言词,第三次划分为外来词与非外来词。正因为原不是用一个标准进行一次划分的,就必然出现类与类相容的情况。比如长沙话把祖母称为“娭毑”(āi jiě),这是方言词,可是它也是古语词。又如广州方言把商标称为“嚜”,来源于英语的mark,当然是外来词。再如白居易有《小童薛阳陶吹觱篥哥》,这个“觱篥”有许多写法,如“筚篥”、“必栗”、“贝蠡”等,它是古语词,也是外来词。

      这方面的问题在语法部分同样存在。常见的现代汉语语法书都在名词下边列举方位词、时间名词、处所名词。这几类词不是用同一个标准划分出来的,当然不宜并列。应该先把名词划分为方位词与非方位词,再划分为时地名词与非时地名词。可是问题还不止这些。

      一般语法书所列方位词包括单纯的和合成的两类。前者是“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前、后、里、外、中、内、间、旁”,后者指在单纯方位词前边加“之”或“以”的,在后边接“边、面、头”的。方位词作为名词的次类,它的特点是什么呢?可以认为:表示方向或位置是方位词的意义基础,附着在别的语言单位后边表示时间、处所等是方位词的功能。根据这里的认识,自然会提出下列问题。

      第一,方位词的特点是附着在别的语言单位之后,所以有些学者称它为后置词。单纯的方位词接“边、头、面”构成的复合方位词,是不是也有附着的功能?例如“桌子上边”、“书架上头”、“衣服上面”之类,当中都能插入“的”,说成“桌子的上边”、“书架的上头”、“衣服的上面”。不用“的”的偏正短语,中心语是被修饰成分,而不是附着成分。看来,只有在单纯方位词前边加“以”或“之”的,才可以算作复合方位词。其实“上边”与“身边、手边”,“上头”与“案头、两头”,“上面”与“侧面、对面”在功能上并无差别。

      第二,如果否认方位词的附着功能,只认定表示方位的词都属方位词,那么,前边提到的单纯方位词都可以用在名词前边作定语,但不单独充当谓语,它们与非谓形容词如何区别呢?吕叔湘先生在《试论非谓形容词》中把名词前边的“上、下、前、后”等列在其中是有道理的。

      从理论上讲,划分应该做到穷尽。实际上词类的划分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个要求。有少数词很难归入目前公认的类别,例如“万岁”、“在望”、“在即”。补救的办法是对这些词加以描写,说明它们的功能,不必硬塞进现有的类。

      二

      语音学把话语连续体加以切分,得出的是区别意义的单位,语法学把语段加以切分,得出的是表达意义的单位。这是一般的认识。在汉语里,把语段切分,不但可以得出表达意义的(即音义结合的)单位,而且可以得出区别意义的单位。例如切分“蝴蝶”,得出“蝴”和“蝶”。“蝶”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它可以出现在“粉蝶”、“彩蝶”和“蝶泳”、“蝶骨”等语言单位之中。至于“蝴”,它不是音义结合的单位,但是它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同样,切分“骆驼”,得出的“驼”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它可以用在“驼峰”、“驼背”、“驼铃”、“驼绒”等语言单位之中。而“骆”只起区别意义的作用。

      将语段进行切分,一个基本要求是切出的单位必须与意义有关。也就是说,通常切出的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只有少数是区别意义的单位。语音是形式,而意义是内容。究竟是从形式到内容,还是从内容到形式,这是语法分析时要遇到的问题。叶斯柏森认为语法分析可以从I到O,也可以从O到I。I是the inner meaning,即内部意义,O是the outwardform,即外部形式。比如分析英语的名词,可以分析出s、es、ies等形式,然后认定英语名词有单数、复数之分。这是从形式到意义。也可以先认定英语名词有单数、复数之分,然后去找寻表达的形式。这是从意义到形式,可是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英语名词只能二分为单数、复数?有些语言(如梵语和古希腊语)曾有单数、双数和复数的区分。之所以认定英语名词只有单复之分,仍然是从形式到内容。总之,在切分时,须把握形式。有人认为“甭”包括两个语素,这是从意义出发得出的结论。如果注重语音形式, 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béng切成两个音义结合的单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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