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博彩活动在澳门有着悠久的历史。澳门博彩合法化,是从1847年开始。当时,澳葡政府以“赌饷”作为澳门的主要财政来源。本世纪六十年代后,这一活动在澳门政府的立法监管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博彩业已成为澳门经济最重要的支柱,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博彩业的兴旺,使得旅游、饮食、酒店、娱乐等行业也得以迅速发展,形成了澳门经济的主体架构。澳门也因此有了“东方蒙地卡罗”、“亚洲赌城”的代称。 “博彩”即赌博。赌博一词常常含有贬义,所以,作为赌博合法化的澳门,便取“博得彩头”和“博得头彩”的含义为名,冠以雅义,吸引赌客。赌场也美其名曰:“娱乐场”。 正是因为澳门博彩业的发展,澳门社会产生了澳门特有的且丰富的博彩用语。博彩用语的丰富,一方面体现在中国传统博彩用语的沿用和新的博彩用语的产生;另一方面体现在中英夹杂和外来词数量的众多。从而反映出中西博彩文化在澳门的交融。博彩文化的交融,又恰恰是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的一种体现。在博彩用语中,博彩隐语作为一种语言变异现象,它的产生与存在,由澳门社会的特殊情况所致,为社会语言学、民俗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语料。此前对它的研究仅局限于文献的考释上。笔者认为作为研究社会语言的一个侧点,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搜集、整理鲜活的用语,对于发展中的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1 博彩隐语的性质 隐语又称黑话,是语言的一种变异现象和特殊变体,也是社会方言的一种,指社会秘密集团内部成员间使用的特殊词语,即非本集团的成员一般都不懂。如以前的洪门隐语、青帮隐语等,只有局内人才懂。 如上所述,当代语言学界对汉语中隐语的研究往往局限在文献的考释上。因为当今社会使用隐语的秘密集团较少,即使有,调查起来也比较困难。因此研究时缺乏活的语料。 博彩隐语是隐语的一种。中国过去的赌场中,使用博彩隐语的现象也相当多,但随着博彩行业被禁止,当时使用的隐语也逐渐被历史所淹没,即使能在后人编辑的典籍中窥视一斑,它也已失去了隐语的作用。博彩隐语是指从事博彩活动者(包括赌场职员、赌客等)之间使用的一种特殊的词语,使用范围比一般博彩用语要窄。它和其他类型的隐语一样,都是建立在社会通用语的基础上,而澳门博彩隐语则是建立在港澳社会通用的港澳粤方言的基础之上,是现今澳门博彩场中正在使用的隐语。因此,对澳门博彩隐语的研究,是对活语料的研究。可利用对博彩隐语性质的分析,来考察未来博彩隐语可能发生的变化。 博彩隐语具有哪些性质呢?可归纳成三点,即口头性、隐匿性和封闭性。这也正是从博彩用语中划分出博彩隐语的标准所在。 1.1口头性 博彩隐语的使用者局限在赌场职员之间、赌客与赌客之间或赌客与赌场职员之间(这种情况较少)。从博彩隐语的使用情况看,它仅存于这种隐语的使用者的口头上,而非书面的,没有文字或语音的记录。因为,博彩隐语只在从事博彩活动时或私下里使用。 博彩隐语中的词语没有规范的用字,反切语也没有特定的反切模式。因而,大部分博彩隐语只是记音,这也决定了博彩隐语仅能在口头上使用。 1.2隐匿性 博彩隐语的隐匿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为大众所知道,隐语的使用者创造隐语的目的就在于不想被局外人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隐语之所以称为隐语,就是其具有隐匿性或者说秘密性这一主要特性。第二,词语本身是隐匿的;它所用的借代通用语中现成的词语并将其转义、反切或谐音、微妙的副语言形式(体势语言)等手段,目的也都是为了使这些词语具有隐匿性。第三,使用的场合是隐匿的;使用者使用时,一般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私下里使用。决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使用。 1.3封闭性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观察,博彩隐语的隐匿性,决定了其内部体系的封闭性。有些博彩用语,如赛马、赛狗博彩用语,它透过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传媒,在赛事预测、现场解说或赛后分析中使用大量的赛马、赛狗博彩专业用语,只要是懂此娱乐者,都能明白这些用语的意义,因而这种用语是公开的。像风靡港澳的香港六合彩(一种彩票形式的博彩活动)所使用的用语,更是为大众所知道。虽然这些用语像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那些不雅之言一样,受一定的场合限制,但人人都可使用,是公开的。 但对博彩隐语而言,首先,它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只有掌握这种隐语的或相互之间达成默契的人才知道。例如,赌场职员之间使用的隐语,只有知道这种隐语的职员才能听得懂;有一些博彩隐语,仅是一起的三两个赌客之间提前约定好的一套隐语,达成默契使用时,也只有他们中间的人才懂。需要说明的是,其封闭性是相对的,一个新的隐语的“约定化”过程,较之通用词语的约定过程要短。 其次,虽然博彩隐语没有特定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系统,其自身也没有一套专门创造这种语言的功能,但它却利用了港澳粤方言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系统,或在现成语料的基础上创新,或将寻常语义隐匿化。从而造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异于港澳粤方言的变异系统,这个系统主要体现在词语上。再者,在其运作过程中,当某一个词语一旦失去了封闭性,为局外人所知道了,则必须重新约定,找一个新的词语来替换。例如赌场职员原把那些运气极佳的赌客称之为“明灯”,而把赌运极差的称之为“黑灯”。但当赌客知道其义,尤其是被别人称为“黑灯”而表示不满后,“明灯”一词慢慢停止使用,而“黑灯”一词则用“闪闪亮”一词反其义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