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语法规则是对一定量的语法事实的总结和归纳。反过来,得到验证后的这些语法规则又可以帮助我们解释那些不太容易分析的较复杂的语法事实,更好地认识这些事实。本文试图援用作为现代生成语法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约束原则”对汉语中“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一类结构的性质,尤其是其中“他”的语法地位进行分析。 二“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其中“他”的性质 汉语语法中有一类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并不容易分析的句法格式。先看例子: (1)张先生打碎了他四个杯子。 (2)李小组喝了她两杯饮料。 (3)张先生吃了他三个苹果。 (4)李小姐骗了她三百块钱。 (5)张先生耽误了他五天时间。 (6)李小姐占了她一个上午。在描写层面上,这类句式的共同特点是并不常带双宾语的述语动词后面出现两个名词性成分:前一个是指人名词性成分,后一个是指物名词性成分。在述语动词所代表的动作执行之前,这两者之间语义上有领属关系。动作执行之后,原领属关系消失,指物名词所代表的事物或者转移到主语所代表的人手中,或者被动作消耗掉。其他方面并没有显著的特点。这类句法格式之所以不易分析,主要是因为动词后分别“指人”和“指物”的两个名词性成分,尤其是指人名词性成分(如(1 )“张先生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中的“他”)在该类句法结构中的功能和性质很难判定。它既像是指物名词性成分(如(1 )中的“四个杯子”)的定语(即下列图(7)),又像是动词“打碎”带的两个宾语中的一个,整个句式是广义的双宾语句式下的某个特定次类(即下列图(8))。
说“他(或她)”是定语,道理很容易说通:1.“他”跟“四个杯子”之间有语义上的领属关系,而这正是名词性定语跟名词性中心语之间典型的语义关系。2.“他”用在“四个杯子”之前,也正好符合汉语语法中“定语+中心语”的基本语序。3.这里的动词一般只带一个宾语,不能带两个宾语。4.“他”和“四个杯子”之间虽然没有使用定语的明确形式标记“的”字,但是我们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比较自然地补出这个“的”。补出“的”字后,如果暂不论原句跟新句结构上有无差别,我们至少看不出语义上有太大的不同。比较: (1')张先生打碎了他的四个杯子。 (2')李小姐喝了她的两杯饮料。 (3')张先生吃了他三个苹果。 (4')李小姐骗了她的三百块钱。 (5')张先生耽误了他的五天时间。 (6')李小姐占了她的一个上午。说它是双宾语句式中的其中一个宾语,理由似乎也很充足:1.虽然原则上名词性定语和名词性中心语之间不一定有“的”字,但是有“的”字是常规形式,无“的”受条件限制。如可以说“我妈妈(=我的妈妈)”,但是不能说“我房子(=我的房子)”。而有关条件规定,类似上列句子中动词后两个名词性成分如果是“定语/中心语”关系的话,其间的“的”字是不能省略的。这等于说“张先生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不是省略掉那个可有可无的“的”字,从“张先生打碎了他的四个杯子”派生出来的。二者表面相似,实际上是不同的结构。后者中的“他”是定语,前者中的“他”大概不是定语。2.如果“他四个杯子”整个是个名词性短语做宾语的话,那它应该可以通过“被动化”作为一个整体移至主语位置(如:张先生打碎了他的四个杯子=〉他的四个杯子被张先生打碎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不像(9d)那样嵌入“的”字(我们知道一“的”之差可以造成不同的结构),“他四个杯子”恰好不能整个移至句首主语位置(也正因为如此,下列(9c)不可接受),要移动的话,只能像其他双宾语句式(如下列(9a)那样把这两个名词性成分分开移动。如将“他”移至主语位置,让“四个杯子”保留在原动词后位置(如(9b))。这也说明“他”是“四个杯子”之外独立的名词性成分,不是定语,是宾语。 (1)张先生打碎了他四个杯子。 (9)a.他被送了一本书。 b.他被张先生打碎了四个杯子。 c.*他四个杯子被张先生打碎了。 d.他的四个杯子被张先生打碎了。3.这里的指物名词性成分前面可以出现“整整”、“满满”、“不多不少”等词语,而这些词语(应该分析为定语)一般只能出现在名词短语的起始位置,不能夹在另外一个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它们前面一般是封闭的,不能再出现其他定语。如果它们前面出现什么句法成分,那些成分不可能是定语,应该是宾语。双宾语句式中第二个宾语前面就可以出现这种成分,如“张先生给他整整三百块钱”。 (1″)张先生打碎他不多不少四个杯子。 (2″)李小姐喝了她满满两杯饮料。 (3″)张先生吃了他整整三个苹果。 (4″)李小姐骗了她整整三百块钱。 (5″)张先生耽误了他整整五天时间。 (6″)李小姐占了她整整一个上午。更有意思的是如果有“整整”的话,就绝对不能在“他”后再补出定语标记“的”字了。(10)和(11)非常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