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经纬》与《马氏文通》

——《马氏文通》历史功绩重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小平,北京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 邮编 100081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本文将《马氏文通》与德国语言学家甲柏连孜所撰的《汉文经纬》(1881)作了比较,认为从世界汉语研究史上看,《文通》并非第一部完整的汉语语法,并非第一次为古汉语语法构筑起体系,也并非第一次系统地揭示出古汉语语法的特点。这些首创性的成就应归功于《文通》以前的西方汉语研究者。文章指出,《汉文经纬》在分析汉语时利用了19世纪普通语言学的成果,而《文通》则缺少普通语言学的支撑;《文通》的概念范畴和体系间架取自西方传统规范语法,其语言哲学或理论基础则源自中国本土哲学和小学,都与普遍唯理语法无关。《文通》的历史功绩在于,它创立了中国人自己的语法学,打破了文字、音韵、训诂的三分天下,使传统语言文字学向着现代语言学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它将西方语法概念系统地运用于汉语,并可能是独立地作出了一系列发现,在中国学术圈内产生了巨大影响。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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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评断

      眉叔是深通欧文的人,这部书是把王[引之]、俞[樾]之学融会贯通之后,仿欧人的文法书把语词详密分类组织而成的。著书的时候是光绪二十一、二年,他住在上海的昌寿里,和我比邻而居。每成一条,我便先睹为快,有时还承他虚心商榷。他那种研究精神,到今日想起来,还给我很有力的鞭策。至于他的天才和这部书的价值,现在知道的人甚多,不用我赞美了。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章十三

      梁启超这段话,写于1923年。他整理清代学术成就,要解决如何划分研究领域的问题。传统的语言文字研究有一个现成的学科名称,即“小学”。梁启超沿用了这个名称,但又不满意于旧的音韵、文字、训诂三分法,因为如果采用这种分类法,像《文通》这样一部书就会无所归属。于是他提出,用“文字学”取代“小学”,作为语言文字研究的总称,其下再分“字义学”和“字用学”。字义学的对象是“一个字或一个辞的意义”,历来的音韵、文字研究以及绝大部分训诂研究,都包括在里面;字用学的对象是“字和辞的联缀用法”,这门学问还“幼稚得很”,算得上的著作只有刘淇的《助字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和马建忠的《马氏文通》(见梁著章十三之一)。

      由此可见,梁启超已做了把语法学与传统语言文字研究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专门领域的努力,尽管他还没有使用“语法学”这个学科名称。他看到了《马氏文通》与以往有关研究的沿承关系。刘淇、王引之、俞樾三人的书,现代语言学史家也往往把它们看作语法著作(如何九盈1985:296—302)。但因为借取了西方语法学的概念体系和描述方法,《文通》又迥然有别于所有这些探讨虚词用法的著作,用马建忠自己颇为自负的话来说,“此书为古今来特创之书”(例言)。

      今天,中国学者对《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看法是相当一致的(见王力1981:174—175;何九盈1985:302;胡奇光1987:331;周法高1980:21,32)。人们把《文通》视为第一部汉语语法, 或者把它视为汉语语法学的奠基之作,这是人们站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立场上,回顾自己的研究所得而作出的结论。这样一种观史的立场,不是不可以,但不应是唯一的。对此我们应聆听周法高的意见,他说:“所谓‘中国语言学’,研究者并不限于中国人,我们在讨论中国语言学的过去和现在时,要把眼光放远大一点,不能只注意到中国人自己的研究,而忽略了外国人的研究”1980:2)。

      在汉语语法方面,我们对《马氏文通》以前西方学者的研究情况了解得不多。也许我们叫得出西方人写过的著作,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应该把它们系统地整理一下,探考一番,看看西方人当时在汉语语法研究上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语言隔阂无疑是妨碍我们认识它们的一个原因。但也许,人们之所以不过问这段历史,是因为觉得它已很清楚,没有细考的必要。

      果真已很清楚,没有必要细考了吗?

      我不这样认为。

      2.《马氏文通》以前的西方汉语语法研究

      在一些中国语言学史家的笔下,西方人研究汉语的历史被大大缩短、简化了。何九盈说,“19世纪末开始就有不少西方人对汉语进行研究”(1995b:10)。我们不禁要问, 17 世纪初利玛窦写《西字奇迹》(1605),金尼阁作《西儒耳目资》(1625),算不算研究汉语呢?要知道,罗常培肯定耶稣会士对汉语音韵研究的贡献,主要根据的就是这两本书(虽然《西字奇迹》是否出自利玛窦之手,尚有疑问)。事实上,何九盈本人在新版的《中国古代语言学史》中,也用相当篇幅介绍了“明末西洋传教士对汉语语音的研究”,尤其是《西儒耳目资》( 1995a:235—252)。

      或许,何九盈的意思是,19世纪末以前西方人没有探讨过汉语语法?但是,即使专就汉语语法的研究而言,19世纪中叶以前西方人所撰的下列著作也是不能忽视的:

      瓦罗(F.Varo) 《华语官话文法》(1703)

      马若瑟(H.M.de Premare)《汉语札记》(1731)

      马士曼(J.Marshman)《中国言法》(1814)

      雷缪萨(Abel Remusat) 《汉文启蒙》(1822)

      洪堡特(W.v.Humboldt) 《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826)

      《致阿贝尔·雷缪萨的信:论语法

      形式的一般属性,以及汉语精神的

      特性》(1827)中叶以后有:

      艾约瑟(J.Edkins)《中国上海土话文法》(1853)

      儒莲(S.Julien) 《汉文指南》(1866)

      这样看来,到19世纪末西方人研究汉语语法至少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可是中国学者在评价《文通》的历史贡献时,却很少考虑到这些著作;我们对《文通》的评析,基本上是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范围内进行的。例如根据何九盈(1995b:88—90)的说法, 《马氏文通》的贡献有三点:1)“第一次为汉语草创了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2)“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古汉语语法的特点”;3 )“第一次对古汉语的语法材料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我认为,在这三个“第一次……”之前必须加上一个说明语,即“在中国学术圈内”或者“在中国语言学的历史上”,因为这三件事情里面,至少头两件已经由《文通》以前探索汉语语法的西方学者做了。本文要举的例子,就是德国人甲柏连孜所撰的《汉文经纬》(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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