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伯江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100732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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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从句式特征看“双宾语”问题

      1.1 观察“双宾语”问题的角度

      过去的语法研究相信每个动词有固有的“配价”能力,它们在句子里带多少宾语以及带什么样的宾语是这种配价能力的反映;同时相信通过对词汇语义和句法规则的描写可以概括所有语法现象。但当我们把观察的视野放到实际运用中的语言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些规则并不能够穷尽地描述动词运用的所有细节。更为重要的是,语言中大量使用的句式(construction),其句法一语义特征往往不是能够由词汇语义规则自然推导出来的,这些句式的语义构成是人类认知对现实的反映,它们所体现出的句法—语义的一致关系无疑应该是语法研究的核心内容。这就是近年兴起的句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所要解决的课题。

      就“双宾语结构”来说,以往的研究多是从“位置”角度定义的,如马庆株(1983)定义为“述宾结构带宾语”;李临定(1984)定义为“谓语动词后边有两个独立的名词性成分的句式”。马文把动词后面出现的名词性成分都看作宾语,这样他的宾语类型就既包括一般承认的受事等成分,同时也包括处所、时间、工具、数量等外围语义成分。他所描述的双宾语结构有如下类型:1)给予类(送你一支笔);2)取得类(买小王一只鸡);3)准予取类(我问你一道题);4)表称类(人家称他呆霸王);5)结果类(开水烫了他好几个泡);6)原因类(喜欢那个人大眼睛);7)时机类(考你个没准备);8)交换类(换它两本书);9)使动类(急了我一身汗);10)处所类(挂墙上一幅画); 11)度量类(他们抬了伤员好几里路);12)动量类(给他一巴掌);13)时量类(吃饭半天了);14)O[,1] 为虚指宾语的(逛他两天北京城)。李文着眼于动词的语义类型,分为“给”类、“送”类、“拿”类、“吐”、“吓”类、“问”类、“托”类、“叫”类、“欠”、“限”、“瞒”类等。这些描写所覆盖的事实,为我们进而研究双宾语结构的内在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但这样为双宾语式界定和分类,在我们看来,有三个关乎句式性质的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首先,我们几乎找不到适合于所有类型的一条或几条句法特征。马文和李文都曾指出了一些具体类别中的句法变换特征,例如,变换为带“给”的句式、带“从……”的句式、带“向……”的句式、带“对……”的句式等。但没有一条是适用于所有双宾语结构的,这样,双宾语式除了“VNN ”这个词序特点以外,几乎是个毫无内在联系的类别了,这对于以寻找充分必要条件为目的的结构追求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失败。第二,在这样的范围内,似乎也无法看出能够进入这一格式的动词有什么可以概括的特点。一个常见的说法是这些动词主要是三价动词。可是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有相当数量的动词并不是所谓的三价动词(详见§4), 二、语法学界习惯用双宾语式和什么是“三价”动词相互界定,不免有循环论证的嫌疑。最后,我们还没看到对双宾语句式的概括的语义描述,动词小类的语义类型本身不等于这个格式的总体语义概述。在结构主义的语法观念中,格式的整体语义一般不成为一个研究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前人研究的一个不足。本文尝试对上述三个问题作一些探讨。

      我们认为,对上述问题的完满解决取决于研究思路的转变,因而本文尝试用“句式语法”的观念探讨结构主义方法所不能完满解决的双宾句式的问题。在各类结构主义的语法观点中,句子的意义是由其组成成分的语义(尤其是动词语义)决定的,句式类别也是要靠按语义特征给动词分小类确定的。

      “句式语法”则认为,

      语法结构式(注:即construction,本文多数情况下依黄居仁等1996译为“句式”,偶尔称作“语法结构式”。)是独立于词汇语义规则之外的语法事实,有独立的语义。Goldberg(1995)对“句式”的定义为:

      (1)如果用C代表独立句式,把C看成是一个形式(Fi )和意义(Si)的对应体,C所能够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是:Fi或Si 的某些特征不能从C自身的组成成分或者从其他已有的句式预测出来。

      从这样的观点看,汉语可以说存在着一个叫做双及物的语法结构式,其形式表现为:V-N[,1]-N[,2], 其语义核心为“有意的给予性转移”。以“张三卖邻居一套旧家具”为例,什么是它的格式语义呢?从分解的角度看,其语义未必不能说成是“邻居希望张三卖掉他的旧家具”或“张三在那里卖旧家具恰巧让邻居碰上给买走了”,可是这些解释都需要大量的补充信息才能成立。在我们看来,这个格式的一个最自然的解释是,“张三有意把自己的家具通过出售的方式转让给邻居”,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格式语义:“有意的给予性转移”。这种格式语义是独立于能进入这个格式的具体成分,尤其是动词性成分的。例如,动词“分”并不具有“转移”的意义,可是在“单位分了我一套房子”这个双及物(V-N[,1]-N[,2])语法格式中, 格式语义“有意的给予性转移”仍然成立,或者说,格式的意义“上加”在(superimpose on)动词和其他成分的意义上了。

      本文还提出,汉语双及物句式还表现为几个细类,因此我们将重点论证双及物句式的典型语法语义特征以及句式引申的问题。为了突出这个句式整体的语法语义独立性,我们打算放弃带有强烈结构分解色彩的“双宾语”的说法,而使用“双及物式”(ditransitiveconstruction)这个术语来指称讨论的对象。虽然这两种说法都涉及动词和动词后两个独立名词成分的问题,但一个用的是分解的视点,另一个体现的是整体的视点,它们有实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可以用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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