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独龙语大体可划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3个土语区。 关于独龙语的动词趋向范畴,孙宏开、黄布凡和刘菊黄曾在相关的论著中涉及过,并就其起源问题提出过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见解。最近,梅广先生的《独龙语句尾词研究》一文也从另一个角度谈到了独龙语的动词趋向范畴。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关于这一论题的专门研究。本文通过对独龙语动词趋向范畴的形式和特点的分析和与一些亲属语言共时的类型比较,探讨其来源。本文所用材料主要是中部的孔目村土语,以下统称“独龙语”。 二 动词趋向范畴的形式及其意义 独龙语动词的趋向范畴有向心、离心、 向上方和向下方4种形式,通过在动词后加不同的后缀来表达。现分述如下: 1.表示向心方的后缀 表示行为动作是朝着某一特定的中心方向进行的,在动词后加后缀
或
。两个后缀的用法有一些区别。请看以下例句:
加在及物动词后,表示施事将某种事物朝中心方向移动,施事后需加结构助词mi[31]表示强调,如第(1)、(2)句,有时,施事不一定需要亲自朝中心方运动,如第(2)句。
主要加在不及物动词后, 表示施事朝中心方向运动,如第(4)句。
加在及物动词后有两种情况: 1)表示说话人要求或叙述别人把某种事物“移”到自己身上,如第(5)、(6)例,说话人是以自己作为“中心”的,而用
。如第(1)句或者其它的句子(如第(4)句中
是加在不及物动词后)中,“中心”则是范围比较模糊,不具体的概念;
加在及物动词后,施事后要用结构助词mi[31],这样的句子中,动词后的趋向后缀
一般可以省略。 2)表示施事为某种目的朝中心方向运动,施事后不能用助词mi[31]。如:
2.表示离心方的后缀 离心方表示行为动作朝着离开某一中心的方向进行,即以施事的动作起点作为参照点。在动词后加后缀-di[31] 或
表示。两个后缀的用法也有一些区别。 -di[31]一般用于第二、 三人称和非人称事物充当施事的陈述句中,表示说话人描述施事进行的离心方动作。如:
(注:
是情态后缀,表示说话人叙述他人的动作、言行是听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