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缀合版摹本(见图) 二、著录号及说明 (1)A:《合集》36491。B:《合集》36486。 (2)A:《合集》30113。B:《合集》30094。 (3)A:《合集》24401。B:《合集》24311。 (4)A:《合集》16641。B:《合集》16760。 (5)A:《合集》36541。B:《英藏》2529。 (6)A:《合集》36847。B:《合集》36866。
图一
图二 (7)A:《合集》37954。B:《合集》37955。 (8)A:《合集》37874。B:《合集》37880。 (9)A:《合集》35578。B:《合集》35527。C:《合集》37941。 此版为黄组卜辞。许进雄先生在《第五期五种祭祀祀谱的复原——兼谈晚商的历法》(载《大陆杂志》第73卷第3期,1986年9月)一文中已先缀合了《合集》35578与《合集》35527 , 今笔者再缀上《合集》37941。 (10)A:《合集》16693。B:《合集》16665。 (11)A:《合集》37974。B:《合集》37970。C:《英藏》2627。 此版为黄组卜辞。蔡哲茂先生在《甲骨文合集缀合补遗(续二)》(载《大陆杂志》第72卷第1期,1986 年)一文中已先缀合了《合集》37974—5《合集》37970,今笔者再缀上《英藏》2627。 该缀合版极为重要,它记录了癸亥日在十月的最后一旬,癸巳日在十二月的第一旬,而十一月只有癸酉、癸未两个癸日,是该版卜辞证明黄组只有两个癸日小于三十天的小月。另外,该版卜辞还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一个是我们曾总结黄组卜旬辞的一个特点是,前辞如果记为“王卜”,命辞就不再加“王”字,只记作“旬亡祸”,反之,如果前辞不是“王卜”,记或不记贞人名,命辞中都要加“王”字,说“王旬亡祸”(《商代周祭制度》第11页至1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今该版中的6条辞符合这个文例特点,但最上一辞是“王卜”,命辞却也记作“王旬亡祸”,是个例外。另一个特点是董作宾先生曾总结说后期卜辞的月名皆分写作“十月又一”、“十月又二”,无合文作“十一月”、“十二月”者(《殷历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本3分,1934年),但本版最上一辞的月名却记作“十二月”,这也是个例外。
图三
图四
图五
图六 (12)A:《合集》35400。B:《合集》37898。C :《合集》38307。D:《合集》38732。 笔者曾在《甲骨缀合新补》(载《殷都学刊》1994年1 期)中缀合了《合集》37898、《合集》38307、《合集》38732, 今再缀上《合集》35400。此版为黄组周祭卜辞,记录某王某年的“翌”祭。 辞中王几祀记为“隹王祀”,漏刻年祀的数字。 (13)A:《合集》16752。B:《合集》16725。C:《合集》16721。(甲)。D:《合集》16676。E:《合集》18933。(乙) 蔡哲茂先生在笔者之先缀合了该版卜辞(见《甲骨文合集缀合补遗》,载《大陆杂志》第68卷第6期,1984年6 月), 但他认为《合集》16676与《合集》18933不能密接。检查他的描摹片,发现他将《合集》16676下部边缘所存的“亥”字头“┯”误摹成“巳”字头“ㄇ”, 又漏摹《合集》18933残存“亥”字的一斜划,故误认两片不能密接。 这是一时疏忽所致。今将此缀合版重新描摹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