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与社会的关系(Hudson,1980∶1 )。在语言与社会的关系中,有一个领域令语言学家们颇感兴趣,但对它的界定却莫衷一是,这个领域便是地方语言。众所周知,语言是一种代码,地方语言同样如此。每一个语言集团(注:根据Gumperz(1968 )和Stern(1983),语言集团是指不考虑群体大小、 不考虑所使用的交际媒介是一种语言或方言还是多种语言、方言或代码的、并且经常在一起相互交流的一群人(比如面对面的一群人,一个团伙,一个地区群众,或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都必须拥有这种或那种代码,或者多种代码以用于交际。语言集团不同,情况也各异。通常,一个语言集团不会只使用一种非常纯粹的代码进行交际, 他们往往依社会语境 (social context)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代码。社会语境的变异取决于谈话时的参与者、发生地以及所涉及的话题。在不同社会语境中所使用的不同代码,在社会语言学上称作语言变体。当语言作为社会规范与特定的语言集团联系在一起时,就出现了语言变体。语言变体的出现或是由于地理原因,或是由于政治原因,或是由于社会原因,或是由于文化原因,或是由于实用原因,或是兼而有之。同一语言集团内,往往至少有以下这些语言变体:地域方言、 社会方言、 标准语言、 地方语言 (vernacular language)、正式用语(formal style language)和非正式用语(informal style language)。 若跨越语言集团或跨越国界,则语言变体更是异彩纷呈,对此本文第五部分将要谈及。 语言变体使用的不同,所承载的功能和社会意义也就各异。一般来说,谈话者之间所使用的语言越是正式,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越是疏远,反之则越是亲密。比如,受过良好教育,或关系疏远,或语言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在交际中往往多用标准语言,而来自同一区域,或关系亲密,或语言文化背景相同的人则更有可能使用地方语言进行交际。可以说,几乎每一语言集团里都有地方语言。那么,什么是地方语言呢?它有何特征?其社会功能和社会意义何在?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1、对于地方语言的界定及其特征 “地方语言”的英语对等语是vernacular (language )。vernacular一词是17世纪初由拉丁词vernaculus进入英语词汇后演变而来的。原词为“家用的,本土的,当地的”之意,其词根verna 是名词,意为“土生土长的奴隶”或“本地人”。了解该词词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为社会语言学术语的vernacular。该术语涵义广泛,可用于多种意义。社会语言学家们对其特征也各有侧重,因而对该术语的解释也因人而异。汉语中对该术语的翻译有:本地话,土语,本国语(注:参见黄长著、林书武等译,《语言与语言学词典》,1981∶377, 上海辞书出版社。);地点方言,土语(注:参见戚雨村等编,《语言学百科词典》,1993∶166,上海辞书出版社。);现代本国语, 当地流行语,部分人口语言(注:参见王宗炎主编,《英汉教学语言学词典》,1990∶410,湖南教育出版社。)。该术语汉译的多样性, 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它的复杂性。本文根据其特征和含义拟采用“地方语言”这一译法。 下面我们看看各社会语言学家对“地方语言”的( Crystal ,1992∶410)不同界定。(1)地方语言是一个语言集团里土生土长的语言或方言(Crystal,1992∶410)。(2 )地方语言作为非专业术语可以指一个地区的当地流行语,与古典或宗教语言相对应,或者通常更多地是用以指一种非正式的(但不是粗俗的)“流行用法”。作为社会语言学术语,它是指说话者,或者说最不标准的说话者所使用的最随便的语言变体(Malmkj
r,1991∶95)。(3)到了地方语言通常是在一个地方的日常用语中呈现出来,它是该地日常用语的原始和自然的表现。该术语主要或仅仅是指一个民族、一个乡村或都市语言集团或社会下层的口头用语,它与古典语言、文学语言、宗教语言或在社会和语言界里得到承认并且具有声望的语言相对应(McArthur,1992∶1086)。(4) 地方语言通常指没有标准化以及没有官方地位的语言(Holmes,1992∶80)。(5 )地方语言是指一个集团所讲的母语,而这个集团被另一个操着不同语言的集团在社会政治方面所左右。但若在一国是少数民族语言而在另一国是官方语言时,这种语言则不应算作是地方语言 (Fishman,1968 ∶689)。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不同社会语言学家对地方语言有着不同的解释, 他们对其特征各有侧重:Crystal 强调了它土生土长的特点;Malmkj
r强调了它的当地性、非正式性、随便性和不标准性;McArthur强调了它的原始性、自然性和口头的特性;Holmes强调了它的非标准性和非官方性; 而Fishman则强调了它是一个集团的母语。这些定义使我们很好地了解地方语言的全貌。我们通过分析可以将地方语言归结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它是一个集团的母语或语言变体;(2)它是土生土长的、原始的或当地的;(3)它是非正式的、随便的或最不标准的;(4)它与标准语言相对而存在;(5)它往往没有书写形式;(6)它没有获得官方地位;(7)既然它没有书写形式,若将它记录下来, 必须借助与之相对应的标准语言;(8)它是在家庭内最先习得的语言变体;(9)它所表现的功能相对狭窄;(10)它的言语特征表现在口语词、粗俗语词、次标准的言语形式以及俚语词较多(Pei,1965∶181)。 2、地方语言例说 几乎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有地方语言。即使在一个国家内,所存在地方语言的数量往往令人吃惊。比如在前苏联就有上百种地方语言;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则有七百多种不同的地方语言,其中布望语(Buang )即是典型的地方语言。这类地方语言有很多都没有文字记录或被人描述。在多语制语言集团里, 许多不同的集团会使用各自不同的种族语(ethnic or tribal languages)。这些形式各异的种族语便是地方语言。地方语言通常是这些语言集团的人们最初习得的语言,它们的应用范围通常比较狭窄,只有非正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