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字发展史的几个问题(下)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又辛 西南师范大学四新村120-6号 400715

原文出处:
语文建设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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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秦始皇“书同文字”政策的实质

      从中国历史上看,秦始皇灭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大帝国,对后来两千多年的历史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中国文字发展史的角度看,当时的“书同文字”政策,也给两千多年来的汉字体系建立了基础。有些人对于秦代“书同文字”的实质弄不清楚,认为秦始皇统一天下,骄横自专,硬把六国文字加以废除,只准用秦国自造的文字;秦亡后,这个政策也就中止了,——这类看法如不清除,就不能正确理解汉字发展史,不能理解我们为什么把秦代当做划分汉字发展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界限。

      关于这一段历史,《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六国年表》都有记载,但对“书同文字”的内容却都没有说。说得较详细的是许慎。许慎的《说文解字·叙》中说,周代原来的文字本是统一的,到战国时代,“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这一段话是理解秦代书同文字政策的最重要的材料。

      战国时期,七国“不统于王”,即脱离周王朝的统治,各自向独立的方向发展,语言文字也有“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独立发展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因“文字异形”不便于统治,便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规范,废除六国文字中与秦文字不合的异体字,这就是“书同文字”的具体内容。

      为什么用秦文字当做“书同文字”的规范呢?这还得从秦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继承关系谈起。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人的祖先大概属于西戎的一支,同周民族的关系较密切。秦人本是西北方的游牧民族,历来以善养马、驾车马著名,后来逐渐与周民族融合,接受了周族的文化。周平王东迁后,秦人据有了周族在西北的土地并继承了周的全部文化,也包括周的文字。

      李斯等人编写的字书《仓颉篇》等,许慎说是“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史籀就是周宣王时的《史籀篇》,是中国第一部字典。这部字典是根据西周时王室使用的文字编纂的。西周还处在奴隶制社会,那时只有王室的史官(家内奴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某些少数民族的巫师)能使用文字,这些人世代相传,各地小奴隶主的史官也是从王室派下来的。所以很少有文字异形的情况。但到东周以后,奴隶制解体,形成“诸侯力政,不统于王”的局面。文字的创造使用权也从史官扩大到新兴的“士”这个阶层,自然很容易形成文字异形的情况。于是六国文字逐渐同西周《史籀篇》的文字不相同了。

      但秦国文字却“皆取史籀”,同传统的《史籀篇》文字基本一致,只是“或颇省改”而已。“或”是少数字,少数字或有所省简,或有所改变。许慎时《史籀篇》和李斯等人的三部字书都还在,用以比较,得出二者基本相同的结论。许慎的话是可靠的。

      中国的字典有个传统,后出的字典总是把前代的字典收的字几乎全部收进去,然后加以增补。李斯等三人编的三部字书,几乎把《史籀篇》的字全部收录(只是“或颇省改”)。许慎的《说文解字》也依照这个原则,把《仓颉》《爰历》《博学》三部字典的字全予收录,又加进汉代出现的大量新字。现在我们已经看不到周代和秦代的字书了,但这些字典所收的字却基本上都保存在《说文》中;而《说文》中的字,又被后来的字书保存下来。从《说文》的收字以及许慎的话可以看出,秦国文字基本上保存了西周文字的传统,只是字体上稍有变化。所以秦始皇时的“书同文字”政策,不过是用西周以来的传统写法为规范,并不是凭借其权势硬把一套秦国新造的文字强加给统一后的全国人。也正因为这一点,秦代虽然很快就灭亡了,但是李斯等人所推行的文字政策却并未失败,汉代及以后的文字,都是在李斯等人的文字政策下向前发展的。

      再看看,所谓六国文字异形,究竟差异在哪里?

      据我们考察,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并不是所有的文字,六国文字都与秦文字不同,不同的只是一小部分。第二,所谓“异形”,多半是异体字的不同。比如,“春、夏、秋、冬”四个字,楚国文字多写做“旾、方壶》)。这类异体字不少,都是异体字,一部分是因假借字不同而形成的通用字。汉字在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中,都在不断地产生异体字,历代政府也不断地加以干预规范,至今未止。李斯等人的“书同文字”政策,可以看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异体字整理和规范工作。

      除异体字而外,秦文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形声字的增多。从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看,形声字增加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比较起来,秦文字的这一趋势更为明显。例如,六国文字“謂”字都用假借字“胃”,秦国的《石鼓文》已用形声字“謂”。六国文字“诸”“論”用“者”“侖”,秦《睡虎地秦简》已用“诸”“論”,这种向形声字发展的趋势,是汉字从表音文字(假借)向形声文字演变的重要标志,所以李斯的文字政策又是符合汉字自身发展规律的。以后历代的文字改革,凡是符合这个规律的,就容易成功,否则就会失败。例如,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许多新造的会意字,武则天做皇帝时也硬造了许多新字,但都因为不符合汉字发展的规律而被淘汰了。这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很可以说明秦代文字改革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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