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

作 者:
道布 

作者简介:
道布,193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中心主任。地址:北京市白石桥路27号,邮编100081。

原文出处:
民族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的。文章对民族和语言的关系、双语人以及文字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完整的语言观。在此基础上分别介绍了关于汉语的政策和关于少数民族语言的政策。文章还从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汉语语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进三个方面对中国的语言规划做了论述。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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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也多,这是中国国情的一个特点。中国的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就是从这样的国情出发制定的。

      一、语言文字概况

      (一)民族与语言 中国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占人口总数的91.95%(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达到十一亿三千多万。其余55个少数民族加起来占人口总数的8.04%,一共有九千多万。少数民族之间,人口数量差别也相当大。人口最多的壮族,有一千五百多万人;人口最小的珞巴族,只有两千三百多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少数民族有18个,人口在一百万以下十万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5个,人口在十万以下一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也有15个,人口在一万以下的少数民族有6个。高山族主要居住在台湾省,大陆上人口很少,都是散居的。以上是中国各民族人口的数量分布情况。下面再来看一看中国各民族的地理分布情况。长期以来,中国各民族就形成了交错聚居和互相杂居的分布格局。大致说来,汉族主要聚居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松辽平原。但是,在其他地区也都有汉族居住。因此,可以说汉族几乎遍布全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西南、西北、东北和北方的高原、山地及边疆地区。在台湾和海南两个大岛也有一些聚居的和杂居的少数民族。

      大家知道,语言是民族的特征之一。一般认为语言的使用者往往跟民族这种社会群体的成员是一致的。但是,实际情况也不尽然。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少数民族有55个,但是语言却有80种以上,有人说甚至超过100种。这个问题还在调查研究之中。这是因为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不包括转用或者兼用汉语的情况)。譬如,瑶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勉语、布努语和拉珈语;景颇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景颇语和载瓦语;而台湾岛上的高山族有十几个不同的支系,分别使用不同的语言。因此,中国境内语言的数目多于民族的数目。这大概与历史上民族形成过程中族源的多元性有关,同时也是民族形成过程中发展不平衡的一种表现。所以,在许多少数民族当中,至今还没有形成全民族通用的民族共同语(或者说标准语)。

      此外,语言和方言的划分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究竟差别大到什么程度才是独立的语言,至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还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一个语言内部,方言之间的差别有大有小。不同语言之间,方言的差别也是有大有小。拿汉语来说,除去作为汉语普通话(现代汉语的标准语)基础方言的北方话(旧称“官话”)以外,大的方言还有吴语、粤语、闽语、湘方言、赣方言、客家话。不同方言区的人们,要是他们不学习普通话,也不学习对方的方言,彼此之间就很难互相了解。在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语言当中,有些语言的方言差异也是相当大的,比方苗语的三种方言之间也达到了互相不能通话的程度。

      从语言在各种社会领域中的使用程度看,汉语毫无疑问是强势语言,不但使用人口最多,而且在行政、文化、教育、经济等各个领域中都被优先选用。这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少数民族在不平衡的双语环境中,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自发地学习强势语言,一般都认为掌握汉语是天经地义的事。少数民族语言不但使用人口相对地说比较少,而且主要用于语言社区内部的日常生活领域。有些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使用层次高一些,但是,也达不到汉语那样的水平。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像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这些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的民族,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和亲友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经济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也使用。在以这些民族为主体的自治地方,执行公务时,这些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是并用的。他们都有比较发达的出版事业,有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的本民族语言教学体系。新闻、广播、电视、文艺也都广泛使用本民族语言。

      2.有些少数民族,如壮族、彝族和傣族,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在家庭内部、邻里之间,在农村和小城镇主要使用本民族语言,也有传统的文字或者新创制的文字,但是方言差异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上述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民族语言那么广泛,在政治生活中目前还仅限于口头交际和少数重要文件的翻译。出版物也不多。教育上,一般只在小学作为一种教学语言使用。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载瓦语的使用情况大体上也属于这个类型。

      3.其他少数民族,他们的语言只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学校教育和集市贸易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大约占语言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二)双语人 中国的各民族,在历史上经历过多次迁徙、流动,形成了今天这样交错聚居、互相杂居的分布格局。在汉族几乎遍布全国的情况下,各民族之间,尤其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接触密切,交流频繁,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文化上,已经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亲密关系。这种亲密关系对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不能不产生相应的影响。现在,少数民族中除回、满两个民族早已全部转用了汉语,畲族绝大部分转用了汉语以外,其他各个少数民族也都有一部分人程度不同地掌握了汉语,有的民族甚至绝大多数人都通晓汉语,是兼通本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人。从少数民族使用汉语的情况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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