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的新闻事业空前繁荣,我国的新闻理论界也空前活跃。近20年来出版的新闻学著作,比过去60年间出版的新闻学著作的总和还多。但是,勿庸讳言,新闻学中的一些老争论并未真正解决,新的争论问题又冒了出来。我认为,有些争论是政治问题,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有些争论,或者说多数争论,是属于学术问题。本文想就新闻学中一些有争论的基本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供大家讨论时参考。 讨论这些问题之前,先谈谈治学方法。 我们党的历史上,曾深受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之害。他们不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中国的实际,而是搬出马、恩、列、斯的某一段话,对中国党的实际工作指手划脚地进行批评,然后搞不切实际的瞎指挥。在批评和纠正教条主义的过程中,我们有的同志走过了头,鄙薄形式逻辑,把“抽象”、“下定义”、’从概念到概念”当作“教条主义”、“知识分子的毛病”来嘲笑。教条主义的方法是错误的,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则是必须遵循的。革命导师的论著都具有逻辑严密的特点。斯大林谈他第一次见到列宁、第一次听列宁演说时的印象,他最佩服的是列宁那“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注:《斯大林选集》上卷,第 176页。)150年来,各国资产阶级及其学者虽然不喜欢马克思主义, 却驳不倒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地分析社会、经济问题的诸多方面而形成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我们日常交谈离不开“抽象”,任何一句话都是从“概念到概念”。治学更需要“抽象”、“下定义”、“从概念到概念”。如果概念不清,逻辑必然混乱。我认为,新闻学界争论的问题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概念不清、逻辑混乱造成的。所以,我在谈论一些问题时,要先从概念开始。 一、“新闻”一词的三层涵意与新闻的定义 1943年9月1日,陆定一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文章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文革”期间,陆定一的这个定义受到“炮轰”,主要理由是“这个定义没有阶级性”,“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新闻学理论”。1979—1980年间,几所大学的新闻系教师继续批陆定一的定义,指责这个定义“对新闻的阶级性没有作出必要的概括”,“客观上给资产阶级新闻学也多少起了涂脂抹粉的作用,似乎他们也是唯物主义了”。几位教师各自给“新闻”另下了一个定义。我在1980年曾发表文章为陆定一的定义辩护,指出那几个新拟的定义不合逻辑,作者没有弄清“新闻”这个概念,没遵守下定义的规则。(注:喻权域《应该按定义的公式给新闻下定义》,载新华社《新闻业务》1980年第8期)我认为, 这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些问题会迎刃而解。 “新闻”一词,古已有之。汉语的“新闻”是名词,有三个层次的涵意。 一是指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明朝陈继儒的《安得长者言》说:“吴俗坐定,辄问新闻。”清代《红楼梦》里至少有七回提到“新闻”一词,如贾雨村问:“近来都中可有新闻没有?”近代常说的“新闻记者”和“记者采访新闻”,这些话中的“新闻”一词,指的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相当于英文的News。 二是指新闻稿,包括口头的、文字的、音响的、图象的报道。唐朝李咸用的《春日喜逢乡人刘松》诗:“旧业久抛耕钓侣,新闻多说战争功。”现代编辑部常说:“今天收到新华社发来的80多条新闻”,“这条新闻写得好”,“这条新闻的五个W不齐全”, “这条新闻是虚假的”。这些话里的“新闻”,是指新闻报道,相当于英文的News report。 三是指报纸。宋朝赵升的《朝野类要·文书》,把政府朝报以外的小报称为“新闻”。他说:“……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此说传到日本。日本明治维新时创办报纸,把报纸称为“新闻”,如《每日新闻》、《读卖新闻》、《产经新闻》等,其中的“新闻”二字即“报纸”。清末,我国大批青年留学日本,把日本的叫法带了回来。清末民初,我国也把报纸称为“新闻”。宋教仁的《宋渔父日记》说:“吾并将此文译为英、佛(法)、露(俄)、独(德)各文,送各国新闻登之。”现代中国把报道新闻的报社、通讯社、时事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称为“新闻单位”、“新闻机构”、“新闻传播媒介”。作为行业称为“新闻业”。英文是Journalism。 弄清了“新闻”一词的三层含义,“新闻”的定义就好下了。 定义亦称“界说”,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特征。定义的基本公式是:被定义的概念=属+种差。 因此,新闻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这是不以人的意愿和情感而改变的客观存在。 这个定义的“属”是事实,“种差”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这样就把“新闻”与“历史”、“故事”分开了。 新闻稿(包括文字、口头、图片、摄象的报道)的定义:新闻稿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的报道。 这个定义的“属”是“报道”(或传播),“种差”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这就把新闻稿与虚构的文学作品分开了,与谣言分开了。 新闻报道是人(记者、通讯员、作者)的行为。人必然有自己的立场、观点,因而在报道时必然有自己的选择角度,取舍标准。人必然有自己的情感和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因而在报道时必然带有倾向性。但是,不论报道者的立场、观点、情感和倾向性如何,都必须报道“事实。”我们特别强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认为真实性是新闻报道、新闻记者、新闻传媒的“生命线”。(西方国家和香港一些新闻工作者把“快”作为“生命线”或“第一生命”)不能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作为新闻报道,更不能伪造新闻或者凭想象、推测写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