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1999)05-0047-04 教育本质问题是教育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疑难症。关于这一问题的论争似已陷入了疑无路的境地。[1]有人感叹,教育本质讨论了10余年, 至今不知“本质”为何物,听起来似是天方夜谭,令旁观者难以置信。并认为这种讨论呈现模糊——清楚——再模糊——更清楚的螺旋式前进的状态。此时的“模糊”或许比“糊涂的清楚”更好些。[2] 这种观点足以反映了研讨的艰难。实际上,教育本质的研究不止10多年,从1950年5月《人民日报》创刊号上发表过《教育是什么? 》开始至今40多年,特别是近10多年来,发表了近300篇论文,洋洋洒洒200余万言,林林总总20余说。但所有这一切,远不能令人满意。各说虽力求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几乎均含有不可克服的矛盾。[2]这种局面, 是教育本质探讨的“黑洞”,它使任何对教育本质探讨的新见解都消融于其中。探讨教育本质已变得意义不大,充其量,这种探讨不过是为林林总总的几十说再加新的“说”,为洋洋洒洒的几百篇文章再添新的“篇”。 在今天,重要的不是教育本质的探讨,而是对这种探讨思路的探讨。若思路错了,越探讨离教育本质就越远。尽管人们对教育本质看法不同,但却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思维定势:对教育本质的认识是关于“教育是什么”和“教育应该是什么”的认识。这条探讨思路是毫无唯物辩证法哲学根据的,奇怪的是竟然无人对此质疑。一探讨教育本质,就把脚踏在这条路了。 将教育本质问题变成“教育是什么”,教育本质问题的研讨就陷入一个悖论:人们不知道“教育是什么”竟然能研究教育的本质。认识本质必须从现象入手,不知道“教育是什么”就无法判断什么是教育的现象,什么不是教育的现象,教育本质研究也就根本无入手处。而研究一个无法研究的问题,就必然会走上越研究越糊涂的宿命的道路。 要想从这个悖论中走出来,有必要分清两种对教育的知:一种是知性的知,它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对教育形成的抽象概念,是对“教育是什么”前辩证思维概念的认识。一般的教育者都具有这种认识,它使得教育理论工作和实践工作者能知道“教育是什么”,他们即便没有参与到教育本质讨论中去,也能心安理得地从事教育工作,而不会将它与计划生育等工作混同;另一种是辩证理性的知,对教育形成辩证具体概念,以此揭示教育本质。准确地说,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和探讨不是对“教育是什么”的认识,而是对“教育是什么”的辩证理性认识。“准确”在这里是十分重要的,不然不仅无法理解对教育本质的研究,而且会贻笑大方,搞教育的人不知道“教育是什么”这会成为“天方夜谭”中最滑稽的故事。这样,谁还会去尊重教育,尊重教育者呢? 将教育本质问题变成“教育应当是什么”更令人费解。这反映了人们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七十年代水平:以价值判断代替对本质的客观描述。强调政治,教育就是上层建筑;强调经济,教育又成了生产力;认为政治与经济都重要,于是教育既是上层建筑又是生产力;强调主体性,教育本质又成了宏扬人的主体性。教育本质象手艺人掌中的一块随意捏的“泥”。无论后来有多少关于教育本质“应当”的认识,在思路上与七十年代教育是上层建筑的观点一模一样。历史上教育成为某物的附庸、其独立性丧失的教训人人皆知,但根子恰恰在对教育本质认识的“应当”上,这个教训似乎并未吸取。 将教育本质变成“教育应当是什么”,违反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常识,即本质是客观的。这样,在讨论中就出现了“教育是什么”和“教育应当是什么”两大类本质,一类为真实存在的、客观的东西;另一类为应当存在的、带有规范性、价值性的、主观的东西。这使探讨人为地复杂化,且背离了唯物辩证法。 提出教育本质包含着“应当是什么”的根据是认为教育有理想追求。这根据本身是毫无根据的。若某人想成为超人,能说他的本质就是超人吗?不能以人的理想定义人,同样,也不能以教育的理想定义教育本质。当然,这并不否认,在研究教育本质时可以考察教育本质实际存在的好的方面,但这必须在本质是客观的辩证认识前提下进行,不能用价值判断代替客观描述。这也不是说“教育应当是什么”的问题不重要,不需要加以研究,而是说不应将它归入到教育本质研究的范畴。否则,会使教育本质定义显得随意和无穷无尽。因为“应然”包含着“想当然”。每个人对教育都会有不同的价值评判,这就足以把教育本质的定义的数目增至无限,使教育本质定义成为人言言殊、飘忽不定的东西。这样,感叹不知教育本质为何物就不足为怪了。但这种感叹本身是不必要的,既然本质属于应然的,就规定了本质是无穷无尽的“想当然”,再要求探讨得出一个大家共认的本质概念是自相矛盾的。 谈本质必须有哲学依据,探讨教育本质必须按唯物辩证法的思路进行,唯物辩证法“装”不下二类本质。唯物辩证法探讨本质有三个“一”:本质一类、方向一致、思路一条。 列宁说:“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3](p.278)这种无穷无尽不同于“想当然”意义上的无穷无尽,它首先要求达到一个初级本质的认识。而这个初级本质不存在于探讨者的头脑中,而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中。无论有多少级的本质认识,本质只有一类,它是客观存在的。探讨的方向也是一致的,首先达到初级本质,然后,沿着初级本质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