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的功能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德海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 兰州 730070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教育有对文化来说的本体功能和对人类来说的社会功能这两类,后者以前者为基础;教育的社会功能亦有二,即其对人类个体的作用和对人类群体国家社会的作用。在教育的社会功能中同样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和条件。教育的诸种功能,逐次相依,环环相扣,而教育的社会地位又以其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为基础。教育功能、作用、地位诸内在联系的图景,均于此清晰可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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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法分类号】 G 40-01

      教育的功能问题,同什么是教育的问题密切相连,彼此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所以,人们在明了什么是教育的问题之后,就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教育功能的问题,而对教育功能问题的正确认识,又有赖于对什么是教育问题的正确理解。然而,正如人们所已经看到的,在教育学术界,人们对什么是教育问题的认识并不是一致的,对教育功能问题的回答,也是诸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对一些范畴、概念的理解、使用也是混乱不堪的。加之,教育功能问题层次结构不一,涉及到诸如功能、价值、主体、客体等多方面的理论,其本身的问题,的确较为复杂,存在不同看法,在所难免,要把各种认识统一起来,的确难度较大。回顾笔者在研究教育基本理论问题的过程中,用之于思考、梳理这方面的问题,费的时间也最多,几近十年之久,至今也不敢自以为是。之所以把它公诸于世,旨在和读者交换看法,并求教于高明。现将我的有关见解分别陈述如下: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

      在有的教育学书上,教育功能也有被称之为教育职能、教育效能、教育性能、教育功效、教育作用、教育意义和教育价值的。各种表述,不一而足。应当看到,这些称谓,其中虽也有其相通和一致之处,但并非可以等同,特别是“功能”与“价值”、“作用”诸范畴不同的含义是首先应当作一番辨析的。

      如果从根本上来推究,即从哲学和科学的角度来考察,功能或曰性能、职能,指的是一个事物系统所具备的对周围其他事物发生作用的能力或根本属性。它是物质存在的一个最重要的特性。由于不同质的物质形态具有不相同的物质性能,这就使不同的性能成为不同物质形态相区别的一个标志。物质形态的上升发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物质性能的不断高级化。物质形态的进化,说到底就是活动功能即性能的进化。即与环境的作用方式的进化。性能的发展(或相互作用的方式的发展)是物质形态发展的根本标志,否则,物质形态就无所谓发展。功能虽是事物固有的,但必须在与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中才能表现出来。所以,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是事物功能的表现方式。离开与其他事物发生联系的这种方式,事物功能的存在就无法确定。进一步讲,功能及其活动也是事物之所以存在的主要表现方式。假若一事物对周围其他事物一点作用也没有,也表现不出它的功能,那么,它的存在就很难表现和确定。不仅如此,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的功能,从而在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中表现出自身的特殊性,以区别于别的事物。

      但是,功能与“作用”、“价值”虽然是有联系的,它们在含义上却并不等同。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

      一是“作用”虽是由事物功能发生的,但“作用”、“价值”不是事物功能单方面形成的,而是一事物以其功能对他事物的联系中发生的。所以,功能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单方面能力,而“作用”、“价值”则为关系范畴。只具备功能的事物而不与他事物发生关系,便形不成作用,也无价值可言。固然,事物功能只有在事物彼此间的作用中才能发挥和表现出来,然而,这毕竟不是一回事,把它们区别开来的意义是重要的。这是因为,事物的功能是中性的,无利弊、好坏之分,而作用是关系性范畴,特别是在人类社会范围内的作用范畴(把作用与价值相等同),已具有了倾向性,被赋予利弊、好坏之别。若把本无利弊之分的中性的事物功能加以利弊、好坏之分,那就势必造成对事物的曲解。为了较准确地把握教育的功能,一定要对教育的作用、价值加以分析,把其中表现功能的因素剖析出来,而把人们的社会利害因素予以排除。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会大大有利于理解教育的功能,而且会更加开拓我们对教育功能的利用视野,使教育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目前活动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展教育功能的作用。

      二是“功能”是科学范畴,其外延所及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社会界;而“作用”、“价值”则为社会范畴,主要是对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和社会来说的,其外延并不包括自然界。

      “作用”、“价值”这两个词,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本身也是一个有广泛意义的社会范畴。这就是说,价值现象是地球上出现了人类之后才出现的。随着人类的出现,客观世界就有了自然与社会的划分、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并有了自然与社会、主体与客体之间复杂关系的出现。“价值”就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社会范畴。

      价值是一个反映主体对客体属性的肯定或否定关系的范畴,它是由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两个方面构成的。客体自身的属性成为主体的需要的价值对象,而主体的需要则使客体属性得到价值认可。

      以上对“功能”、“价值”、“作用”诸范畴作了辨析,现在回过头来对教育功能这个概念进行界说,回答什么是教育功能的问题。

      那么,什么叫教育功能呢?教育功能,简言之,就是指我们所研究的教育究竟自身具有何种作用的问题。

      对于以上的界说,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何种作用,首先,它是对文化来说的;其次,是对人类(包括个人和社会)来说的。这就是说,教育不仅对人类的个体和群体有作用,它对社会文化尤有重大的作用。教育之所以对人类有作用是它对文化产生了作用的结果。离开了教育对文化所起的传递、传播的作用,就谈不上个人与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讲教育价值和教育功能,如果仅仅讲教育对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和社会群体的作用,而根本不讲教育对社会文化所起的传递、传播根本的本质的功能,在理论上是存在着根本的缺陷的。正是由于上述的缘故,本文用教育功能而未用教育价值这个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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