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陆贽农业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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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教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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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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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唐政坛上,陆贽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十八岁登进士第,二十六岁那年德宗即位,就诏对翰林,拜为学士。贞元八年(790年),他年仅三十八岁被任命为宰相。当时唐王朝已过了鼎盛时期,安史之乱带来的灾难性破坏还未得到恢复,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已大大削弱,经济出现了每况愈下的景象。为了挽救危局,重振唐王朝昔日的辉煌,许多文臣武将从不同角度为德宗出谋划策,陆贽是这些人中最有见识的代表。

      陆贽的思想比较丰富,历朝历代对他的评价较高。如宋代苏轼说他:“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论深切于事情,言不离于道德。智如子房而文则过,辩如贾谊而术不疏。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注:《苏东坡奏议集》卷13《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札子》。)因此对陆贽思想的研究在今天仍很有意义。中唐政治家对作为国家经济基础的农业特别看重,成为这一时期政治家丰富思想的一大特色,因而本文选择了陆贽思想中关于农业的内容进行分析。

      一、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百姓足,君孰与不足

      陆贽论农业,其基点是他看到了农业是封建国家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废兴,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因此他反复强调必须理顺农民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他说:“人者邦之本也,财者人之心也,兵者财之蠹也。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枝干颠瘁,而根柢蹶拔矣。”(注:《唐陆宣公集》卷11《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四部丛刊本(以下凡引《唐陆宣公集》者,均省略书名,仅列卷数、篇名)。)他继承了儒家“民为邦本”的思想,认为广大农民是封建政府统治的基础。他又说:“立国之本,在乎得众;得众之要,在乎见情。”(注:《资治通鉴》卷229建中四年。)“众”是广义上的老百姓,但据其实而言,主要是指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民,农民在他思想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农民和国家关系紧密的实质在哪里?陆贽认为主要是财物上的互相依存:“王者之体,天下为家。国不足则取之于人,人不足乃资之于国。在国为官物,在人为私物。”(注:卷21《率斐延龄奸蠹书》。)就是说,国家得以存在,主要是依靠了农民的财富。自古以来,儒家“民为邦本”的学说大行其道,但往往从政治、伦理规范上着眼。陆贽也在阐述这个问题,却赋予它新的含义,把两者之间最根本的紧密关系解释为是经济因素,显然这一问题的谈论被提到了一个崭新的层次。

      他同时又说:“夫理天下者,以义为本,以利为末;以人为本,以财为末。”“自古及今,德义立而利用不丰,人庶安而财货不给,因以丧邦失位者,未之有也。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有德必有人,有人必有土,有土必有财。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盖谓此也。自古及今,德义不立而利用克宣,人庶不安而财货可保,因以兴邦固位者,也未之有焉。故曰:财散则人聚,财聚则人散。”(注:卷21《率斐延龄奸蠹书》。)国家必须依靠了农民的物质支持而存在,所以国家首先应注重的是农民本身,而不仅仅盯住农民的财富。陆贽继承了儒家思想的外壳,认为封建政府首先要重视伦理规范,但他的重伦理规范实际上仅是手段而已,其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国家“利用丰”。传统思想难以启齿谈财富末利,陆贽尽管没有放弃儒家思想精髓,但却敢于把经济抬到一定的高度,抓住了问题实质,从而一步步地展开剖析,这就是他的思想比前人进步的地方。

      农民和国家之间存在着如此紧密的经济依存,所以农民的生活质量十分重要。陆贽最大限度地继承了孔子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观点,他反反复复地阐述了他的“富人”思想。他指出:“有天下而子百姓者,以天下之欲为欲,以百姓之心为心,固当遂其所怀,去其所畏,给其所求,使家家自宁,人人自遂。家苟宁矣,国也同焉;人苟遂矣,君也泰焉。”(注:卷16《收河中后请罢兵状》。)国君要给农民一份平静的生活,使他们家家富裕安足,这样国家的统治也能巩固。他强调唐朝帝王的急切要务是“富人固本”,“在于厚人而薄财,损上以益下。下苟利矣,上必安焉,则少损者所以招大益也。人既厚矣,财必赡焉,则暂薄者所以成永厚也。”(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三》。)他强调要摆正财与人的关系,要“以人为本,以财为末。人安则财赡,本固则邦宁。”(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在政策导向上必须以“富人”作为优先考虑。

      陆贽得出的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结论是:“君养人以成国,人戴君以成生,上下相成,事如一体。”(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五》。)既然是互相依存,那么“养人”、“富人”的工作必须切实地执行。可见在陆贽农业思想中,“富人”是这一关系的关节点。

      二、减轻农民负担,厘革两税弊病

      唐德宗年间,是一个重要的税法变革时期。唐初开始实行的租庸调法走完了它的历史行程,于建中元年被杨炎的两税法所替代。至陆贽于贞元八年为相,两税法已实行了十二年,这一制度本身的许多毛病逐渐地反映了出来。贞元三年“最为丰稔,米斗直钱百五十,粟八十”。十二月,德宗微服私访,发现农民并不快乐,“非税而诛求者,殆过于税”。而实行的和籴,“实强取之”。农民必须将和籴米麦“遣致京西行营,动数百里,车摧马毙,破产不能支”。(注:《资治通鉴》卷223 贞元三年十二月。)两税颁行没多长时间,各色各样的附加税,已在不断地增加。作为宰相的陆贽,自然有必要对两税法进行重新认识和评价。从总体看,陆贽对两税法是持否定态度的,他是最早公开反对两税法的代表人物。

      陆贽认为,天宝以后“海内波摇,兆庶云扰,版图隳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因此建中初年杨炎为了革除税法弊端而制订了两税法,但杨炎“所操不得其要,旧患虽减,新沴复滋,救跛成痿,展转增剧”,(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出现了大量的问题。他列举了两税法的一些主要弊端:(1)厚敛。他认为两税法“搜摘郡邑, 劾验簿书,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2)以资产定税。两税法根据资产多少决定税额,造成“务轻费而乐转徙者,恒脱于徭税;敦本业而树居产者,每困于征求”的弊端(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3 )以旧额征税。兵兴以来,很多农民流亡出原来税额较重的地方,纷纷迁往税额较轻的地区,税额的轻重相差很多。两税法以旧税额作为征税的标准,则使轻者更轻,重者更重。(4)总杂征。大历以后,有许多临时的征收,杨炎“总杂征虚数,以为两税恒规,悉登地官,咸系经费。计奏一定,有加无除”。(5)加征。两税制定以后,曾以供军为名每贯加征二百,本是权宜之计,兵停即罢,但战争结束很长时间了,加税成了常税。(6)计钱定税额。两税法实行计钱定税额,再折征绫绢。 但现今钱重物轻,税额实际上增加了一倍。(7)召雇和市。 代役税本已并入繁重的两税,但现在又增加了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其为妨抑,特甚常徭”。(8)非法之事并存。两税之外,又有折估、 宣索等非法之事(注: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上述陆贽列举的内容,实际上并不全是两税法的弊端,除以资产定税、以旧额征税、计钱定税额是两税法带来的外,其余的弊端在封建社会中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即使当时实行其它的赋税制度,这些问题也同样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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