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广东商帮商人资本的发展趋势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茂盛,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广东 广州 510210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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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3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1999)05—0067—05

      随着广东商帮的发展,商业资本也不断积累与增殖,并从流通领域流向其他领域,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土地资本、高利贷资本、官僚资本和宗族资产。现分述如下:

      一、与手工业生产结合成为产业资本

      明中叶以后,广东商帮的商业资本已经开始有一小部分从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与手工业生产相结合。在城市和一些城镇中,出现了一些商人直接投资和从事手工业生产的新现象。例如正统七年(1442)南海商人聂天根把商业资本投资于纺织业中。其家谱记载:“四世祖天根……流贾于厓门水滨,……后以纺织为业,勤俭成家……。”(注:《聂氏家谱》。)嘉靖年间,佛山冶铁作坊主李壮(号同野)生产出大量产品后,“挟巨资遨游吴楚”,一时成为巨富,“海内莫不知有同野公”。(注:《 李氏族谱》卷5。)商人麦宗泰的父亲曾以经商为业,到他这一代,则经营冶铁业。其家谱说他“性好货殖蕃财,……宗泰是以创立炉冶之艺。”(注:《麦氏家谱》。)明末清初,新会商人卢从庵、卢鞭人也到佛山从事冶铁生产,“讲求冶生,业钢铁于佛山,善计然求,驯致小康……到崇祯初……赀雄于一方。”(注:卢子骏:《潮连乡志》卷5。)顺治年间,石湾业陶者“陶成则运于四方, 易粟以糊其口。”(注:顺治十六年《三院严革私帛缸瓦饷示约》。)乾隆年间,以“业自鸣钟”起家的潘松轩,也积资颇裕,以至“有贾商积负至数千元无以催,公辄注销记籍不问。”(注:《潘式典堂族谱》卷6。)从顺治到道光年间,“以车模铸冶为业”的黄氏一族,如黄龙文先以经商为业,后到佛山经营冶铁,到其子黄妙科当家时,已是“积有千金”(注:黄先臣:《以寿太祖小谱》(《黄氏族谱》)。)的作坊主了。

      众所周知,明清珠江三角洲冶铁业、陶瓷业等较大生产部门能容纳较多的资本,为商人资本转向产业资本提供了可能。但是,能否实现这个转化,取决于产业利润率的高低。清代佛山商人利润率通常为100 %,例如乾隆年间廖介然“高于汉阳,或经年始一归,所获倍利。”(注:《南海廖维则堂家谱》卷3。)道光年间, 陈善性在佛山经营薄荷油生意,获利亦倍蓰。(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人物志》。)而产业利润则更高,乾隆十五年(1750),佛山炒铁业“盖利与同人,其获三倍”,(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人物志》。)利润高达300%。追逐高额利润成为商业资本转向产业资本的根本动因。 广东商人把资本投资于本地区(镇)的产业和矿业,这是当时历史条件和地理环境孕育出来的新经济因素。

      广东商人资本与手工业结合成为产业资本的途径有二:(1 )直接开办手工业作坊和矿山山场。明清两代,投资冶铁业的佛山商人较多,见于记载的就有隆庆年间投资高书矿山的冼林估,(注:《岭南冼氏宗族谱》卷7。)清初投资本镇冶铁业的麦念居和冯绍裘的祖辈, 康熙年间既从事本镇冶铁又投资外地矿山的黄金发、黄宝阶等人。(注:《江夏黄氏族谱》(咸丰四年手抄本》。)康熙年间投资于纺织业的梁俊伟,其“梁伟号”织机房,“诚实著闻,商业遂振”,(注:《佛山忠义乡志》卷6,《实业》。)其机房历康、雍、乾、嘉四代而不衰, 道光九年(1892)仍由其后人继承。(2)承担包买商的额外业务, 直接控制某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佛山铁矿业从入清以来就是以商人发炭铁原料给附近乡民(俗称“替铁者”),乡民打制成铁器交给商人的方式生产。(注:《佛山忠义乡志》卷6,《实业》。 )据口碑材料:乾隆年间有叫住应、住佛两兄弟是著名的机房大户,开铺于佛山安乐里,拥有大量“外机”(即本镇和附近乡村的织产),可见,住氏兄弟也是大包买商。随着佛山商营作坊的不断发展扩大,逐渐出现了手工作坊。《广东新语》对佛山的炒铁业有这样的记载:“炒铁之肆有数十,人有数千。一肆数十砧,一砧有十余人。”(注:《佛山忠义乡志》卷6, 《实业》。)如果我们把一肆算30砧,一砧算15人,就有450人。 偌大的生产规模,决非作坊式生产所能包容,其生产具有手工场的规模是肯定的。

      二、与土地结合成为土地资本

      明清时期,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经济结构依然存在,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生产形式中仍占统治地位。当时,广东商帮经商所积累起来的商业资本与土地结合,转化为土地资本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如正统七年(1442)南海商人聂烟波在经商获利后,就购买土地,“于是田园倍增,手扩租无算。”(注: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5,《货语》。)正统年间中山小榄镇大商人何图源致富后,在小榄周围买土地二万余亩,收采成千上万石计的租谷。(注:《聂氏家谱》。)嘉靖十四年(1535),顺德商人龙翠云乘土地兼并日盛之机,“商业因之歇业,仅留自置田产八十余顷。”(注:《小榄何族发家史》。)明末,番禺沙湾商人何叔运捐买族田50余顷。(注:《龙氏族谱》卷7, 《华山堂祠堂记》。)顺治年间香山海商朱殿郎“起家产业十余亩,隆养双亲。”(注:《番禺沙湾农业历史调查报告》(原件藏佛山市档案馆》。)康熙年间中山小榄商人何世宁开酒店、米店经商赚钱购土地17顷和几十亩基塘。(注:《香山翠微韦氏族谱》卷14。)道光年间南海商人潘宽怀“既乃筑广厦,置田园”。(注:何仰镐:《据我所知中山小榄镇何族历代的发家史及其它有关资料》(原件藏佛山档案馆)。)道咸年间中山小榄何品益到64岁时,有土地60余顷。(注:何仰镐:《据我所知中山小榄镇何族历代的发家史及其它有关资料》(原件藏佛山档案馆)。)咸丰年间顺德商人吴敏购田种桑。(注:《潘式典堂族谱》卷6。)同年间顺德商人梁炜买田320亩。(注:《顺德县志》卷30。)宣统二年(1910)中山商人韦必达,买田十多亩。(注:《顺德县志》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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