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买卖起源问题再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云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学博士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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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土地买卖产生于何时?在什么时候得到发展?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过去,受传统文献的局限,一般都认为中国古代土地买卖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但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有关史料,可知中国土地买卖的起源不在秦孝公之时,而应该在此之前。

      一

      中国土地买卖起源于何时?1975年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出土的西周铜器铭文已证实这一推测并不是猜想,而确属事实。

      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发掘的大批西周铜器中,有三件主要铜器的铭文中记载了当时的土地买卖活动,即卫盉、卫鼎(甲)、卫鼎(乙)。首先,分析卫盉铭文中记载的土地买卖情况,据《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发掘简报》(载《文物》1976年第5期), 卫盉盖内所铸铭文曰:

      “隹(惟)三年三月既生霸(魄)壬寅,王爯旂于丰。矩白(伯)庶人取堇(瑾)章(璋)于裘卫,才(财)八十朋,氒(厥)@⑤(贾),其舍田十田;矩或(又)取赤虎(琥)两,@⑥@⑦(@⑧)两,@⑦(贲)@⑨一,才(财)廿朋,其舍田三田。裘卫迺(乃)彘(矢)告于白(伯)邑父、@(11)(荣)白(伯)、定白(伯)、@(12)白(伯)、单白(伯),白(伯)邑父,@(11)(荣)、白(伯)、定白(伯)、@(12)白(伯)、单白(伯)迺(乃)令参(三)有@(13)(司):@(13)(司)土(徒)@(14)(微)邑、@(13)(司)马单@(15)(@(16))、@(13)(司)工(空)邑人服,@(17)(逮)受田:燹、@(18),卫小子,逆者其乡(飨)。卫用乍(作)朕文考惠孟宝般(盘),卫其万年永宝用”

      铭文中“@(19)旂”,即举旗。《说文》:“@(19), 并举也。”举旗即王举行建太常的典礼。《周礼·司常》曰:“国之大阅,赞司马颁旂物,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可知,举旗是建大常的仪式和朝诸侯所用的礼仪。“矩”,即国族名。“堇章”,即“瑾璋”二字。唐兰先生释为朝观用的璋,颂鼎曰:“册佩以出,反入堇璋。”“@⑤”,读为商贾的“贾”。“氒@⑤,其舍田十田,”庞怀清先生认为是用买卖的方法买取十田(注:歧山县文化馆:《陕西省歧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5期。)。这里之所以把“@⑤”释“贾”,见杨树达先生《积微居金文说》一书。“田十田”,指农田,上一田为名词,下一田为量词。《考工记·匠人》云:“田首倍之。”其注曰:“田,一夫之所佃百亩,”故十田为一千亩。“@⑥@⑦”,前一字不详,疑为“麂”,当为鹿属。后一字通贲,《释名·释衣服》:“帔,披也,披之背肩,不及下也。”《说文》贝部云:“贲,饰也。”王肃注:“贲,有文饰,黄白色。”故“鹿贲”应是用鹿一类的皮作成的黄白相见的披肩。“@⑨”,《说文》云为市绂的一种,“制如榼,缺四角。”《诗·小雅》:“@(21)@⑨有奭。”笺注:“@(21)@⑨祭服之@(23),合韦为之。”可知,@⑨是一种蔽膝或围裙。“舍”,从口余声,唐兰先生作为代名词的余来释,古书常作予,从余声的舍字,古书常作给予的予,如会鼎:“余其舍汝@(24)十家。”“彘”,《尔雅·释诂》云:“矢,阵也。”即转告,告诉。“@(15)”,从车,即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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