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人民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连贵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研所

原文出处:
上海金融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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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币制度的诞生

      人民币制度诞生于战火纷飞的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年代。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撕毁国共合作宣言,悍然发动内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处于被封锁、包围、分割的状态,为了自力更生地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各解放区银行纷纷发行地方性的流通货币,用以防止国民党货币的入侵,保护人民群众的物质财富。

      在战争环境下,解放区货币制度存在发行和流通不统一的缺点。因为各个解放区在经济上是保持独立的,不可能发行整个解放区的统一货币,各种地方性的货币不能相互流通。由于发行的分散性,解放区的地方性货币价值不同,比价经常发生变化,币值难以稳定。随着解放区的不断开辟和扩大,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有所增强,多元化货币流通的格局影响到解放区之间的物资交流和战争供给,因此客观上要求货币发行和流通由分散走向统一,以适应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从防御转入进攻阶段,华北地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后方,担负着推翻蒋家王朝,解放全中国的伟大任务。 4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及任命董必武为主任的决定。次月,华北财办筹备处召开华北财经会议,这是为准备反攻而召开的第一次有众多解放区参加的具有深远影响的会议。会议决定各个解放区货币的兑换比价,可以相互流通,向统一发行过渡,并积极筹建全国性的银行。10月1日, 董必武致电中央时提出:“银行的名称拟定为中国人民银行”。8日,经中央同意后, 即成立南汉辰为主任的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24日,中共中央华北财经办事处正式成立,统一领导华北各解放区的财经工作,同时,中共中央批准华北财经会议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具体着手货币的统一事项。

      1948年以后,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邻近的解放区开始统一行政区划,统一财政和银行。例如,1948年1 月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边区合编为西北解放区,陕甘宁边区银行并入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5月, 华北解放区决定,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的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成立华北银行总行。这些边区的地方性货币实行固定比价,混合流通,把各区间的货币流通统一向前推进了一大步。10月,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币、西北解放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币,又与华北解放区的冀南银行币实行按固定比价混合流通。这样,华北、华东和西北三大解放区的货币实现相互流通,为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的统一铺平了道路。到了冬季,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展开,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在望,货币统一的条件已经成熟。1948年12月1日,由华北银行、 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人民币的发行,开创了中国金融史上的新纪元。华北人民政府布告说,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人民币“不但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货币,且将逐步统一所有各解放区的货币,成为新中国战时的本位货币”(注:《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的指示》,1948年11月25日。),标志着新中国货币制度的开端。

      从源流上来说,人民币制度是解放区货币制度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人民币继承了解放区货币的优良传统,但更加集中统一,“人民银行新货币的发行,预告着解放区货币的进一步巩固,和解放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注:新华社社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币》,1948年12 月7日《人民日报》。)人民币发行和流通的扩大,首先是从解放区开始的。它的价格是从各解放区货币的固定比价中体现出来的。在合理制定人民币与解放区地方性货币比价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对解放区地方性货币的收兑工作,为全国建立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奠定基础。

      二、独立、统一、稳定的人民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解放前,也不同于世界其他各国的货币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家;禁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外汇、外币和金银的买卖,统由国家银行经理。”为此,人民币除了在解放区内部逐渐统一外,各地采取了下列金融措施:

      首先是坚决肃清敌币。蒋介石集团的恶性通货膨胀政策在其统治的最后几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人民遭受的灾难是空前绝后的。人民解放军进入刚解放的地区,立刻宣布急剧贬值、形同废纸的国民党货币为非法货币,并坚决、迅速、彻底地肃清这些敌币,从而为人民币占领市场铺平道路。

      其次是严禁金银流通。国民党统治区因纸币毫无信用,造成金银在市场上计价流通,并成为金融投机的主要对象。解放初期,这种现象依然相当普遍,成为人民币占领市场的主要障碍。党和人民政府严禁金银流通,规定金银买卖与兑换统一由国家银行办理,私下买卖和计价行使属于犯法行为。当时采取藏金银于民的政策,允许人民持有金银,并以适当的价格进行收兑,把保存在人民手中的金银逐步集中到国家银行用作外汇储备。依靠广大人民的支持,各地取缔金银投机活动,金银管理的办法取得显著成效。

      再次是实行外汇管理。人民解放军每解放一个地区,必须取消外国银行的擅发货币权,禁止外币流通,实施外汇管理。外汇(包括外币)均须存入中国银行换成外汇存单或售予中国银行,任何人不得经营买卖或私下转让,统由国家银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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