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兵团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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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兵团日报

内容提要:

兵团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额持续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制约兵团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与脱困,对兵团具有重大意义。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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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国企改革的优势:人们的观念转变得很快,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都有了很好的成功范例。虽然可以说这是困境逼出来的,是穷则思变,但优势毕竟是优势。

      兵团国企改革的劣势:企业负担太沉重,技术太落后,以致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顶住的压力太大,根本上的劣势还在于,企业上级对下级的放权与放手问题。

      谈起改革、脱困,人人赞同,而谈到领导放权与放手,则摇头就比点头多了。企业上级不放权、放手就造成政企不分,政企不分就谈不上国企改革。须知国企改革首先是要改变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状况。因为政企不分就意味着政府时常对企业强行施加超经济干预,而这就使得企业经营者往往无法依据自己对市场的观察、分析、判断,指挥企业作出及时应变;并且无论亏损是政策造成的还是由经营造成的,经营者都能够很方便地把责任推给政府。总之,政企不分的运营体制其弊病就在于,经营者客观上无法负责任,主观上也可以不负责任。正因为这样,所以国企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企业的上级领导和企业的经营者谁都可以负责任,又谁都可以不负责任;谁都可以伸手,又谁都可以不伸手。各方无论负不负责任、伸不伸手都随时能够找到很正当的理由。想伸手时,企业的上级领导可以说“企业是我们的下属”,企业的经营者可以说“我负责企业的经营”;不想伸手时,企业的上级领导可以说“企业的具体经营业务由经营者管”,企业的经营者则可以说“我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限制”。于是有好处时大家都可以伸手,该承担责任时大家都可以不伸手。其结果是,事实上谁都无法为企业承担起责任来。

      企业上级不放手可分为不敢放手和不肯放手两种情况,不敢放手是因为怕万一改革失败要担责任;不肯放手是因为怕失去吃拿卡要的便利目标、安插亲友的合适对象。

      国企效益极差、亏损严重的根本原因是,没有人能真正为国企负责任。所以国企改革,最终都必然要归结到究竟由谁来为企业负责任。

      国企的问题,表面上看去,全是因为管理不善,我们只需加强管理即可。80年代,全国掀起一股管理风潮,到处都喊着要抓好管理,但喊了一阵就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要抓好管理,首先就面临着由谁来管理的问题。由国企人员管理?他们的权力没有企业上级领导的权力大,当经营者的管理行为涉及到上级领导的利益时,必然无法进行下去。任何无法贯彻到底的管理,只能是失败的管理。法无例外,一旦“法”有了“下不为例”就等同废纸,因为有例外的法就是不公正的法,不公正的法不可能服从。

      总而言之,企业上级部门的官员们享有权力却实质上既不必负责任又难以受到监督和制裁,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论述,这就是企业产权不清,所有者缺位。

      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政企分开,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管理国有资产。《决定》提出的具体办法是:“政府对国家出资举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

      这样,由出资人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就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部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状况,从而将解决国企事实上没有所有者的问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各负其责,从而又消除了当前国企的两大弊端:两权混淆不清以致互相干扰,两权绝对分离以致企业失去约束。人们也许会问,现实中有不少国企产权不清,但效益也很好,为什么不可以推广这些好企业的好经验呢?为什么一定要搞什么产权明晰呢?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好企业在产权不清的前提下还能搞得好,往往是由于这些企业的上级政府部门比较放手,再加上经营者个人的素质和觉悟也比较高,于是通过严格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效益。由于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这个根基,这些好企业的好经验都是偶然的、局部的,是不可能大面积推广的,这些好企业本身也不可能长久持续好下去。要保持国企的整体高效运转,必须立足于科学的产权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它也将从根本上提高经营者整体的素质。

      现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就在于要狠抓落实。

      我认为,兵团国企的改革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一、贯彻《决定》精神。坚定搞好国企的信心,坚决落实《决定》中提出的政策和策略。长期亏损的企业立刻停产。企业既然是长期亏损而无法扭亏,这企业一定有着非常重大的根本上的缺陷。那么也就是说,让这样的企业在不进行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继续运转,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库存积压和亏损浪费。坚决让这样的企业停产,给职工发基本生活费,反而会合算得多。

      二、实行厂务公开。职工在全企业总人口中占绝对优势,改革得不到他们的支持是不可能成功的。另一方面,改革就是利益调整,调整过程中必然会触动职工们的利益,这种触动很可能引起职工们的反感和抵制。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稳定,改革方案应交给职工们充分讨论,在得到大多数职工支持的基础上实施。如果大多数职工不支持现有的改革方案,同时又找不到更好的改革方案,那么不亏损的企业可维持现状,亏损的企业可停产或干脆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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