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乡镇企业迅速崛起,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现代化。在建国50周年之际,回顾、总结乡镇企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乡镇企业面临的形势,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企业发展成就巨大 经过建国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我国乡镇企业的实力不断增强, 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1998 年, 全国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2218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9%;其中工业增加值15530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6.3%;实缴国家税金1583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0%。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经济的总体实力,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也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经济的坚实支柱,为推动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建国初期,我国农村基本上是单一的农业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很小。1978年,社队企业总产值为515亿元, 相当于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5%左右。而到1986年,乡镇企业中二、三产业产值已增加到3472亿元,是农业总产值的115%。 乡镇企业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到1998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整个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0%;乡镇企业集体资产占整个农村集体资产的近80%,有力地壮大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农民致富和实现小康生活的主要途径。改革开放前,农村经济结构单一,从事社队企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不多,而且工资水平比较低,农民从社队企业获得的收入比较少。1978年,全国社队企业职工2827万人,全年工资总额87亿元,平均每个职工年工资收入308元。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二、 三产业,加上乡镇企业工资水平提高,到1998年乡镇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达6252亿元,加上其他来自乡镇企业的收入,如股金、劳动分红、承包、租赁所得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净增部分的1/2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实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政策,从1978—1998 年的20年间,乡镇企业用于支农、补农、建农的资金达1000多亿元,显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农业技术装备。同时,乡镇集体企业也从利润中为乡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从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辽东半岛以及城市郊区看到的一批批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景象,都充分反映了乡镇企业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 (二)乡镇企业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为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农村越来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乡镇企业的发展,为扩大农民就业面,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1958—1978年,全国农村社队企业平均每年吸收130万农村劳动力,1978 年全国社队企业共有职工2827万人,占当年农村劳动力约9%。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增强。到1998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253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7%, 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50%以上,极大地缓解了我国农村的就业压力,同时也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现在在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土地承包经营实行“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通过承包地的转包,已有一部分土地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中,实行规模经营;没有转包的土地,也由于集体加强了统一服务,实行统一机耕、机播、机收,以及统一管理灌水和防治病虫害,发挥了服务社会化的规模效益和机械化的作用。 (三)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产业化。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分割的局面逐步改变;市场经济发展也要求农业生产更好地面向市场,把产、购、加、销联结起来。许多地方发展乡镇企业就是利用当地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以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有的地方根据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实行逆向开发,建立加工企业,同时发展种养业的生产基地,形成了新的支柱产业。这些实行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的做法,延长了农业生产的产业链,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桥梁,减少了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较好地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并使农民从农副产品加工增值中得到好处,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 (四)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基本依托,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建设步伐。乡镇企业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推动小城镇的发展:一是有的乡镇企业在依托原有乡镇集中发展起来后,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业转向工业,大量农民转化为城镇居民,并不断聚居,形成了小城镇。二是在很多地方,许多同行业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了专业市场的兴起,随着专业市场商品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人口的集中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小城镇建设。实践证明,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小城镇发展就快。1978年,我国东中西部小城镇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分别是32%、39%和29%,而现在则是43%、32%和25%。小城镇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到1998年,全国小城镇已达5万多个,其中建制镇1.8万个。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小区和小城镇集中,开拓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