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 在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分裂演变中,中国以其独特的转轨方式和公认的改革成果成为东西方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中国独特的转轨过程是按照两条路径向前延伸的,一是在传统的计划体制部门中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使其逐渐地转化为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部门,这一战略的主要表现是在转变国有企业运行机制方面做出的种种尝试和努力。二是在传统计划体制之外,发展新型的市场主导部门,改变过去的企业和部门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以创造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这两种路径的改革战略是相辅相成的,它构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大特征,但从改革路径战略的成本~效益分析,我们都承认后一种改革路径是更为成功的,例如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便是最好的佐证资料。在近20年间,乡镇企业的年增长率在绝大多数年份高于20%,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首要带动力量。是什么因素促成了乡镇企业部门的持续高速增长?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内外经济学界的广泛兴趣。关于乡镇企业效率的分析研究文献也就层出不穷,可谓是汗牛充栋,本文试从评析这些重要的观点入手,分析乡镇企业高效率的深层次原因,以期给出乡镇企业的演变趋势。这不仅对如何再创乡镇企业辉煌有意义,而且对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特别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乡镇企业高效率解释的评析 乡镇企业是社区组织及农户利用特定社区的公共资源(如公共资金积累、公有的土地房屋、原材料等)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在传统体制下早已存在,当然绝大部分是1971年政府做出发展农村加工业以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之决策的结果,就乡镇企业产权而言,它是为地方社区政府和乡村社区共同体所有,这种规模较小的公有产权在内部关系上与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并无本质区别(樊纲、张曙光,1990)。也就是说,乡镇企业其产权界定是模糊的,按现代经济学的原理,只有产权明晰、定义清楚、界限明显才能使企业富有效率,但在中国,乡镇企业产权是不明晰的,那么乡镇企业怎么能发展得如此迅猛和保持很强的活力呢?中外经济学家对此予以饶有意义的探讨。 维可多.聂(1992)率先对乡镇企业的活力作出了一种全新的、系统的理论解释。他在“市场过渡的组织动态学:杂交形式、产权和中国的混合经济”一文中把乡镇企业解释成一种威廉森式的“杂交形式”的组织形式,它享有行政组织与市场化组织的双重优势,这个特点使得乡镇企业在外部制度环境(如产权、法律、合同等)很不确定的情况下,具有节约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在聂看来,乡镇企业能够成功地增长,可能正是因为在这个“过渡”时期它能将市场交易与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灵活地结合起来,许成钢(1994)用界定不清的产权结构所形成的一种“合作博弈”关系对乡镇企业的成功作出了解释,他把乡镇企业视为一种产权界定不清的合作社,并从隐性合同和“公司文化”的角度把乡镇企业制度的内部安排解释成一种具有促进成员合作功能的有效的结构。 张维迎(1995)从企业制度要解决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选择机制入手,通过分析乡镇企业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即社区政府作为社区内居民的当然代表管理公有财产,这里社区居民是初始委托者,社区政府是代理者,但社区政府不可能直接经营公有财产,而是分别委托给数个乡镇企业,使社区资产能够得到现实的运营,这一委托代理过程便可演变成社区居民—社区政府—乡镇企业,根据这样一个双层委托代理关系,张维迎分析了委托者的行为,委托代理机制以及代理人的行为,特别是在监督机制方面,由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初始委托人的最优监督积极性和最终代理人受监督下的最优努力都随共同体的规模扩大而逐渐递减,一般来说,社区所有的规模比全民所有的规模小得多,这就使得社区政府的监督更为有效,作为最终代理人的乡镇企业也有更高的努力程度,所有这些都造就了乡镇企业更富有效率,进而得出正是因为乡镇企业委托代理半径较小的链条能创造出比国有企业高得多的效率。 钱颖一(1992)则从乡镇企业的预算约束入手,他认为乡镇企业社区所有的性质决定了它在社区范围内是预算硬约束的,这种社区范围的硬约束表现出来的是企业自身的硬约束,这是因为乡镇企业社区所有一般不必考虑独立的工业体系和战略的项目等其他社会目标,也就是说,它可以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来要求乡镇企业,如果某个乡镇企业不能满足其经济利益的目标,即出现亏损,决策者认为扭亏的概率较小,那么企业就只能破产淘汰,即使某个乡镇企业的亏损是暂时的,这就使得乡镇企业不可能像国有企业那样躺在银行身上过日子,而且乡镇企业破产以后,原有资源可以迅速转移到其他企业或项目上去,这样不仅避免了将其他企业拖入泥潭,而且通过资源的重组支持了其他优势企业。 洪银兴(1997)则认为,市场空间、廉价要素等这些产权以外的因素确实可以暂时和局部地解释企业的高效率。但造成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效率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公有产权不同的实现方式,在公有产权委托代理链中,一个实际所有者的角色定位,一个企业预算约束特征,决定了企业不同的市场行为和效率结果,乡镇企业因为存在一个董事会式的管理者,加上预算硬约束,使之具备了市场经济中标准市场主体的条件,并能像基于市场契约所形成的企业那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乡镇企业高效率的实现就是一个很自然的结果。 林毅夫(1995)认为,中国改革的大多数政策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诱导出来的,从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计划的资源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济制度改革分析中得出,乡镇企业快速增长是放松资源配置制度的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由于农村家庭生产责任制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了发展农村工业的“剩余劳动力”、“剩余资本”和“剩余需求”,使乡镇企业得以快速增长和扩张,并由此带来另外两个意想不到的后果,乡镇企业的快速增长诱导出将其灵活的微观经营机制移植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国家政策中,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地校正了结构失衡的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