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分散走向集中

——对辽豫苏浙四省八镇乡镇企业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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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人民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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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1月下旬,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组织四个调研组,分别到辽宁省北宁市沟帮子镇和辽阳市佟二堡镇,河南省镇平县贾宋镇和邓州市穰东镇,江苏省江阴市南闸镇和吴县市西山镇,浙江省湖州市城区织里镇和安吉县孝丰镇,就主要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所需的政策支持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乡镇企业集中问题调研的情况介绍如下:

      乡镇企业分散的现状及弊端

      乡镇企业在最初兴办时,大都自然而然地设在本镇、本区内,形成“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分散化布局。这种工业布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曾起到过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它将工业化与城市化相分离,造成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浪费,并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南闸镇共有172家乡镇企业,目前进泾西、锦南两个工业园区发展的企业有20家,占总企业数的12%,且均为新成立的企业。老的企业中,没有一家搬迁到园区寻求发展。172家乡镇企业中,只有蝶美集团一家企业自筹资金150万元兴建了排污水设施,小城镇的污染问题仍很严重。

      政府鼓励集中

      为了鼓励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各镇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

      1.减免土地使用费。河南省贾宋镇和穰东镇政府在工业园区内统一协调土地或提供厂房厂地,占用土地的,三年内免于收缴土地租赁费;三年后土地租赁费按协议价格一定30年不变。

      2.地方税收减免。贾宋镇和穰东镇规定,来工业园区投资建厂的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免收一切费用,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3.免费为在园区内乡镇企业工作的进城农民办理城镇户口。

      4.完善基础设施。贾宋镇和穰东镇规定,工业园区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做到“四通”,即水、电、路、通讯。

      对乡企集中的趋势分析

      虽然部分地区制定了一些促进小城镇集中的优惠政策,取得了较明显的进展,但总的来看,乡镇企业集中存在的困难仍很多,缺乏得力的政策和措施引导,短期内乡企集中不会速度太快。

      据调查,企业是否愿意从村里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主要取决于搬迁成本、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政策的优惠程度。企业搬迁中涉及搬迁的直接成本是购置土地成本,占固定资产的1/10。企业是否愿意搬入工业区的另一主要因素是考虑到工业区内有配套的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上下水管道、交通方便、接近市场以及相关的优惠政策等条件。

      根据调查反映,影响乡镇企业集中的主要因素包括:

      1.企业的搬迁可能带来企业产权、管理控制权和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企业搬到镇里以后,村集体担心这会影响到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权。

      2.土地征用受到土地使用指标的制约。按照现行的新土地管理法,新建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占用耕地难度加大;已经得到很好发展的工业园区面临需要扩建但土地不足的问题。

      3.企业在工业小区的经营成本相对过高,如果没有明确的优惠措施引导,企业没有搬迁的利益动机。

      促进集中的政策建议

      政府对于乡镇企业集中,应采取引导的办法,一方面从严审批在村里企业的用地,另一方面,对于在工业小区兴办的企业要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使集中兴办的企业既能享受到三产的集中服务,成本又有优势,又不影响到原来的产权关系。

      1.乡镇企业集中,应采取新旧两种办法。对于原来已分布在村的企业应本着自愿集中的原则,以一些优惠政策和适当的利益来调动,但这类企业需扩大规模时,则应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建设。原则上,新办的企业必须在镇政府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建设,村里办企业,不予审批。对于一些必要的适于分散的企业应区别对待。

      2.按照规划的原则,建设好工业小区,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积极引导工业小区连片发展,加强工业小区和小城镇管理,并制定合理的土地价格及税费,完善管理体制。

      3.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制止各种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对于国家及本地政府规定扶持乡镇企业或适用于乡镇企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都要切实兑现。

      4.认真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妥善解决经商务工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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