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观念落后,农业基础薄弱,资金运行的恶性循环,缺乏科学布局和长期规划,产权结构落后、缺乏创新动力是制约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为了实现西部乡企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对策:坚持市场取向,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扩大国家扶持范围,转换经营机制,改革产权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创新机制等。 一、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呈现出数量少、规模小、产业结构落后、效益差等弱质特性,这是其特有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1.落后、封闭的思想观念,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难以立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的选择,逐渐获得独立人格的企业一边探索市场,一边循着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所以企业必须具备“主动、理性”的市场化特征。与市场对企业的运行特征要求格格不入的是,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由于特定的自然条件、历史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惯性,形成了市场观念淡薄,对市场信号反应不灵等被动的非市场特征。这种落后、封闭的思想观念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两种风险。一是由于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行事而可能引致的负反馈风险,如资源价格扭曲,使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压力下对可能利用的原料等进行低效率的恶性开发,其结果必然是企业难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环境支撑。二是在市场竞争中,外来压力越来越大,在优势企业的“弹压”之下,面临着生存风险。 2.薄弱的农业基础制约着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农业基础对乡镇企业的制约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村居民的自我创造,在乡镇企业未形成良性投入产出循环(即产出大于投入的余额,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之后,仍可用于企业积累)之前,企业的投入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主体即农民的农业收入水平,从这个层面上讲,农业底子的厚薄制约着乡镇企业的资本积累。第二,乡镇企业为了求生存,在建立之初及至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大多定位为“就地取材”,这样既可以减少原料采购的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这样定位企业运行简单,易于操作,存活率高。从这个意义上看,农产品的丰裕程度直接制约着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的成长。第三,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农村恩格尔系数形成了一股向下的压力,这就为工业企业提供了很大的市场空间。而要把这种潜在的市场变为现实市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产出水平和农业商品率高低。由于西部地区农业底子十分薄弱,农业基础对于乡镇企业的限制效应更加明显。首先,很低的农业产出水平和农业商品率使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生产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温饱”进行。过高的食物支出比重,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本积累和有效购买力。其次,农产品供求关系的紧张,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安排的活动空间狭窄,工农业关联度很低。 3.资金运行的恶性循环,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短缺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资金利用可用下图表示。
从上图可知,企业输入资金源于两个渠道:外来资金,包括政府的扶持资金和其他产业渗入资金(因为政府扶持资金实际上是政府对于市场调控效力的弥补,故这里更加强调后者);自有资金。由企业效益差而形成的低投资回报使外来资金很难进入乡镇企业资金循环系统。更为甚者,在较高投资回报率的外向牵引下,西部自有资金大量流入其它地区(尤其是东部),这就是所谓体内资金的体外循环。但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在发展要求的推动下,只得采取资源代资金的发展模式。乡镇企业获得更大产出的现实手段就是对现有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而掠夺性开发资源必然导致区域生态环境恶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资源量的锐减,质的衰竭。生态环境恶性化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从而使农业产出减少,农民减收。农民货币收入的降低必然引起自我资金积累不足。与此同时,由低质生态、经济环境诱发的投资环境恶化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不能大规模利用外来资金。两者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乡镇企业陷入了新一轮的恶性循环之中。 4.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安排与布局缺乏长期的科学规划,致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分布零散且同构现象严重 由于致富心切以及为了体现政绩,西部地区的很多乡镇企业不经过科学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就仓促上马,结果不仅造成了地域上的分布极散,而且城乡企业之间,乡企与乡企之间互补很低,甚至出现了争资源、争市场的过度竞争现象。缺乏长期的科学规划还使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对于全国范围的产业结构变动,尤其是东部地区为适应国际经济大循环而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缺乏前瞻性,从而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结构以填补市场空白,难以实现结构升级和科学布局。 5.产权结构落后,缺乏创新动力 完整的企业产权包括企业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企业产权内容的分割与组合,从而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合理产权结构,是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西部地区乡镇集体企业产权结构落后,首先由于对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追逐,社区政府凭借政治优势和在乡企成长中的权力贡献(用权力帮助乡企配置资源,组织经济活动)成为乡镇集体企业的实际所有者,与其他利益主体(如社区农民)的所有者要求难免会常常发生冲突。其次,社区政府成员的“趋利性”特征以及对企业剩余的不完全占有使其缺乏挑选经营者的足够热情。再次,企业所有权主体与企业经营者之间权、责不清,经常出现所有权代表干扰企业经营自主权和经营者侵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状况。最后,政府对乡镇企业的实际控制,客观上造成了企业要素流动的封闭性。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产权结构落后的直接表征是企业缺乏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组织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具有同质性、集体性和稳定性,是具有共同目的且能在过程中不断调整其行为的参与者认同体。作为组织存在基础的对目标的认同性必须建立在对其成员责、权、利关系的合理界定上。然而,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利益主体(包括社区政府、社区农民、企业职工及其他)间的责、权、利内容是不对等的,这就大大降低了由新的认知目标引致的组织创新冲动。缺乏组织创新必然会增加新技术采用的壁垒,阻碍企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最终导致技术创新质量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