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也是党领导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项巨大成果。在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中国搞现代化,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的方针。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也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支持农村社会事业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在,国民经济新增份额中有很大一块是由乡镇企业创造的。近几年农村社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工业增加值的二分之一,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出口创汇的三分之一和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都来自乡镇企业。 但是,目前乡镇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少企业结构不合理,产品没有销路,生产出现滑坡,发展后劲不足。面对如此困境,必须深化乡镇企业改革,调整优化结构,推进技术进步,走改革开放、体制创新的路子。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定的时期内,乡镇企业大发展必须走集团化的道路。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四月份考察江苏乡镇企业时指出:“要打破社区、所有制界限,以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近几年一大批象横店、科龙、韩建、红豆、亿达、华西、阳光、兴发等乡镇企业集团迅速崛起,呈裂变式和倍增式发展的态势,就足以说明加速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战略,不仅对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和必将进一步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从改革开放前单一的社办企业,到1978~1984年的社队企业,到1984~1991年的“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多业并举”的格局,再到1992年之后的各种经济成份融合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在产业、所有制、地区上和组织形式上实现新的突破。为了解决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管理的矛盾,增强竞争能力,一些核心层规模企业,或通过自身资本积累,滚动发展,实现企业“裂变”,扩大企业规模;或通过资本、技术、品牌、产品或人员等纽带,将有密切合作联系的企业分成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并组建集团,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支柱产业、优势产品聚集,实现企业“聚核”,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成长起来一大批规模型和集团型企业。 到1996年底,我国大中型乡镇企业已达到了6376家。在全国乡镇企业中,大中型乡镇企业总数虽然仅占0.03%,但资产总额占18.3%,销售收入占11.5%,增加值占14.2%,利税占14.5%,税金占19.5%,出口创汇占29.3%。1997年底全国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每户平均占用量从上年的7.07万元提高到9.62万元,增长36.1%,反应出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到1997年底, 销售收入超过5000 万元的全国上规模乡镇企业共有8720家,其中过亿元的企业3007个。1997年累计新建企业集团6407个,属于全国性乡镇企业集团达1039家。 这一趋势符合了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经济国际化的要求。乡镇企业除了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以外,曾经以“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得到了迅猛发展,创造了“异军突起”的辉煌业绩。但是,市场竞争已不仅仅是数量的比较,更重要的是水平、效益和实力的较量,市场竞争的范围、对象、激烈程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经济和市场将进一步互相开放、互相依存和融合,发达国家以其雄厚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展开全球性的市场竞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活力逐步增强,而乡镇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以往发展中所形成的那种“以多取胜”、“以量取胜”、“船小好调头”、“小而全、小而散”等粗放型、数量型的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形势,必须不失时机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集约型发展之路,实现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由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向最终产品、中高档产品、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转变,由小商品生产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转变。尤其是,在注重企业数量增加的同时,应着力扩大企业的规模,走集团化道路,这是乡镇企业加快两个转变,实现以量的扩张为主向以质的提高为主的飞跃,是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这一趋势符合了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走向成功的一般规律。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发展规模经济和集团经济。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公司、大企业,不但规模大、实力雄厚,抗御经济波动能力强,而且在技术开发,产品更新及市场营销等方面也有很强的竞争优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大公司、大企业连资金带产品涌入我国市场,对我国企业形成巨大压力,使我国许多产品面临被挤出市场的威胁。事实表明,企业没有规模,就没有市场优势,就没有竞争力,就不能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当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施“抓大放小”的战略,重点抓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500家大型骨干企业。由此可见, 大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 这一趋势符合了乡镇企业自身的实际。从乡镇企业自身来看, 到1997年底,全国乡镇企业共有2015万个,总人数13050万人, 平均每个企业6个人;总资产32718亿元,平均每个企业16.24万元; 总固定资产1942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9.6万元;营业收入81827亿元, 平均每个企业40.6万元。确实量大,但质不够高。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出路,就是宜大则大,宜中则中,宜小则小,在保持“船小掉头快”的优势基础上,增创“船大抗风险”的优势,走规模化、集团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