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是全国四大垦区之一,有140多个企事业单位。 土地面积1286.64万亩,总人口96.27万人。1997年,受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影响,干胶价格跌到了生产成本以下,但垦区职工队伍稳定,职工的年人均收入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比干胶价格最好的1995年多出599元, 达到5380元。究其原因,主要是职工自营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劳动力人均纯收入为2277元的占42.3%。有近万个家庭自营经济纯收入在1万元以上, 自营经济,已成为海南农垦经济中与橡胶业并列的另一个重要支柱,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海南农垦的第二次创业,将体现在自营经济的发展上。那么,如何使其升级换代进而成为农垦的半壁江山呢?我认为,要大力发展垦区职工自营经济,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突破。 一、在思想观念上,要突破“国有”和“自营”的界限,坚持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农垦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大报告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 对职工自营经济的认识,时至今日垦区仍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认为其本质是“姓私”的,并与“姓公”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相对立。因而,在发展职工自营经济问题上,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没有真正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澄清认识。一方面,职工自营经济,尤其是种植业部分,本质上并非纯粹的个体或私营经济,国有资产如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使这种经济呈现了混合所有制的特点,因而也体现了公有制的性质。另一方面,根据十五大的理论观点,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对于自营经济中纯属个体、私营的部分,也应将其作为垦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总之,必须首先解决好自营经济的“姓公”、“姓私”问题,实现思想观念上的再一次解放,以邓小平“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在土地资产的经营上,要突破单一经营橡胶的传统观念,走集约化经营土地、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道路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垦区长期以来形成了单一经营橡胶的经济结构,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这是一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垦区有限的土地资源没有得到更好的使用和发挥。土地是财富之母,垦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垦区人口和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无限性矛盾,决定垦区社会经济只能依靠集约经营土地,走内涵式节地挖潜的发展道路。目前,垦区职工的自营经济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这就需要土地,没有土地,很难谈及自营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是什么赚钱就种什么,当然也不能朝三暮四,朝种夕改。现在可以预测的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只要能种出名、优、新、特、早的热带水果,其效益肯定比橡胶好。若以每亩橡胶年产干胶80公斤计,其产值也就800—1000元。 若搞热带水果,稍加努力就可达到4000—5000元,甚至上万元。福建农垦许多地方年亩产值已达万元以上,而他们的土地条件比我们还差。垦区文昌所1996年3800亩非胶农业总产值1300万元, 相当于该所1万亩橡胶产值467万元的2.78倍。东路农场1997年仅6498株荔枝挂果, 就收获鲜果31736.5公斤,产值82.5万元, 投产头年平均每亩产值5259元(按收获株数折合面积计算),相当该场橡胶亩产值10倍多。所以,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世界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情况下,我国应重新认识种胶的比较效益。垦区土地总面积虽占全省陆地面积的1/4,但最大利用率只有67.38%,约有863万多亩。除去种胶和非胶农业用地,目前,待开发和待利用的土地存量仅87万多亩,人均不足1亩。所以, 在土地的利用上, 必须突破单一经营橡胶的传统观念,逐步缩小橡胶用地, 适当扩大非胶农业用地,走集约化经营土地、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道路。即总局仅需保留约250万亩橡胶面积(现为360多万亩),在合理安排更新和科学管养割的前提下,保持200万亩开割胶园, 年产20万吨的生产规模即可,其余土地可全部划给职工搞自营经济。通过土地资源的重新划分配置,按职工手中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一份生产资料,从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种植高效农业,尤其是琼文一带,这样,可扬热带土地资源之长,避风灾寒害之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在经营形式上,要突破以独立经营为主体的传统模式,探索包括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多种经营方式 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同时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多年来,海南垦区自营经济总体上仍以独立经营和承包经营为主。虽然一些单位也出现联合经营和股份合作的形式,但所占比例不大,没有形成主导地位。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已跟自营经济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必须不断改革和探索完善。当前,在继续鼓励个体经营、承包经营的同时,要根据十五大的精神,引导职工走股份合作制发展自营经济的道路。从目前垦区的情况看,已有一些单位和职工在这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东岭农场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引导职工组建48个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其中41个种菠萝,7 个种反季节瓜菜,共筹集资金210多万元,成片开发种植菠萝2500亩, 种反季节瓜菜500多亩,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又如龙江农场41队崔木桂等3位职工,自1994年起合股80万元兴办养猪场,每年养猪3批,3年来共生产肉猪4500多头,产值450多万元,获纯利45万元等。 我们要不断总结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推进、发展这一经营形式。 在具体实施上,这种形式又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操作方法。如:企业以土地、资金入股,职工以资金、劳力入股,共同管理经营;职工以资金和劳务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职工以资金入股,利用富余劳力管理;在运作过程中,可以全程合股经营,也可以前期股份合作,后期分离经营等等。总之,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并能取得好效益,各种各样的形式都可以大胆试用。 在推进和倡导股份合作制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要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当前,垦区各单位在自营经济土地管理上,多数实行向职工倾斜的优惠政策,收获前大都免收或少收土地承包费,收获后所收土地承包费也普遍偏低,多数在每亩每年20—50元之间。这种政策,在自营经济的起步阶段,对促进其大力发展,当然有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自营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这种政策也必须相应调整。要根据十五大提出的要求,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要根据自营经济发展的进程、规模和效益,适当加大企业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投股的收益分配比例,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