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大中型企业改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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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新疆军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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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兵团的经济支柱。1994年兵团工业在资金紧张、企业负担重、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的困难中,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抓住轻纺市场看好的机遇,完成了工业增加值21亿元,比1993年增长2.3%,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6.3亿元,比1993年增长7.9%。大中型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已定位的43个大中型企业工业产值27.3亿元,比1993年增长14.3%,大中型工业企业占工业企业总数的8.6%,但占工业总产值的28.2%。年利润超过600万元的企业有11个,合计利润1.55亿元,但全兵团工业企业盈亏平衡后,1994年实现的工业利润只有2215万元,兵团现有大中小工业企业500多个,亏损企业占到40%以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兵团的经济发展。

      目前,兵团工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管理水平低、机制转换慢、企业改革滞后、行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慢,缺少技术改造资金、规模效益上不去,资产负债率高、经济效益整体不高,各种负担重、发展后劲不足。

      在当前改制的形势下,深化企业改革应抓紧实行政企分开,加强内部管理,练好内功,把兵团各师局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做为突破口,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分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以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速结构调整,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推动兵团师局大中型骨干企业改制的工作。

      一、贯彻中央部署,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

      集中精力把已被全国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八一毛纺厂的试点工作抓好,搞出样板在全兵团推开,各师局也要抓好自己的试点企业,根据国家经贸委建制的总体部署逐步把试点工作推向全局。

      二、抓好兵团大中型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路子。

      1、多渠道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建立企业增补生产经营资金的机制。坚持企业自补为主,与地方政府在所得税、银行贷款等政策上给予鼓励的原则,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自有生产经营资金的比例逐步达到25~30%,(目前兵团很大一部分大中型企业自有生产经营资金不足10%),也可根据两则规定和税务部门交涉,将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全部作为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在清产核资中,资产重估增值增折旧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资金;企业通过资产拍卖、出租、转让等形式取得的净收益,应优先考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资金;在实施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财税部门应考虑从税收当中返还15%给企业补充生产经营资金;还可将部分税收以低息贷款的方式,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银行应积极配合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相应数额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兵师两级与地方财政、专业银行协商、共同解决大中型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1)拨改贷余额的处理。兵团大中型企业使用国家投改贷资和基本建设资金,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报批实施余额挂帐停息。有条件的企业可结合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转为国家投资,增加国家资本金。并可通过协商企业间债务(我认为必须是互相信任,确实暂有具体困难的企业)转换为投资者的股权参股。也可选择一、二个企业在国有经济范围内,在财政、银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一次历史性债务的清理和重组,使企业资金负债结构逐步达到合理水平。

      (2)对一些有发展前途,但目前经济效益差,确实无力偿还的到期贷款,经和银行协商可以延期归还,不加收企业逾期贷款利息,可以很快调动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3)对破产企业和确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贷款流失,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审计,具体情况由银行酌情按规定处理。

      (4)企业清产核资后清理出的各种资产损失,挂帐等历史形成的包袱,按国家出台的清产核资政策逐步解决,以便调动改制后企业运作的积极性。

      3、从发展兵团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骨干企业的优势着手,坚持把改革与发展、改制与改革结合起来,加大对兵团100家大中型企业和骨干企业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规模生产和规模效益。坚持扶优、扶强、扶新的原则,集中财力重点扶持一批班子好、转机好、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走向国内外市场,发挥大中型企业的优势。

      4、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企业富余人员。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为加快政企分开,把学校、医院、后勤供应等服务职能分离出去,对非生产性部门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发挥各非生产性部门的积极性。对分流出来的富余人员鼓励他们发展第三产业,还可根据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采取提前退休,逐步由企业安置就业转向劳动力市场调节过渡,最终实行个人竞争就业。

      5、按照国家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可以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负债太重的企业实施破产试点,建立企业淘汰机制。

      三、认真研究解决兵团企业改制中的重点和难关。

      1、明确投资主体,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坚持政府的社会经济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即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职能分开,即经营分开;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经营权分开;两权分开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营运体系。

      2、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目前兵团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是国有资产营运效率低的重要原因。因此,兵团大中型企业的结构调整,加大资产优化改组的力度,是企业改制和创造新的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就是要坚持发展大型企业,搞活中型企业,放开小型企业。使企业之间联合——发展——分散——膨胀,以致于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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