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兵团农牧团场所属的工交商建企业,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深化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日益显露,产权不清、责任不明,致使团场企业至今仍普遍存在着发展缓慢、低速低效、亏损面大的问题。有的企业负速负效、濒临破产。团场中小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股份合作制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精神,适宜国有中小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需求,是团场中小型企业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 团场企业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 概括团场企业的现状,可谓“一小三低”,即小规模、低起点、低标准、低效益。团场创办的工交商建企业,是大企业内部的小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年产值400万元以下的企业居多,有的年产值仅有十几万元。另一方面,团场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技术差的现象。有的企业在建厂时用的就是旧设备,甚至是淘汰设备,使加工生产的产品以粗为多,高、精、尖产品少,市场竞争力弱。这类产品虽然目前有市场,但随时有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有的产品市场狭小或滞销,造成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 团场企业缺乏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除以上客观因素,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清晰,权利义务不明确,利益关系不直接,企业负盈不负亏,工人当家不做主,厂长(经理)有权难落实,团场对基层企业负无限责任。 政企不分,管理粗放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团场特殊的体制,使政企难以分离。企业既要纳税,又要尽社政义务,增加了企业负担。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或家长式管理,一人说了算;或以包代管,放任自流;或作坊式管理,小农经济思想严重;或粗枝大叶,管理不科学;或内耗严重,“中心”“核心”争论不止。 面对以上状况和问题,企业改革不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团场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将难免倒闭、破产的命运,企业发展壮大更无从谈起。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可能性及其意义 从改革的大环境看,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国有中小型企业可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也要求国有企业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客观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改革的大趋势。从微观环境看,有企业多年改革的基础,改革是解放生产力的思想深入人心。股份合作制既适应团场中小企业规模不大的现状,又适应中小企业职工的接受能力和承受能力,宜于在团场中小企业中推行。 股份合作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企业财产法人化,承担责任有限化,企业组织科学化。团场中小型企业通过职工自愿出资置换国有产权,使国有企业改组为职工个人所有和合作组织集体所有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无论对搞活国有经济,还是对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特别是对微利亏损企业解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微利或亏损状态下的团场中小型企业,国有资产沉淀,资本变成死钱。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国家出售的是实物,收回的是现金,只要等价交换,国有资产没有流失,而使国有资产得到置换,死钱变成活钱。农牧团场可利用中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调整产业结构,上新的、干大的、集中办大事;兵团和师局可借此调整产业布局,将资金转换到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重点工程和支柱产业项目中,使其更有效地保值增殖,达到使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向高效益领域转移的状态。 2.理顺产权关系。团场中小型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使产权关系明晰化。社会法人(可以包括团场)、企业职工、社会个人自愿认股购股,成为出资者,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企业拥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人格化的出资者、法人代表、经营者分别拥有不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使权责明确。同时也打破了农牧团场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实现企业内部资产多元化。 3.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不再是团场的附属,真正成为无主管上级的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通知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企业改革的关键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团场中小型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将有力地促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形成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部决策机制、竞争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5.职工既是“老板”,又是劳动者,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通过改制,职工出钱买下了企业,企业财产成为每个职工的个人财产。财产人格化,使每个职工都成为财产的所有者、成为“老板”,彻底改变了过去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被架空的状况,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油然而生,人人关心,并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职工的民主管理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使企业的凝聚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