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垦,或者说中国国有农场,是世界农垦历史上光辉的一页。40多年来,它有创业的光辉,给国家人民的巨大贡献,也走过曲折、坎坷的发展道路,曾经一度陷入困境,失去了发展活力。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为中国农垦的发展开创了新阶段,改革、开放使中国农垦摆脱了困难,创造出新的辉煌。 这组专题报道向大家展示的正是中国国有农场所经历过的一切。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改革是国家兴旺、繁荣之路。 我国的国有农场,在改革前的30年,取得了很大成就,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国有农场的发展也经历了许多曲折和坎坷。国家在发展国有农场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广大农垦职工也经历了长期的艰苦奋斗,做出了很大牺牲,但所取得的经济成果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不甚相称。从1950年到1978年的29年中,全系统国有农场只有10年盈利,却有19年亏损,盈亏相抵净亏30多亿元。特别是1967年至1978年连续12年亏损,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12年亏损总额达37亿多元。国有农场不仅不能依靠自身的积累去扩大再生产,就是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农场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出现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开荒建场初期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为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开荒建设,推动国有农场的迅速建立和发展,完成国家交给的特殊任务,曾起到了积极的历史性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尤其是从大规模开荒建场转入正常生产经营之后,这种体制就成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国有农场的改革也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几年来,国有农场系统对传统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体制进行了积极而卓有成效的探索。 第一项大的改革是改革统收统支的财务体制,实行财务包干,解决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 建国以来,国家对国有农场在财务上一直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农场有利润全部上交国家,一切开支由国家拨款,亏损全部由国家补贴。这种财务制度弊端很大,由于盈利全部上交,企业没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职工也不能从盈利中得到好处,便丧失了改善经营管理、发展生产的原动力;由于农场出现亏损有国家补贴,靠国家补贴农场再生产照常进行,职工工资照发,农场和职工对亏损不承担责任,就没有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压力;由于缺少动力和压力,经营好坏、盈亏多少一个样,使农场养成了“花钱向上要,亏损国家报”的依赖思想,从而陷入长期亏损。 所以,农垦系统的改革第一步是从改革财务体制开始的。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专文,批转了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办法》,决定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根据各地农垦企业的历史情况、生产条件、经营项目、盈亏状况各不相同的实际,对不同情况的农垦企业采取了三种不同的财务包干办法:(1)对一般国有农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盈利留用,亏损不补;(2)对橡胶农场、各级农垦部门直属的工业企业和少数利润大的国有农场,实行包干上交,结余留用,短收不补;(3)对少数条件差,暂时还有亏损的国有农场,实行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亏不补,限期扭亏。在“七五”和“八五”期间,虽有所补充和完善,但基本上维持了这一包干办法。 实行财务包干与原来的统收统支相比是一个巨大的改革措施。它使国家与农场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包干的形式固定下来,国家和农场在实现的利润或减亏中各有所得,该农场得的国家拿不走,农场多盈利多得,少盈利少得;该国家得的农场不能少交,农场出现亏损或超亏国家也不给补贴,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使农场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从而从利益机制上调动了农场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实行财务包干的当年就一举扭转长期亏损的局面,由上年亏损9000多万元转为盈利近4亿元。从此,国有农场走上了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 包干后16年国家财政用于国有农场的亏损补贴比前16年减少46亿元;包干前国有农场办社会、管社会和承担特殊任务的支出都是通过财政统收统支解决的,包干后16年农场这方面的支出累计160亿元,其中财政只拨给52亿元,其余基本靠农场财务包干结余解决,等于财政减少支出83亿元;此外,包干后16年国有农场系统上交利税和能交基金110亿元,比包干前16年增加80亿元,财政增收节支共达209亿元。实行财务包干,国家和农场都得到了实惠。 第二项改革是改革农业经营体制,在大农场之下,兴办以职工家庭农场为主的多种形式小农场,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而解决了职工吃农场大锅饭的问题。 改革前国有农场的农业经营体制,基本上照搬了国有工业企业的一套办法。在管理上,高度集中统一,基层单位和职工无任何生产经营自主权;在生产上,集中劳动,“大呼隆”;在分配上,实行固定等级工资制,职工端“铁饭碗”,吃“大锅饭”,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这种体制也不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制约了国有农场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