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产权、决策、管理等环节存在诸多问题,我国部分地区乡村集体企业资产正在大量流失。这一现象引起了有关人士的关注—— 乡村集体企业:资产流失和对策 乡村集体企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它的资产流失,远比人们想象的范围要广、数量要大、解决起来困难要多。 乡村集体企业资产流失渠道 当前乡村集体企业资产流失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错误决策流失。有一个村办塑料厂,办厂5年,企业积累了50多万元。前年新支书上任后,在未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投资80万元,新上了一个小化工厂。由于技术力量跟不上,产品质量不合要求,上马不久就关门倒闭了,不仅原先积累的50万元付诸东流,还欠下银行20万元贷款和群众10万元集资款。 经营管理不善流失。有个村,办起一座20门轮窑厂,什么规章制度也没有,“哥哥采购弟管帐,七姑八姨把权掌”,裙带风盛行。只要给发货人员塞上几包香烟,不开票就可以拉走几车砖瓦。办厂4年,亏损27.3万元。“重办轻管”的现象在部分乡村集体企业较为突出。有的企业法人代表变动频繁,使企业生产经营缺乏连续性,因而经济效益不佳,导致企业资产流失。 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流失。以理顺产权关系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其目的是实现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管理科学,提高效益。但是,由于乡村集体企业资产管理责权利关系模糊,加之运行不够规范,导致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资产流失情况时有发生。 有些企业没有按股份制规范化程序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不少企业对土地价值以及产品商标等无形资产不作评估,或有意低估企业资产价格;对职工入股采取既计息又分红的方式,让集体资产承担了全部风险;分红比例过大,有的企业税后利润用于分红的高达60%,而公积金仅占10%,个别企业甚至出现余钱不留,全部分光的情况;少数握有权力的乡村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干部,凭“权”入干股,无本分红。有些企业租赁、承包时,不是公开招标,而是以权租赁,以权承包,优亲厚友,排挤贤能,尽量压低租赁金和承包基数,租赁者和承包方向乡村上交的利润远不够机械设备折旧费和银行贷款利息。有些重奖轻罚,责利不均。表现在:对承包者奖励时,按企业盈利额的比例提取资金,而对承包者处罚时则不依亏损额而定,只是象征性地扣点奖金或工资,甚至不了了之。有些在引进利用外资时对外方投资者资信情况不明,引资不慎,吃亏上当。 少数乡村无视国家规定,随意向企业征收提留。调查中发现,为数不少的乡村对企业利润提成一般都在40%左右,少数高达60%,甚至80%。某乡一窑厂6年上交乡政府29万元,占企业总利润的66%以上。 改变企业性质流失。一乡办针织厂,经营管理有方,产值、利税都超过县针织厂。该县主管局违背乡干部和群众的意愿,凭借手中的权力,一厢情愿地将这家乡办针织厂升格为县属集体企业。这种以“加强行业管理”、“产品归口”为名,或以“农转非”、“投资联营”为诱饵,随意上收、划转、平调乡镇企业,任意改变乡镇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把原本是一个乡或一个村农民多年积累办起来的企业一下子侵吞掉的事并非绝无仅有。 “三乱”流失。一个时期以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几乎成了久治不愈的社会顽症,乡村集体企业犹如“唐僧肉”,人人都想吃一口。目前,“吃老乡”(即到乡镇企业吃、拿、卡、要)的现象非常普遍:上面的会议到乡镇企业开;机关办公司的滞销商品高价到乡镇企业推销;名目繁多的高价培训班行政指令乡镇企业派人员参加等等,五花八门,不胜枚举。 防止资产流失的对策 转换政府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乡村两级政府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换职能,变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一是给企业确定真正的法人地位,把企业应有的自主权交还给企业,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监督,尤其是财务监督,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引导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妥善处理好经营者、劳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建立“决策失误责任制”,加强科学决策。对由于主观主义或官僚主义而导致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决策者要承担应负的责任。乡村要建立项目库,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论证、审批,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以提高投资成功率和投资效益。 建章立制,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企业改制和各种形式的承包制是激活企业细胞,还权于企业的行之有效的好形式。但决不能“以包代管”、“以改代管”或实行“放羊式”松散管理。乡村集体企业要在已经积累的传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吸收和借鉴其他企业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格可循的规章制度,向科学的管理要效益。 积极慎重,规范完善,使乡镇企业改制健康发展。要切实解决乡村集体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引起的资产流失。首先应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集体产权代表,防止因所有权的缺位、虚置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企业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防止集体资产低估、少估;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企业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规范、健全内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逐步确立一系列诸如破产、抵押、债务清偿、拍卖等制度,促进资产存量一定程度的流转;四是发包方在对承包人的承包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的前提下,公开招标,设立风险机制,让承包人缴纳一定的抵押金,或提供一定的财产作抵押,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承包合同;五是坚持同股同利,不准把职工持股搞成福利股或奖励股,变相扩大消费资金;六是在招商引资时不能急于求成,要调查合资外方的资信情况,认真考查外商提供的设备及其价格,及时向商检机构报检和申请价值鉴定。发现问题及时向外方出证索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