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创举

——关于促进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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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人民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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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是中国农民的创举,是中国农村千百年来具有重大意义的划时代的变化。乡镇企业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产业,成为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强大支柱,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兴办和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壮大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民素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必由之路。

      ●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就全国来讲,有过几次大的机遇。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把握机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这对各地乡镇企业的发展和提高,是至关重要的。

      ●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发展乡镇企业,不能盲目发展。乡镇企业要以积极的态度,坚决服从宏观调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宏观调控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乡镇企业要不断地解决好自身的问题,切不可自我陶醉,不能护短,不要讳疾忌医。

      ●发展乡镇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同农业的关系,同国有企业的关系,同第三产业的关系,同小城镇建设的关系,同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

      兴办乡镇企业坚定不移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是中国农民的创举,是中国农村千百年来具有重大意义的划时代的变化。就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来分析,至少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有共产党基层组织的领导;二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且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三是实行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有比较灵活的经营机制;五是有一支不断成长壮大、素质在不断提高的产业大军,是有组织、有领导、有纪律的队伍。

      早在50年代,在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村,就出现了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特征的萌芽状态的乡村企业。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异军突起,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科学技术水平逐步提高。据农业部提供的资料,到1994年,全国已拥有2495万个乡村企业,职工1.2亿人,总产值42588亿元,创利润2572亿元,上交税金1591亿元,出口交货值3398亿元。乡镇企业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产业,成为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强大支柱,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领导满腔热情地支持乡镇企业,充分肯定乡镇企业的成就。毛泽东主席在1972年的一个重要批示中就曾预见到乡镇企业(当时叫社队企业)是“光明灿烂之希望所在”。邓小平同志多次肯定乡镇企业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他在1987年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他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个伟大创造。它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为农村致富和逐步实现现代化,为促进工业和整个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兴办和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壮大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民素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农民的正确选择。乡镇企业经历了30多年的曲折和磨练,已经从一株小草成长为参天大树了,为什么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力呢?因为它体现了一种规律。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人均占有耕地又少,如果农民只是在仅有的耕地上务农,不发展多种经营,不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广大农民不可能富裕,广大农村不可能摆脱贫穷,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乡镇企业,走的是一条把广大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吸引在农村就地办工业,办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全国已有1.2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其重大意义是无可估量的,估计近十年内乡镇企业职工将超过两亿。当然,严格地说这是一种半转移,即大多数乡镇企业职工是兼农的,“工业三班倒,农业早中晚”。即使是半转移,也算得上是世界奇迹了!因为这种转移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欢欢喜喜地实现的,是在不断增强农村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在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现的,这就使我们成功地避免了一些资本主义工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出现的工业发达、农民破产、城市繁荣、农村凋敝的弊端。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走过的一条路。中国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闯出了这条路子,越走越宽广。这种选择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符合党中央指引的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方向,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和我国农村的实际。所以,乡镇企业必然创造奇迹,必然异军突起。

      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对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对城乡社会事业的进步,对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总之,对农村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将作出更大贡献。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一直有三大难题困扰着我们:一是人口太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何在?二是耕地太少,越来越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出路何在?三是农业生产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央和地方的财力都困难,为农业生产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筹集更多资金的出路何在?实践证明,大力扶持和发展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基本特征的乡镇企业,是解决这三大难题的重要途径。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那里的生产建设、社会事业、生活福利,包括农业生产、多种经营、村镇建设、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征兵复员、人民武装、民政优抚、农民住宅、幼儿老年事业、以及其他一切社会公益事业等等,无不以乡镇企业为依托、为财源,乡镇企业解决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许多难题。乡镇企业对于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对于造就一大批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干部,对于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对于培育农村的一代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改变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等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壮大,更是中西部地区加速经济发展、缩小同东部地区差距最现实、最可行的重大战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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