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所研究的乡镇企业文化,可以分为两个研究层次:一个是要研究乡镇企业内部,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研究本企业员工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生活习俗、审美方式、娱乐时尚等方面的成因、传统、变异和共性,以及它们的表达方式和活动方式。这一层研究是基础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另一层次是要研究在乡镇企业内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推动企业现代化为方向,以全体员工参与为动因,以综合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推进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为内容的文化建设的途径、方式和特征。这一层次的研究属应用理论研究,具有实用性。 我国现阶段乡镇企业文化既秉承遗传基因而保留着民族与地方特色,又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而放射出时代精神的光芒。紧紧把握当前乡镇企业文化的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是我们研究乡镇企业文化本质的首要前提。传统与现实的双重影响,宏观与微观的相互渗透,使我国现阶段乡镇企业文化具有鲜明的特征: 伦理型。在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宗法制的家族色彩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层次,对我国农村社会的影响尤深。千百年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熏陶,使整个农村社会的文化呈现一种很强的伦理特点。反映到乡镇企业中,无论企业文化的表现形态有多大差异,伦理问题始终是乡镇企业文化的中心内容。在乡镇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干部的优劣、职工的好坏不是以是否有利于企业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而是以道德是非和伦理标准作为衡量的准则。“无过便是功”,品格上无可指责但无所建树的职工,往往比那些有所作为但个人品格有些毛病的人则更容易为乡镇企业文化所接受。在企业管理中,则突出所谓“德政”,追求“一德立而百善从之”的理想境界,过分要求管理者通过自己的道德修养来感化职工,以期用伦理道德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政治型。企业应是一种与政治组织不同,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组织,其文化也理当具有明显的经济文化特征。而我国乡镇企业却因依托政府而兴起、发展,其企业行为带上了很强的行政性,承担了很多社会的功能和任务,没有成为独立的商品任务承担者,其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目标选择乃至经营计划,常常受到政府行政部门的控制和干预。在“官本位”的文化环境里,乡镇企业领导者也常常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去追求“弃工从政”等与企业目标本义无关的东西,藉此谋取仕途。另外,由于乡镇企业领导者不少人曾是乡镇机关干部或村组干部,对现代企业不熟悉,在管理上有意无意沿袭、套用农村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习惯于行政命令,忽视了民主管理与职工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发挥。不适当地强化企业的政治色彩,使我国的乡镇企业也染上了类似国有企业的“政治病”,失去了应有的经济文化特性。 非制度型。我国农村长期以来一直未进入法理型社会的良好状态,社会管理松散无序。由尚未脱掉泥土气息的农民组建起来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行为中很多操作程序,往往并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以保证,或者即使有,也没有认真执行。在企业运转中起作用的往往是口头承诺或约定俗成的习俗和礼仪,因而显得拖沓、松驰、无规定性,不能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整齐有序的要求。劳资双方或是买卖双方翻脸后因无制度、契约规定约束,致使“官司”无法打、纠纷难解决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比起科学管理理论和行为科学,更新颖、更高级、更富有生命力,它具有的导向、激励、凝聚、约束、辐射作用,对提高我国乡镇企业的整体水平,有着更为积极、现实的意义。 导向作用。即把企业职工引导到企业所确定的目标上来。企业提倡什么,崇尚什么,员工的注意力就必须转向什么。这就要求兼有农民与工人双重身份或才由农民进入工人阶层的乡镇企业员工,彻底告别终身务农、“从一而终”的千年旧习,在企业围绕市场转的前提下,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围绕企业目标转。 激励作用。与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不同,也与农村宗法、家族观念不同,企业文化不单把员工看成有金钱与物质方面需要的经济人,看成有保障与保护方面需要的未成年人,而且将员工看成社会人,认为其有感情、心理方面的需求,因而企业文化主张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并强调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比利润更重要。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是发展生产的最主要的动力。在乡镇企业推行企业文化,这样既可以摆脱过去资本家把员工看成“活的机器”,无视员工本身的精神需求的消极影响;又可以克服封建宗法、家族制一味压抑人的物质、精神欲望,个人积极性无法发挥的弊端,从而激励员工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的兴旺而努力工作。 凝聚作用。现代企业文化象“磁铁”,也象“纽带”与“融炉”,它具有无形的吸引力,微妙地把人的感情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融合在一起。由于企业文化要求员工追求的目标与企业工作目标相一致,这样就有利于把农民因受地域、亲缘关系影响而形成的那种天然亲密感推进一步,使员工共同珍惜企业荣誉,热爱企业工作,关心企业发展,真正成为“同志”,让“一盘散沙”团结成为整体。 约束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家庭成为农民从事生产的基本生产单位,农村家庭的约束力增强,发家致富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追求的主要目标。农民迈入乡镇企业后,企业收入成了农民生活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目标的实现自然成了每个员工的共同利益所在。这样,只要建立一个切实可行而又令人向往的企业目标,就必然能够使员工自觉用企业目标这个“软约束”来规范自己,改变“立业兴家,光宗耀祖”的传统价值观念,树立起“厂衰我耻,厂兴我荣”的荣誉感。又因为企业文化规定了企业职工的统一价值标准、处事原则和职业道德,用新的“硬约束”修正了不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乡规民约”,并要求员工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