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目前已成为广大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加快农村小康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在近几年的承包经营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据对某县部分乡镇企业调查走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企业承包合同内容不完善、不规范,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调查发现很多企业承包合同不完善、不规范,导致各种合同纠纷屡屡发生,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承包指标确定缺乏科学性,包盈不包亏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承包指标确定过低,有的甚至不够提取折旧费用。有些企业对乡镇承包者实行的是“只奖不罚,重奖轻罚,多奖少罚,硬奖软罚”的做法;甚至有的企业亏损后,还照样给承包人一些“辛苦奖”以示安慰;有的地方承包考核指标不科学、不合理,致使有些企业弄虚作假,谎报产值、库存和利润,搞“虚盈实亏”以捞取大量奖金;有些企业只考虑当年和承包期内完成任务,兑现奖金,不考虑投入和后劲,“杀鸡取蛋”、“竭泽而渔”,搞掠夺式经营。有的甚至套用贷款,填补生产经营的亏损,假帐真做,以贷充利。 ——利益分配不公,集体财产流失严重。一些掌握业务的厂长、供销员不为自己承包的企业多想、多出力,而是利用业务关系将联系到的业务转移给外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自己从中捞好处。 ——积累机制不健全,企业后劲乏力。调查表明,目前全县乡镇企业普遍存在自我积累能力弱、生产后劲不足的问题。乡镇企业负担重,各种不合理摊派多。加上某些企业领导和承包者短期行为影响形成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不提或少提折旧和其它各项基金,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提,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积累。另外,利益分配关系不当,造成集体财产流失,也冲击企业积累。 ——企业债务“无家可归”,银行贷款被“悬空”。有些乡镇企业借推行股份合作制之机,将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更换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造成承包人‘新官不理旧帐’,对原有债务不予承担,只好把银行债务“悬挂”在“一无所有”的乡村联社身上,而形成“富了个人,穷了集体,苦了银行”的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健全组织,强化企业承包合同管理。各乡镇要建立由联社、司法、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乡镇企业承包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鉴证,加强承包合同的指导和监督。2、建立健全承包指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承包内容、指标的确定,不要一味地追求利润的多少,要做到效益、管理、后劲三结合,全面考核。3、正确选择承包形式,大力推行风险抵押承包。其形式可采取承包者个人风险抵押、合伙风险抵押和企业全员风险抵押。风险抵押金数额,可根据企业规模和承包效益可能综合考虑。4、加强管理,规范承包企业利益分配制度。企业奖金必须控制在来源总额范围内,保证税后利润的60%以上作为企业积累。5、强化积累意识,健全积累机制,增强企业后劲。一是要正确处理负债经营与强化积累的关系,确立“适度贷款,赚钱还贷,增加积累”的观念。从政府到企业,都要认识到不抓好增加企业自有资金,减少银行贷款这一环,企业就无“源”可开,无“流”可节,增加积累也就没有基础。二是强化外部监控,优化积累环境。对一些社会性开支,不要搞硬性摊派,主管部门要坚持艰苦奋斗,一切从俭的原则,减少企业的压力,让企业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上。三是严格落实积累机制。企业折旧、大修理、开发基金等积累基金一定要提足用好。税后利润提取积累比例一定要在60%以上,对一些企业的减免税一定要全部返还给企业。6、各家银行要强化信贷资产管理,积极参与企业改制,不断加强信贷资产质量跟踪调查,针对一些改制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现有借转制之机逃避、架空银行贷款行为,立即加以制止,问题严重者,及时诉诸于法律,避免银行贷款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