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乡镇企业集团、优化生产要素、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国际化经营竞争已成为当前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1994年,江苏省重点抓了培育骨干企业和组建乡镇企业集团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成各级企业集团594个,其中省级企业集团203个,固定资产突破100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资产总额的20%。这些乡镇企业集团的成长和壮大,对于调整乡镇企业结构、改善管理。创立名牌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引导乡镇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当前必须注意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组建条件,保证乡镇企业集团建设的质量。 组建乡镇企业集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乡镇企业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途径。要科学地制定企业集团的组建标准,不但有固定资产规模的限定,还要看集团组建的条件是否成熟。具体地说,一是看有没有一个能统领分厂生产经营并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的核心企业;二是看分厂与主厂之间、分厂与分厂之间有没有较强大的资金聚合和科研开发能力;三是看各相关企业对组建集团有无内在要求;四是看拟组建集团的各企业能否打破部门、地区和行政隶属关系的限制,以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生产协作,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资源合理配置为原则组织多角化的经营活动,能否同心同德参与市场竞争。坚持这4个方面的条件是决定企业集团生命力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只有让企业按各自的互补基础和集团意愿来组建企业集团,才能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第二,因企制宜,建立中国特色的多模式、多形式的乡镇企业集团。 组建乡镇企业集团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根据目前乡镇企业分布现状和企业结构状况,应采取以下6种形式: 一是以集体所有制骨干企业或科技示范企业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这类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综合素质好,有影响力和号召力。可以这类企业为龙头,利用其辐射和影响作用,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企业。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它们的人才、技术、产品以及公关等优势,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外向开拓、跨国经营。 二是以一个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所拥有的可供辐射的名优拳头产品为龙头,不断外向联合扩张,发展成企业集团。即以骨干企业的名优拳头产品连带供给关系为基础,集结相关企业构成的企业集团,组建成为一个相生共存、规模与实力远比单个企业大得多的经济实体,使其生产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大大加强。 三是以专业公司为龙头,把同行业企业联成集团。专业公司在区域性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根据同行业的“工艺相近、结构相似、技术相通”的原则,在本行业内把企业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后续产品结合起来生产,从而有效地克服同行业间争原料、争人才、争用户、相互封锁的矛盾,形成“拳头”,联成一个一致对外的企业集团。 四是以乡镇为中心,以工业小区为依托,组建企业集团。充分利用村、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水电、交通等优势,有效利用其对外辐射、吸收消化功能,使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向工业小区集结,形成一个高新技术工业生产小区。这样可以集镇为中心、以工业小区为依托,把区域内的企业联成集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规模效益和聚结效益,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五是以“三资”企业为龙头,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合资、合作经营,组建企业集团,进入国际市场。目前,国内相当多的企业集团就是通过这种形式把产品打到国外去,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是以贸工结合或以外贸为龙头的技、工、贸一体化,组建企业集团。集团集外贸部门的外销渠道、国际市场信息和生产企业的优质名牌产品优势为一体,走贸、工、技一条龙的联合路子,增强经济实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建立起信息和销售网点,形成生产贸易一条龙,增强集团在国际竞争中的应变能力,可有效地形成拳头,从而保持其在市场上的良好态势,达到以工促贸,以贸养工,通过企业集团的发展获得创汇规模效益。 第三,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努力探索股份合作企业集团的规范化管理。 组建乡镇企业集团应明晰产权,搞活存量资产,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形成规模效益,进而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要把发展企业集团与规范其运作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上。具体地说,应从以下6个方面尽快建立和健全股份合作企业集团的规范化管理: 1、坚持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原则。在组建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实行兼并过程中,要在认真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通过企业机构、用工、生产管理、销售机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形成集团公司对各成员厂、厂对车间、车间对职工的层层责任承包管理体系。 2、坚持优化生产要素的原则。要以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重组为目的,着力建设和不断壮大资产经营一体化的核心层。要求企业集团在发展壮大主体厂经济实力基础上,通过企业结构的调整和改组建立起资产经营一体化为标志的核心层,形成集团的中坚力量。 3、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企业集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因此,在组合集团成员企业时,应通过反复协商、洽谈,达到互相理解,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成为集团正式成员。 4、坚持依法经营的原则。应以市场和效益为基础,按照有关乡镇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的产品质量、经营行为和企业声誉,集团母公司对成员企业担负着统一协调的责任,并以经济合同的形式履行权利和义务。对集团的商标、信誉、生产许可证等都由集团公司统一依法管理,把各成员企业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