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乡镇企业发展 关于大力支持我省乡镇企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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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贵州农村金融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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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省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贵州农行的乡镇企业贷款迅速增加。到1994年8月底止,贷款余额达到96465万元,比1985年大办乡镇企业时的贷款余额净增81290万元,比1990年的余额增长117%;每年的累计发放数由原来的几千万元增长到1993年的45558万元,1994年1~8月达到351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3%。

      然而乡镇企业贷款的质量却很不理想。据1993年末监测统计,乡镇企业非正常贷款占很大比重,分别比全省农行各项贷款余额中的非正常贷款和两呆贷款占用比例多10.6个百分点和13.4个百分点,贷款质量差,周转不灵,风险大,已在一些地区开始影响农行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投入。

      一、问题成因

      1、所选项目质量较低。分析近年的乡镇企业发展项目,总是围绕砖瓦水泥、酒、采掘和各种小冶炼转,总是以初级型和原始的劳动密集型为特色,总是以一般的工艺技术为起点,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不多,即使有几个亦因自筹资金不落实等问题不能按时实施,多数项目只是规模的扩大,科技水平并未提高多少,如省农行1993年审批的18个贷款项目中,相对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只有4个,砖、水泥、酒和各种冶炼项目占了10个。这是造成我省乡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弱、效益不高的主要原因。

      2、实施的项目(企业)规模效益小,抗风险能力弱。据1993年末统计,全省乡镇企业年平均每个企业实现产值仅2.31万元,总收入仅2.45万元,纯利润和实交税金仅分别为0.22万元和930元。农行扶持的贷款企业中,关停企业和亏损企业占43.3%,盈利企业仅占32.2%,在盈利企业中,年税利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一家,多数企业不足100万元。一旦市场发生不利于企业的变化,企业就关停下马,抵抗风险的能力极弱。

      根据我省乡镇企业起步晚、发展慢、管理水平低的情况,刚开始时鼓励和发展一些小规模项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小到大、滚雪球前进是符合贵州省情的,但是不能一直如此,如果长期坚持“船小好调头”的发展思路,不及时注重质和量的提高,就会使乡镇企业的发展停留在低水平上,难于飞跃和上台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越来越激烈,小船虽然有调头快的优点,但在大风大浪中,很可能还未调头就被抛翻了,如果船大一些,即使巅簸巨烈,亦不至于被抛翻,最终还是能冲出来。目前该是发展我省乡镇企业强调规模效益的时候了。

      3、项目资金自筹能力弱,全靠贷款输血养活。虽然乡镇企业信贷政策规定,自有资金不能低于30%,新建项目总投资中要包括投产的辅底流动资金,并一道落实来源。但在执行中,能达到这一要求的极少,一部分项目的借入资金高达90%以上,新建项目根本不涉及辅底流动资金的落实问题。造成企业建设和生产都靠银行贷款,一旦国家控制信贷,抽紧银根,企业就瘫痪。

      4、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三分建七分管是发展经济的基本原则。但在一些地方,三分建抓得好,七分管就不认真了。如施秉县立得粉厂,1987年和1988年技改时,县政府亲自出面找农行落实贷款,但贷款到手搞完技改后,生产管理就放松了,导致企业目前亏损严重,贷款呆滞还不了。

      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乡镇企业的精神,认清形势,总结经验,正视问题,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把支持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尽力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用足用好计划内的乡镇企业贷款规模。

      2、根据“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改变乡镇企业贷款投放“撤胡椒面”的做法,适度集中资金和信贷规模,择优扶持,确保重点,使有限的资金和规模用在刀刃上,使较少的信贷投入发挥出最佳的投资效益。具体选择顺序应是:(1)优先保证现有企业生产流动资金和新投产项目生产流动资金的合理需要;解决超投资项目的扫尾工程,使其尽快投产见效。(2)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与批量,使其实现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商品率、高效益,多出口创汇;在这个前提下,努力向相对集中、连片而又具备开发条件的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倾斜,力争在几年内建成一批独具特色、有相当规模效益的乡镇企业小区。(3)对于档次低、规模小、高负债、低效益、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抵押担保不落实、信用差、贷款风险度超过规定限度和建设资金与投产后的辅底流动资金不落实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支持;对那些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搞小而全,不用乡镇企业的机制而是用现行国有企业的办法搞乡镇企业和先将建设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投资,造成资金不足的项目,停止增加贷款;对企业在实行兼并、改组、承包、租赁、合资、分立中,造成贷款债务悬空甚至损失的,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银发(1994)40号文件规定处理。

      3、坚持筹集资金、盘活存量、注入增量、强化管理并举的指导思想。根据省外有关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实行“六个挂钩”。

      (1)实行新增贷款与盘活贷款存量挂钩。对呆滞贷款占用多的地区,又不制定和落实盘活措施的,新增贷款从严控制;对在建项目实施情况不好和已投产项目的经济效益达不到信贷评估效益,又无正当理由和纠正措施的地区,说明管理水平低,要求新上项目时,从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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