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1698(1999)06—0005—06 如同人与外部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类内部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贯穿人类文化的一个永恒的根源性的矛盾。以人与世界的关系为思考对象的哲学,在其漫长的发展中,不仅包涵着对“存在”和“本体”的追问,而且也包涵着对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深沉思考。从理论上来说,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既有存在论意义上的关系,又有价值论意义上的关系;对前者的认识涉及事实方面,因而是描述性的;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一种历史观、社会政治哲学特别是认识社会问题的方法论;对后者的认识则涉及价值判断,因而是规范性的,主要表现为一种人生观、道德观特别是贯穿于其中的价值原则。从思想史来看,在如何认识和处理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有着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和价值原则:即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二者的争论特别是它们在历史上的演进,对哲学史乃至整个人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贝特兰·罗素曾经指出:自古以来的哲学家们“可以区分为希望加强社会约束的人与希望放松社会约束的人”。(注: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第22页。)罗素的这种说法,不过是对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争这一历史事实的一个生动描述而已。 一 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一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但作为一个问题被提出来并且受到重视,则与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相关联。当人类个体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就有了自我与他人以及群体的“分裂”。为了处理因这种“分裂”带来的社会后果特别是维持整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原始的价值观念及道德规范应运而生,其存在和表现形式主要为风俗和习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人类社会出现了真正意义上分裂。从此以后,群体与个体的矛盾与群体(特别是阶级)之间的矛盾互相交织和缠绕,使社会生活呈现出极为复杂的画面。 总体而言,近代以前的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特别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个体的脆弱性与依附性,群体具有绝对的不可动摇的优势地位,个体没有也不可能真正从群体中分化出来,个体的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得到确立,因而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仅仅被看成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无论是在当时社会的一般群体意识中还是在作为高级精神产品的哲学中,整体主义都占有主导的地位。但是,与个体和群体的“分裂”这一事实相联系,在哲学及其他思想领域也出现了理论上的个人主义。 古希腊罗马哲学产生于“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其思考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方法论和价值原则总的倾向是整体主义的,但也包涵着个人主义的因素。早期智者学派不仅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发现和肯定了独立的个体作为主体的地位和意义,而且围绕自然法和道德问题讨论了社会秩序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智者心目中的个人,也就是雅典城邦民主制上升繁荣时期的公民,即有个人独立自由和特殊利益与见解的个人。智者们强调人人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和坚持己间,其根据在于:凡是人皆有自己的感觉和特殊的利欲。普罗泰戈拉等智者把人的感觉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一切凭个人感觉来下判断,导致了个人主义、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泛滥。苏格拉底对智者提出了激烈的批评,他认为人的本质不在于有感觉、利欲和意见,而在于灵魂,灵魂的任务就在于摆脱肉体物欲的纠缠,去追求那普遍的和绝对的善,这样才能确立起公共的秩序从而维持城邦的团结。柏拉图继承和发展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在他的哲学中,无论是对理念世界的论证,还是对理想国的描述,都体现了一种整体主义的取向,他强调,正义存在于这样一种原则之中:整体的所有部分各居其位并为整体的善服务。亚里士多德则明确指出,个人隶属于城邦,离开城邦集体,个人也就不成其为人。亚里士多德之后,随着城邦的衰落,哲学中的整体主义也受到了冲击和挑战。正如罗素指出的,“从亚历山大时代以降,随着希腊丧失政治自由,个人主义发展起来了,犬儒派和斯多葛派是代表。”(注: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63,第126页。) 在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思想体系贯穿着整体主义的精神实质,教父哲学、经院哲学的共同特征是强调社会、国家的权威性。基督教教义中的禁欲主张和仁爱说教不仅为整体主义提供了基础,而且它所提倡的“顺从”原则不仅是要人们做上天之神的仆人,同时还要服从人世间的君主,因为后者的权威来自于神,是神的旨意的体现。托马斯·阿奎那利用亚里士多德“人天生是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的命题,以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均离不开社会为由,极力贬低个人利益、个人幸福和个人自由。总体而言,中世纪神学思想不仅是蒙昧主义的,而且也是整体主义的。但在经院哲学和神学的内部争论例如唯名论与唯实论的斗争中,也曲折地发出了微弱的个人主义的声音。 二 文艺复兴是个人从整体主义束缚中突围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有生命和欲求的个人在上帝面前站立了起来。人文主义者反对宗教神学及世俗权力对人的奴役,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自我实现,表现出个人主义的倾向。这种个人主义的产生,一方面由于中世纪后期教皇权威的下降和统治的松懈,加之意大利国家分裂和政权迭变,减弱了对个人的统治,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特别是自由贸易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的显著变化。正如布克哈特分析指出的:在中世纪“人类只是作为一个种族、民族、党派、家族或团体的一员——只是通过某些一般的范畴,而意识到自己”,而现在,“人成了精神的个体。”(注: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商务印书馆,1979,第143页。 )人文主义者在其思想和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个人主义倾向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要求从神学禁欲主义中的解放,强调人的世俗生活特别是物质欲求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揭露教会和专制国家宣扬的“利他主义”、“自我牺牲”的虚伪性;其二是要求从专制统治和等级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强调个人的自由、平等和自我的实现。这两个方面,尤其是从这两个方面中生长起来的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极大地冲击了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整体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