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一个句子,不论是以何种表达方式, 只要它在语法上是完全清晰的,那么它在逻辑上就是完全可以分析的。我们所能做的和必须做的,就是把我们语言中本质的东西与非本质的东西区别开来——这归根结底是一种现象学语言的结构。现象学就是物理学理论建立其上之事实情况的语法。 2、哲学的复杂性并不在于它的材料之复杂性, 而在于我们疑窦丛生的理解之复杂性。 3、如果逻辑学研究的是“理想的”语言,而不是我们的语言, 那就太稀奇了! 4、如果我说, 我必须创造语法规则是因为例如颜色具有某种特性,这样我就能描述语法规则的目的,那么由此这些规则就多余了,因为我也可以说出恰恰与这些规则不相容的东西。 5、是否可以说,虽然小孩必须学习用某种语言讲话, 但是不必学习思维? 6、语言的使用在一定意义上并不是教会的。 7、语法规则不可能通过对被表述物的描写来说明: 每一种这样的描写都是以语法规则为前提的。 8、作为语言功能之基础的那种约定方式, 就像是有人说:“当你听到枪声或看见我挥手时就跑开。” 9、迄今为止哲学家们是否总是说些废话? Ⅱ 10、把句子理解为关于做模型的规定。为了使语言能够驾驭我的手,它必须具有所要求的动作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也说明了否定句的本质。 11、我如何能够知道,当我看见红色时我能认出它来?我又如何知道,这就是我所指的那种颜色? 12、如果对颜色的想象与实际看到的颜色不一致,那该如何进行比较? 13、语言具有信号机的多样性,以便使行为与其句子相对应。 14、只有使用才使棍棒成为杠杆。——每一种规定都可以被理解为描写,每一种描写都可以被理解为规定。 15、什么叫把一个句子理解为句子体系的一个环节?句子的错综复杂只有通过有目的的使用才能说明。 16、我如何知道,我期待的正是这个?我如何知道,我现在称作“白色”的颜色就是我昨天在这里看到的同一种颜色?是通过我对它的再认出。 17、逻辑学是否应该关心,句子是自然而然地想出来的还是经过系统思考形成的?逻辑学感兴趣的是作为一种语言体系之部分的句子。 18、我并不认为,逻辑学所说的句子与我们说“这里写着一个句子”时所谈论的句子具有不同的意义。 19、句子与现实的一致。对再认出就像对记忆可以有两种不同方式的理解:理解为过去概念和同一性概念的来源,或者理解为对已过去的事物和同一性的检验。 Ⅲ 20、如果把意向的因素从语言中分离出来,那么语言的全部功能将由此瓦解。 21、(意向的)图像观同罗素观点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把再认出视为对一种内在关系的认识。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外在的关系。 22、罗素的理论可以归结如下:如果我给某人一个指令,他根据这个指令之所为使我愉快,那么他就是执行了这个指令。 23、如果在学习语言的同时建立起了语言和行为的联系,这种联系也许会断裂吗?如果会断裂,我究竟有何种手段,把原先的约定同后来的行为相比较? 24、意向现在已经通过我此刻如何拿这幅图像同现实相比较表达出来了。 25、期待p是某情况,必然与期待这一期待的实现相同。 26、仅有外部联系,是根本无法对联系作出描述的,因为我们只有借助内在联系才能描述外部联系。 27、问题的含义在于其回答的方法。告诉我,你是如何探求的,我将告诉你,你在探求什么。 28、期待和探求相联系。我知道我在探求什么,而我所探求的东西并非一定真正存在。取代期待的事件是对期待的回答,这就是说,期待必须与被期待的对象在同一空间之中。 29、期待不可能通过对被期待对象的说明而外在地加以描述;通过有待描述的东西来描述期待是一种内在的描述。 30、当我说“这就是我所期待的同样的事件”和“这就是也发生在那个地方的同样的事件”时,这里“同样的”这个词在两句话中意思不同。 31、语言与意图。当人们说“这是刹车杆,但是它失灵了”时,所论及的是意图。 32、只有发声表达出来的东西我才称之为想法——或者也可以说期待、愿望等等。 33、人们如何探求,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们期待的是什么。期待准备了一个用来衡量事件的尺度。假如期待与现实相脱离,那么人们所期待的就可能是一件荒唐事。 34、当我说,描述必然涉及我的世界时,人们不能说,“因为否则我就不能证实这一描述”,而是说,因为否则这一描述一开始就对我没有意义。 35、奇怪的是,我们知道,这是一种期待。这表明,期待直接与现实有联系。我们必须能够对期待和现实做出比较性的描写。 36、我当初称为“对象”的东西,简单地说就是那个我们可以说它始终如是的东西。“我期待着三下敲门声”,就像我回答说:“你怎么知道有三下敲门声?” 37、这个现在在周围看不到任何红色东西的人是不是同那个没有能力看见红色的人处于同一状态?如果前者想象着红色,那么这不是所见到的红色。 38、回忆和事实必须在一个空间中。同样,想象和现实也在一个空间中。 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