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1999)06-0034-36 自维柯、伏尔泰以降,西方历史哲学已走过两三个世纪的历程。不过何谓历史哲学,却一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本世纪中叶有了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之划分后,“历史哲学”才由此得到明确的界定,因为其划分开的两部分都有确定内涵。近年来,介绍、研究西方历史哲学的著述不断增多,历史哲学之两分在国内学界也通行起来。可是“历史哲学”依然让人难解其详。本文拟从其立论根据上剖析这种两分之失当,并尝试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界说和理解历史哲学。 一、思辨的历史哲学与批判或分析的历史哲学 1951年沃尔什的《历史哲学——导论》一书出版之后,分析的历史哲学与思辨的历史哲学之分在术语中得以确立。虽说沃尔什本人并不想将这一区分固定化,历史哲学之两分还是成了一种通行的观点。曾为“历史哲学”究竟为何物而伤神者该是满心感激,因为如今仅需知道什么是思辨的历史哲学、什么是分析的历史哲学就行了。 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历史哲学被划入“思辨的”一类。思辨的历史哲学以实际历史进程为对象,探求制约历史事件的普遍法则或规律、历史中的秩序与目的、历史演变的模式及动力等等。这一类历史哲学不满足于历史学家们详细收集和考证有关材料以报告和解释所发生情况的通常做法,谋求建立从总体上阐释历史的思辨理论体系。黑格尔堪称思辨历史哲学家的最大代表,斯宾格勒和汤因比则在20世纪出人意料地为思辨的历史哲学注入了活力。 主要是本世纪兴起并迅速赢得广泛赞同的批判或分析的历史哲学则置历史进程于不顾,转而以批判或分析史学研究中的程序、范畴和术语为己任。讨论历史学的前提假设与论证方式、历史理解与解释、历史的客观性等问题。这一类历史哲学意在表明历史知识是如何可能的,做的是概念的、逻辑的分析与澄清工作。 如果说批判或分析的历史哲学只限于提倡对历史知识性质的考察而先前的历史哲学在这方面做得又很不够,那么标明研究对象或内容上的差别当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这一类的历史哲学家们对思辨历史哲学大多持怀疑、轻视或拒斥态度。在他们看来,从“思辨的”到“批判或分析的”被认为是一种新旧更替的趋势,或许应当称之为一种进步。 单单因为研究对象不同就能形成取此舍彼之势总嫌有些勉强,不过这一两分虽未明言却可从中一眼看出的是,一种历史哲学是“思辨的”,另一种则是“批判或分析的”,思想性质上的不同才是要害所在。所谓“思辨的”,主要指超出经验范围以外的、玄想的,就贬义言可以引申出空洞无谓的、臆断的,等等。传统西方哲学往往被称作思辨哲学,现代西方哲学正是对那些庞大思辨哲学体系的反叛和声讨中兴起的。在不少人眼里,“历史哲学”就是关于历史的思辨哲学,因而是不可接受的。克罗齐断言“历史哲学死去了”,即是指由关于真实事物的超验概念构成的哲学学说。思辨的历史哲学力图把历史事实纳入思辨性质的理论框架,其概念缺乏明晰性,其学说缺乏依据。自然与现代思想的大趋向相违。批判或分析的历史哲学则断定,对于历史的哲学研究是没有前途的,“历史哲学”这一名称尚可保留的话,就只能是关于历史学的知识论研究。至于历史,完全交由历史学家去研究好了,也只能如此。 众所周知,“历史”可有两重含义,或指过去的事件及行动,或指对过去事件及行动的记叙与研究。两分历史哲学所展示的前景是,“历史”对于历史哲学只剩下后一种含义,关于历史将只有历史学而没有哲学,除非不在乎成为“思辨的”。实际上,历史成了历史哲学的禁区。这样一种结果明显过火了。国内学者虽也不满,但往往着重于指出思辨的历史哲学亦有其贡献和功用,分析的历史哲学未必全都可取,大体上还是接受了这种两分并且承认由“思辨的”到“分析或批判的”是大势所趋。历史哲学的两分法并没有从根本上受到触动。 二、两分历史哲学之失当 有了两分之后,对于一种历史哲学似乎就需判别其属于哪一类型。然而从一开始便有些难办。维柯提出人类历史按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凡人时代的固定模式循环演进,但又着力阐明历史作为人自己创造的产品是可以理解的,指出历史学家的批判、鉴别及想象能力在研究与理解历史中起着重要作用。若要进行分类,维柯当是思辨与批判或分析“两栖的”。事实上讲两类历史哲学都得讲到维柯。即或照通常说法,称其历史哲学主要是思辨的,也不能不说在到他这里两种倾向是自然而然地结合在一起的。伏尔泰主张哲学地研究历史,却没有什么“思辨的”学说或体系,这意味着严格依照两分法就难以承认伏尔泰是一位历史哲学家。作为分析哲学的开创者之一,罗素并不怎么关心对历史学的批判或分析,而是满怀热忱地探察历史与人性,他的历史哲学思想却又不像是“思辨的”,遂被另称为“反思的”。再如尼采、奥特迦那样厌憎理论体系,对逻辑分析更是不屑一顾的历史哲学家,两分法简直是不知所从。 不用说还可举出更多的例子,但这样似乎只表明两分法的适用性不够完好。让我们更进一步地追问,关于历史的哲学研究一定是“思辨的”吗?关于历史学的哲学研究一定是“批判或分析的”吗? 黑格尔建立了无比庞大的思辨哲学体系,其历史哲学乃是其哲学体系运用于历史的结果。人类的历史被认为是“精神”通过自我否定向更高层次作辩证运动的过程,历史上一切事件、人物及制度都不过是“精神”借以实现其自身的手段或道具,历史完完全全服从于黑格尔独创的“逻辑”,一切都可以依此来解释和推知。相比之下,汤因比算不上什么哲学家,他不过是一名十足的历史学家。他详细考察了6000年来几乎所有自成单位的人类文明的兴衰情况,期求“对人事的科学的探索”,力图从总体上理解世界历史。他的学说中确有一些为严肃的历史学家所不容的成份,但总的来看当属一种经验的分析。本来他完全有理由拒绝“思辨的”这一评判,然而他研究的是历史。凭此便可把以上两种历史哲学划归一类,太容易引起混淆和曲解。的确有过那么一些“思辨的”历史哲学体系,不等于说凡是关于历史的哲学思想就必定会陷入“思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