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海德格尔分别是十八世纪和本世纪的两位哲学巨人。人们常把他们并比,主要从他们的外在生活而言。然而,更可比的应该是他们的精神世界。他们穷毕生精力构建的哲学体系,在基本思路、观点及表述风格等方面个性迥异而又有共同点可循。特别是他们关于真、善、美的基本观点针锋相对,相联系又相对立,对比研读既可以形成相映成趣、相得益彰的效果,而又呈现一种哲学上尊重个性、差异互补、多元共存的视界,富有启发意义。 康德的三大批判集中体现了其哲学观点的精髓,且独立为认识论、信仰论、美论三大部分。海德格尔在哲学体系上虽未这样严谨的区分问题,但基本观点亦可概括为存在真理论、现实生存论、艺术论三大类。真,善,美可为其哲学观点的比较点。 关于真,海氏的论述不同于康德的真理论。康德把真理归结为物和知的符合,是认识的结果;把命题判断作为原始真理所在,真理发生的直接样式即科学。海氏认为,真即存在本身,即存在的去蔽或无蔽状态,存在之真一开始就支配着人的认识,命题或判断及其真理性只是真的派生样式,真发生的方式中,科学并不具有什么优越地位,它“并非真的原始演历”。 传统认识论拘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一律把认识看成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说,“真理是认识同它的对象的符合,在这里是被公认和设为前题的。”(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康德的“哥白尼式转折”,不过是把以往的“知识必须与对象一致”转变为“对象必须与人直观能力的性质相合。”即知符合物向物符合知的转折。因此,康德认识论的核心问题是主体认识能力的研究。他首先提出了“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分析判断就是其述项与主项的联系通过同一性而被思维的那些判断;而其主项与述项不是由于同一性而被思维的那些判断则应称为综合的。”(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人的先天综合判断能力是人获得知识的真正途径。人的感性知识的获得依赖于一种直观的综合,即主体把对象的感性质料纳入到时空这两种先天直观形式中,这是一种低级的综合。为了获得科学知识,必须对感性知识作进一步的综合,即知性综合,就是主体进一步把感性知识纳入因果必然性范畴、图式中进行整理。因此,康德认为,使对象成为必然的那统一性,是主体“意识形式的统一性”,是主体先验形式及规则的统一性。康德归结说,“真理和假象并不在被直观的对象里,而是在思维的对象的判断里面。”(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这样,先天的理性形式对后天感觉内容的综合,成为获得知识、真理的唯一方式,而科学正是这种认识方式的必然成果。提供真理者,非科学莫属。 海氏认为,真(aletheia)的源始意义是“无蔽”、“去蔽”,即在世界的敞开中物本然的显现。存在之真即存在者被纳入不可对象化的超个人的作为意义总体的世界,进入天地人神四维原一的“澄明之域”。这种意义上的真,乃是真理的前题与基础。人生存于世,首先并非是作为认识主体;也只在人生存烦忙的某些残断中,事物才作为对象被观照;先于认识的,是一种更原始的知,即人对上手事物的“寻视”(使用并不是盲目的)、“领悟”(就用具的有所用揭示该事物)。“必须先有可以道出的东西,道出命题才是可能的”(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命题判断从领会汲取意义并因而具有意义。真理的原始处所不在命题判断之中,而在存在的展开;从而真理的本质也不是知与物的符合,而是世内存在者的去蔽。在海氏的存在论真理中,存在之真先于认识真理,认识论真理作为认识的一种结果,永远只能是第二位的真理,是一种从原始生存领悟而来的一种派生的知。海氏认为,真的发生样式有种种:艺术、建政、哲学等。“相反,科学在根本上不是真的发生,而总是在已经敞开了的真的领域里的扩充,特别是靠理论和论证那些在此领域显示为必然正确的东西。”(注:海德格尔:《诗·语言·思》,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59页。)他还从存在论角度来理解科学,“种种科学都是人的活动,因而都具有人的存在方式……科学研究并不是人这种存在者的唯一可能的存在方式,也不是其最切近的存在方式。”(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无限扩张,全球技术化,技术统治着一切,技术控制着人,“乃至人再无路转入原始的去蔽并从而得以经验更原始的真理指令。”(注:参见陈嘉映:《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版。)因之,海氏惊呼,“技术的白昼是世界的黑夜”,启发了当代思想界对现代社会的全面反思与批判。 真理性质真理本源真理发生 真理发生方式 康德 派生的认 命题、判断物与知科学是唯一方式 识论真理 的先验存在的符合 海德格尔 原始的存 存在的展开世内存在 艺术、哲学、 在论真理者的去蔽 科学等众多方式 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是一部伦理学著作,它系统表述了对人的伦理实践方式的看法。康德认为,上帝、自由、灵魂不朽等观念的存在是出乎实践需要的信仰,是从原理、概念出发进向感觉的实践理性。虽然它不可证明,不是科学真理,但能作为引导和规范人们思辨和行动的主观理念和理想。知识满足人的认识需要,信念满足人的实践需要,二者不可替代;康德说,“我因此扬弃知识,以便替信念留有余地。”(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他特别推崇道德信念具有的超越性与实践性的统一,说:“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能达到的最高峰。”德性(先天道德)是一种“绝对命令”,为意志提出了一个实践原则,告诉实践主体“我的可能行动,什么是好的”,实践中相应的“善良意志”受其支配,在行动中加以实行,人因此超越现实,满足理性的无限感情与意志自由感的需求,从而感觉到一种自由与解放的光明,这就是康德整个伦理学归宿——“至善”即德行与幸福的统一。(注:参见:《李泽厚十年集》第二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