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欲,即理性规范和欲望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永恒课题。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许多哲学家、伦理学家都对之进行了积极的探讨。这些探讨对于我们认识和解决当代社会生活中的理欲关系问题,不无借鉴意义。本文拟就西方理欲观及其与中国传统理欲观的异同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 西方社会自古希腊罗马时期,即重视对欲望的克制和节制。赫拉克利特讲:“扑灭放纵之情,应有甚于扑灭火灾”(参见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51页),他还讲:“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13页)这是讲,幸福生活并不在于感官情欲的满足。他又说:“如果一个人所有的愿望都得到了满足,对于这个人是不好的。”(同上书,14页)毕达哥拉斯讲:“不要忽略你的身体健康;饮、食、动作,须有节”,他主张“过一清洁简单式的生活”(同上书,18页)。苏格拉底强调过一种理智的生活,他讲:“一个未经考查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同上书,236页)。 他的学生柏拉图认为“节制是一种秩序,一种对于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同上书,151页)。 他在著名的《理想国》中阐述了包括节制在内的“四主德”(即智慧、勇敢、节制、公正),并认为“简单而有节制的欲望是受教育的结果”(参见同上书,152页)。当然,他的理欲观也还具有明显的禁欲主义倾向。 倡导“中道”“中庸”哲学的亚里士多德,在关于理欲问题上也采取了中庸的态度。他讲:“一个纵情恣乐、毫无节制的人,会变为放荡的人;一个像乡下人一样,忌避一切快乐的人,会变为麻木不仁。所以过度与不及都损伤节制和勇敢,惟适度可以保全之。”(同上书,294 页)由此,他强调追求“合理的欲望”、“合乎正当的欲望”(同上书, 311页)。而要能做到这一点,他和苏格拉底一样强调理性思考,他讲:人与一切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的行为根据理性原理而具有的理性生活”(同上书,287页)。在古希腊罗马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斯多亚学派, 主张“依照自然而生活”、“依照道德而生活”(同上书,215页)。 对于节欲,“他们认为是一种永远不放弃正确理性的习性,或者是永远不纵情享乐的习惯”(同上书,217页)。 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塞涅卡讲:“最高的善在于理性,而不在于感觉。”(《古罗马思想家》,74页)。如同柏拉图学派一样,这个学派也具有明显的禁欲主义倾向。德谟克里特、伊壁鸠鲁是古希腊主张快乐主义的哲学家,但他们也主张要节制欲望。德谟克里特讲:“凡期望灵魂的善的人。是追求某种神圣的东西,而寻求肉体快乐的人则只有一种容易幻灭的好处”(《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74页),“无节制的欲望是一个儿童的事,而不是一个成人的事”,“应当拒绝一切无益的享乐”(同上书,76页),“人们通过享乐上的有节制和生活的宁静淡泊,才得到愉快”(同上书,81页),“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更加强”(同上书,83页),“如果对财富的欲望没有餍足的限度,这就变得比极端的贫穷还更难堪”(同上),而“有节制的欲望使得贫穷也和富足一样有力量”(同上书,90页)。在德谟克里特看来,能节制欲望是具有勇敢美德的表现,“我们应该不仅把那对敌取得胜利的人看作是勇敢的人,而且也把那对自己的欲望取得胜利的人看作是勇敢的人”(同上)。伊壁鸠鲁是古希腊快乐主义的最著名的代表,但他并不主张纵欲享乐。他讲:“当我们说快乐是最终目的时,我们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而是指躯体上无痛苦和灵魂上无纷扰”(同上书,104页), “使生活愉快的乃是清醒的理性”(同上书,105页)。 他还讲:“我们认为知足是一件大善,……当要求所造成的痛苦取消了的时候,简单的食品给人的快乐就和珍贵的美味一样大;当需要吃东西的时候,面包和水就能给人极大的快乐,养成简单朴素的生活习惯,是增进健康的一大因素,使人对于生活必需品不加挑剔。”(同上书,104 页)他将欲望分为三类:“有些欲望是自然的和必要的;有些欲望是自然的但不是必要的;还有些欲望既不是自然的也不是必要的,而是由虚幻的观念所产生的。”(《古希腊哲学》,653页)在他看来, 面包和水属于第一类;奢侈的食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是那些虚妄的荣誉等。自然而必要的欲望是真正的善,既非自然又非必要的欲望,理应舍弃。这里他实际上看到了人的欲望的正当与失当的界限。古希腊罗马虽有以犬儒学派为代表的禁欲主义和以昔勒尼学派为代表的享乐主义,以及其他一些学派所具有的一定的禁欲主义或享乐主义的倾向,但主张节制欲望,用理性协调道德与情欲的思想观点乃是主流。关于这一点,美国现代著名西方哲学史家梯利曾讲过,“几乎所有的希腊道德理论都怀有秩序、和谐与调和的理想,人应该服从理性的约束、克己,对待一切事情都守中庸之道”。 二 西方社会在进入中世纪后,适应封建主义与宗教统治的需要,在关于理欲关系问题上,发展了古希腊罗马时期某些伦理学派的禁欲主义倾向。《圣经》将肉体与灵魂完全对立起来,“肉体之所欲,反抗心灵;心灵之所欲,反对肉体”(《新约·加拉太书》)。教父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奥古斯丁讲:德性应该“使肉体归顺乎灵魂,灵魂归顺乎上帝”,“只有肉体停止和心灵违抗,然后我们躯体才没有恶习和心灵之所欲相违抗”(《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357页)。 经院哲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节制是心灵底一种情态,它为各种各样的情欲和行动,立其防限,百使它们不至于越分”,“而那羁勒和抑制情欲底德性,就叫做节制”(同上书,379—380、380页)。 在阿奎那看来,节制虽是人的理性的表现,但人的理性不能保证就有德性,因此还必须仰仗超自然的神学的德性(信仰、希望、仁慈),“除上帝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使人幸福并满足他的一切愿望”(《阿奎那政治著作选》,68页)。他们要求人们面向上帝、面向来世,忍耐现实世俗生活的苦难。但他们也并非完全否定人的欲望,奥古斯丁认为“没有情欲的人,不可能度一个正常的生活”(见《上帝之城》,转引自王臣瑞《伦理学》,117页,台湾学生书局,1970)。 他还指出:“那些主张圣贤应该没有情欲的哲学家们,可以销声匿迹。”(见《教义手册》,转引自同上书,117页)。 阿奎那则认为:“情欲的本身本无所谓善恶的分别”;又讲:“完美的道德不是完全消灭情欲,而是应该使情欲都遵守它们的次序,贪所应贪才是。”(见《神学大全》,转引自同上书,116、117页)。然而,尽管如此,在西方中世纪的宗教神学是以禁欲主义为特征的。 西方中世纪的宗教禁欲主义说教,在近代理所当然地要受到批判和否弃。然而,宗教作为理欲关系的一种调节手段,在西方社会生活中仍然起作用,而且随着社会变动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其意义和作用在不断变化。直至今日它的这种调节作用仍不可忽视。 三 西方近代是以面向人自身、面向世俗幸福为时代特征的。人们追求个性的解放,个人的享乐。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一些进步思想家、文学家就提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本性,一切符合人的感官快乐的就是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他们号召人们去追求现实的物质享受,毫无顾忌地寻欢作乐。人文主义之父意大利哲学家佩特拉克说:“凡人先要关心凡间的事物”,“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秘密》,《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文学艺术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11页,商务印书馆,1971)法国作家拉伯雷在长篇小说《巨人传》中记述了一个叫做“特莱美修院”的院规。“他们整个的生活起居,不是根据法律、宪章或规则,而是按照人们自己的意愿和自由的主张来过活的。他们高兴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其他如喝、吃、工作、睡觉,都是喜欢在什么时候,就在什么时候。……他们的会规只有这么一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403 页)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写了短篇小说集《十日谈》,他尖锐地嘲讽禁欲主义,强调享乐是不可阻挡的人的天性,“谁要是想阻挡人类的天性,那可得好好儿拿点本领出来呢。如果你非要跟它作对不可,那只怕不但枉费心机,到头来还要弄得头破血流”。西方文艺复兴时期颂扬情欲的时代性思潮,是对中世纪宗教禁欲主义的一种反动,其历史进步意义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它的片面性或偏颇也是很显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