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和纳粹的关系问题,亦即海德格尔公案,一直是海德格尔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早在60年代,德国学者Paul Huehnerfeld和Guido Schneeberger就已经出版著作揭露了海德格尔与纳粹的关系(注:见Paul Huehnerfeld,In Sachen Heidegger (Hamburg:Hoffman & Campe,1961):和Guido Schneeberger,Nachlese zu Heidegger(Bern:suhr,1962).)。最近十几年,尤其是1987年智利人法里亚斯发表了《海德格尔和纳粹》一书后,这个问题更是成了海德格尔研究的一个主要课题。1989年德国洪堡基金会在波恩举办的纪念海德格尔诞生1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就专门分出一个部分讨论海德格尔与政治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越来越浓厚,而非越来越冷淡,说明这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得到答案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不简单,是因为它不只是如何评价一个大哲学家的政治行为的问题,而是也暴露了更为复杂,且一直未得到足够重视的哲学和政治的关系问题。 一 在一个资讯开放的社会,要弄清海德格尔和纳粹关系的事实并非难事,何况此事就发生在当代。困难在于人们对这些事实如何判断和下结论。单就那些现在已经坐实了的事实看,海德格尔充其量也就是盟军当局1949年取消对他的管制时所下的结论:“随大流者”(Mitlaeufer)。象入纳粹党,并交党费直到1945年,在校长任上和当局妥协与合作,说些支持纳粹的话之类,都只能算是随大流,任何有集聚权制度下生活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而诸如对胡塞尔的态度,和一度因雅斯贝斯的妻子是犹太人而冷淡他,这些主要是社会大环境使然。想想文革中有多少人和自己的亲人划清界线,就不难理解。当然也有海德格尔个人品格的问题,但专制社会使人道德堕落早已为本世纪的人类经验所证明。海德格尔在纳粹统治期间对待犹太人的某些态度充其量也只能说是不正常的社会政治环境使他失去了道德良知。说海德格尔是个反犹主义者,无论如何是证据不足的。但不管怎样,海德格尔一度与纳粹合作是个事实,他自己也在1950年给雅斯贝斯的信中承认这是“不可原谅的”。 但问题远未到此结束。海德格尔战后一直对奥斯威辛和大屠杀保持沉默,让许多人觉得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海德格尔“死不改悔”的纳粹态度。更有不少人从《存在与时间》、“校长就职演说”和《形而上学导论》中发现,海德格尔不仅在行动上,而且在思想上就一直是纳粹。甚至得出海德格尔的哲学就是纳粹哲学的结论。然而,海德格尔作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的地位是举世公认的。因此,上述极端的结论并不为多数人接受。 但是,却有不少人认为,海德格尔的哲学虽不能称为纳粹哲学,但基本倾向中即有不少东西是与纳粹思想合拍的。也就是说,海德格尔哲学的基本倾向中含有浓厚的纳粹思想因素。但这又如何解释他的思想对本世纪人类思想产生和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这一基本事实?哪怕是最激烈反对海德格尔的人,也无法否认这一事实。例如,哈贝马斯就认为施奈德巴赫在《德国哲学,1831-1933》中所说“当代哲学……决定性地由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1921),乔治·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以及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1926)所形成”是“正确的”。(注:Habermas,J."Work and Weltanschauung:The Heidegger Controversy from a German Perspe Ctive",in New Conservatism,ed.& trans.by Shierry Weber Nieholsen(The MIT Press.Cambridge,Mass,1990),p.142.) 正因为海德格尔思想对于西方文明尤其是对于当代西方文明的危机和当代人类生存经验具有无与伦比的洞察力和批判力,许多喜欢海德格尔哲学的人不免爱屋及乌,不仅对海德格尔哲学某些方面与纳粹意识形态有相似或相近之处的说法嗤之以鼻,不仅要为海德格尔与纳粹有关的行为开脱,甚至还要给海德格尔戴上一顶“抵抗者”的桂冠。这与将德格尔打成“法西斯”一样有点离谱,尽管可以肯定地说,是然海德格尔一度对纳粹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但他很快认清了纳粹的本质,并开始对纳粹意识形态进行哲学的批判,是有案可稽的。但他与纳粹一度合作,以及他对纳粹运动有过的热情,即使是短暂的,也是同样有案可稽的。说海德格尔是个“抵抗者”,不免过甚其词。 综上所述,海德格尔公案并非象看上去那么简单。它不仅牵涉到对海德格尔人品行为的评价,也牵涉对他哲学思想的评价,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海德格尔公案,人们基本有三种态度。第一种是全盘否定的态度。持这种态度的人认为海德格尔从思想到行为,彻头彻尾就是一个纳粹。可是,持这种态度的人基本上拿不出足够准确无误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相反,却往往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或道听途说,胡乱推理,很难经得起事实与逻辑的推敲。持这种观点的人大都对海德格尔的哲学不甚了解,经常断章取义地下结论。象法里亚斯,德里达说他“对海德格尔文本的阅读,如果真有的话,那是十分不足或很成问题的,在不少时候其理解力差到令人怀疑这个调查者是否一个多小时前才开始阅读海德格尔的作品。”(注:德里达:海德格尔,哲学家和地狱“,《一种疯狂守护着的思想》,何佩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以一个起诉人的姿态在作有罪推定,似乎一切罪名早已成立,只要宣判便可。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对海德格尔哲学一笔抹杀,全盘否定,似乎只要海德格尔是纳粹,他的哲学便是充满纳粹气味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