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断论的知识论 如何给出关于世界的真理性认识,是独断主义知识论所致力解决的根本问题。独断论者(指伊壁鸠鲁和斯多亚派,下同)都相信事物是客观的、可知的,因为事物必定具有一种合理的,因而从理智上说是可以理解的本性。真理就是对事物本性的把握和表达。因此,他们认为,“知”和“说”是知识论所必须研究的二大主题,这二大主题,用伊壁鸠鲁的话来说,“一类是关于事物的,一类是关于词的”(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1页。),用斯多亚派的话说,是“讨论的主题和语言”。(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08页。)“知”是对事物本性的把握,“说”是对事物本性的表达。前者涉及如何认知事物的问题,是第一性的,后者涉及如何描述事物的问题,是第二性的。因此,作为这二者之结合的真理,必须从“知”和“说”两方面来追寻。 在“知”的问题上,伊壁鸠鲁主张感觉、预见和情感是判别真理的标准。(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0页。)他认为,人从对象所能获得的一切都不过是感觉,因而它是我们认识、言说事物的范围和根据。感觉产生于感知主体和外部存在二者之间以影像为中介的相互作用。“我们由于心灵或感官的认识活动而得到的每个影像,不管是关于形状还是性质的影像,都是具体对象的形状或性质,这是由于影像不断重复或留下印象而产生的。”(注:北京大学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53页。)就对象方面来看,影像是物体从其表面流射出来的微粒,这些微粒保持着它们在物体中原有的位置和秩序,因此是与物体的形状或性质相一致的;从主体方面来看,影像撞击、打印于感官和心灵,从而把物体的性质、形状传递给主体,使主体获得一致于物体本性的印象。但是,感觉的产生仅仅意味着某物的出现,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感觉才是认识事物的根据呢?伊壁鸠鲁提出了“相似性”和“持续性”两个条件。一方面,如果主体的认识活动是对对象的作用的单纯反应,即未受他物的干扰而具有相似性,由此产生的感觉就是真实的。伊壁鸠鲁说,“若不是有他种运动也在我们内部产生,与影像的认识紧密相连,可是又不相同,谬误是不会存在的。”(注:北京大学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53页。)另一方面,如果影像持续地作用于主体,从而感觉持续地存在,那么,感觉便成为确定性的东西。伊壁鸠鲁认为,确定的感觉是我们认为真实的东西的基础。换言之,被感觉到的东西的本性只有凭借它才能得到认识和证实。 伊壁鸠鲁进而指出,确定性的感觉可以脱离对象而存在,成为存在于主体之中的真实表象。这是预见的基础。预见首先是对表象的回忆,“例如,这样的事物是一个人,因而一听到‘人’这个词,我们就会由此预见、想起他的形状。”(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1页。)通过反复回忆,主体确定了表象与对象的一致性,设定了表象的自身同一性,使它成为区别于其他东西的“这一个”。这样,表象在主体之中成为了某种确定的、普遍的东西,是对事物的再度认识和理解。因此,作为结果,预见又是“一种贮藏于心灵之中的把握、真实的意见、观念或普遍思想”(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1页。)。在确定感觉、预见作为真理标准之后,伊壁鸠鲁认为,一切特殊事物的真理都可以按照这一标准而得到认知。知识,就是主体把主体心中所具有的一般表象(预见)联系到特殊对象(感觉或直观)上去,作出判断,构成命题。命题的真伪性由预见作为证据而得以差别:直观如果借助于证据而得到肯定,或者和证据不矛盾,便是真的;否则便是假的。 在“知”的问题上,斯多亚派认为“被理解的表象”是真理的标准。“因为确定事实的真理性标准是一种知觉,而且因为表示赞同与相信的判断,以及对于事物的了解,没有知觉就不能存在。”(注:北京大学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72页。)表象是打在灵魂上的印迹,是理智的变化或变更。“表象有两类,一类是能理解的表象,另一类是不能理解的表象。”(注:苗力田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09页。)不能理解的表象不是从真实的对象产生的,即使从真实的对象产生也不与对象相符合。相反,能理解的表象产生于真实的对象,并且与对象相一致,能够把对象的所有特性和本质清楚地、精确地呈现给主体,因而它是认识对象的依据。但是,表象仅仅是意识或经验的直接材料,还不是真理。“在可感觉的和被思维的东西中,只有一些东西是真的,但并非直接地就是真的;反之,被感觉的东西只有通过和它相符合的思想的关系,才是真的。”(注:转引自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4页。)就是说,产生于感官的对象和理智的对象的表象,并不具有直接的真理性,相反,它们必须被主体所把握,被理智所规定,成为合理性的东西,才能获得真理性。这就是主体的认同活动。在认同过程中,理智一方面确认表象与对象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理智把表象作为思维对象,以自身为标准去比较这个对象,确认它与自身的同一性,从而表示赞同。能理解的表象的可理解性从潜在变为现实,成为“被理解的表象”。斯多亚派认为,“被理解的表象”之所以是真理标准,不仅在于它是与对象本性相一致的,更在于它是被理智规定了的、合于理智形式的东西,因为理智形式是表象内容获得真理性的主要根据。斯多亚派进而指出,认识事物、发现真理,就是把“被理解的表象”作为前提、证据和公理,以矛盾律为基础,通过逻辑演绎途径来判断对象。如果关于对象的认识是被证据所证实的,或者不与前提、公理矛盾,就是真的;反之则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