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1985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以来,世行贷款已逐步成为农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它以各种项目的形式,同国家、集体和农户对农业的投入相结合,组成了一种新型的农业资金复合体——世行贷款项目。截至目前,辽宁省农业项目世行贷款协议额达1.5亿美元, 已使用1.2亿美元,大约折合9亿元人民币。 世行贷款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辽宁省农业投资的不足,促进了一大批先进技术、设备物资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增强了全省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经过十几年的努力,辽宁省农业利用世行贷款的覆盖面已涉及农业、水利、林业、渔业等农口多个行业的生产、科研、技术推广等部门。农业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加速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中的作用已不可低估。 但由于种种原因,辽宁省农业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仍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和向财政部及时还款。 一、存在问题及成因简析 (一)部门协调困难,项目管理乏力。 1.部分地区项目管理机构与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不协调。个别政府主管部门存在官僚作风、工作拖拉,造成项目执行延误。 2.有的地区无专职项目管理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低,项目管理乏力。个别地区项目管理机构变动频繁,无固定管理经费,使得工作人员不稳定,前后不联系,经济责任不明确等。 (二)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 世行贷款项目均需要一定数量的国内配套资金, 配套比例一般为1∶1。国内配套资金不落实, 是世行贷款项目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1.有关项目区在当初申报项目时,为顺利通过上级部门以至世行的检查和审批,对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出具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文件,项目被审批后,又无力兑现其承诺。 2.由于配套资金来源多样化,筹资各方从本位出发自成管理体系,导致项目的配套资金不能集中统一使用。 3.配套资金主要渠道之一的国内银行贷款,其贷款指标不易全部落实。金融机构或银行提供的贷款,往往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保证度差。 4.项目建设超概算严重,更加重了配套资金的困难。世行贷款松辽平原农业开发项目中的红麻造纸子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8200万元,而预计项目完工后,总投资将达1.3亿元,比世行原评估额超支5000 万元。 世行贷款项目在资金支付上实行提款报帐制,即项目单位要先以国内配套资金垫付项目工程支出,然后再按一定比例申请提用世行贷款。如果国内配套资金不足,项目不能按计划进行,费用不能发生,也就无法向世行提款。如果到期应提取的世行贷款不予使用,借款人必须向世行交付承诺费(承诺费年率一般为0.5—0.75%), 这无疑给项目造成一种额外损失。 (三)个别地区世行贷款提款报帐、资金下拨速度慢,存在资金滞留、挪用情况。 1.个别地区世行贷款的提款报帐速度迟缓,贷款资金下拨速度慢,造成农户或项目单位借贷成本增高,从而损伤了农户或项目单位使用世行贷款的积极性,已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一般情况下,从项目单位提出提款申请到贷款资金到位最多需一个月的时间,但据有关部门反映,某地区某项目从项目单位提出提款申请到贷款资金到达项目单位竟长达半年之久,使项目单位借贷成本升高,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 2.个别地区违背世行贷款提款报帐程序,并有套提、占用和挪用世行贷款的现象。挪用资金的单位大多为县和县以下政府部门。有的县、乡政府将提回的世行贷款用于偿还到期的国内银行贷款,有的用于向政府工作人员和教师发放工资,有的用于修公路,还有的将世行贷款作为流动资金借给县啤酒厂。这些挤占挪用世行贷款的行为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反映出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对世行贷款专款专用的性质认识得还不甚深刻。 (四)个别项目采购不及时或采购的物资质次价高。 世行贷款项目要求对项目物资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国际有限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等招标方式,以求在公平基础上选择最经济合适的物资,从而减少项目成本,提高项目的效益。但个别项目物资采购、供应不及时或采购的物资质次价高,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以及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五)农加工项目成功率较低。 农加工项目是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项目,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近年来,辽宁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相继建设了5个农加工项目, 但均出现配套资金短缺,经营机制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债务负担沉重,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前一时期,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关于世行贷款农加工项目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辽宁省出现的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 (六)外汇风险大,项目还贷压力加大。 世行向农业项目提供的贷款基本上为软贷款,而软贷款则存在双重汇率风险。一是特别提款权与美元汇率变动的风险,二是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而近10年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和美元对特别提款权的汇率均在连续下调,大大增加了项目还贷的难度。1982年特别提款权与美元的平均汇率为1∶1.1,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1.28,1987 年的这两种平均汇率分别为1∶1.27和1∶3.7,1992 年的平均汇率分别为1∶1.45和1∶5.75,而1997年的平均汇率则分别为1∶1.4和8.27。这意味着,如果在1982年借用100万个特别提款权,相当于308万元人民币,如在1987年还款,需要偿还470万元人民币,而如在1997 年还款则需要1158万元,是1982年人民币使用总额的12倍。